膝盖在大理石上跪出淤青,嘴角因猛烈冲击裂开一道口子,后腰和大腿残留着明显指印。
饶是如此,暴风雨结束后阮筝还是挣扎着起来。
傅之恒进去冲个澡的功夫,出来人就不见了,他把热毛巾重重摔在地上。
自我调节了足有五分钟才把满腔怒气按下去,拿出手机发:“明天七点到办公室作案情梳理。”
“收到。”
阮筝锁上手机,双手用力抱紧胳膊大口大口呼吸夜晚微凉的空气,可怕的错觉如影随形,鼻尖似乎还能嗅到那股带着侵略性的辛辣檀香。
半夜十二点多拖着疲惫的身心回家,无良上级还发消息通知明天一大早加班,而对方还能平静地秒回一句收到,谁见了不说一句敬业。
傅之恒从小不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想要的东西就几乎没有得不到的,这也让他很少会去真正在乎些什么。
见到阮筝的第一眼,他的内心顷刻被对方占据,很难形容那种感受,硬要类比的话,跟他八岁时第一次拥有自己的小马驹的兴奋程度差不多。
一双眼睛秋水似的,鼻子挺直,嘴巴红润,肌肤比上好的白瓷还要无暇。
接触后发现,清冷又懵懂的性子可怜又可爱,人如其名,如筝一般坚韧秉直,他不知道自己竟然有这样的耐心追求。
纪桢笑他是大少爷心理,不喜欢那些蜂拥而至的莺莺燕燕,只喜欢高高在上的孤傲之花。
可只有他自己才清楚内心是多么为阮筝着迷,简直到了疯魔的地步。
好不容易把人追到手,却在感情浓烈之际遭遇断崖式分手。
恨吗?他问过自己无数次,恨的。
但更多时候内心为阮筝找补,或许是他的朋友家里出了什么事,或许是两家公司之间有商业往来,为了家族事业他必须承担责任。
可他派人去调查那个所谓的好朋友、青梅竹马,才发现人家并没有遭遇任何挫折,甚至在大学毕业那年就早早订婚了。
那阮筝为什么离开他?他又问,可这回内心再编不出答案。
他很想再像当初查他课表和打工日程那样调查他,但最终还是遏制了这个做法。
犯蠢一次就够了,何必让自己再栽倒一回惹人笑话。
某次下班,一个打扮非常浮夸的女人拦住去路,傅之恒皱眉停下车,对方走到车前说自己是阮筝的母亲,家里生意出了问题需要他帮忙。
“我凭什么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