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大吴会典?刑部验伤》载:"
诸司官员若涉笔迹伪作,许令当面书押,观其腕力向背、墨痕浓淡,辅以医案药籍,真伪立辨。
"
永熙三年秋,谢渊携风湿之证以临朝堂,千锤百炼终成霜刃;涉案官员试书于丹墀,烈火焚身难掩贪痕。
当于谦的《石灰吟》唱响法堂,且看这一场霜刃淬炼如何让左手颤笔成为定罪铁证,使贪腐群丑现形于天威之下,在墨痕与血印间,锻就斩尽奸佞的律法之刃。
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
永熙三年十月初九,巳时初刻。
金銮殿的青铜香炉飘着龙脑香,谢渊的身影映在"
明镜高悬"
匾额上,手中玉盘盛着追风膏与狼毫笔,在晨光中泛着冷光。
他转身面向阶下李邦彦党羽,袖口寒梅纹暗合泰昌帝遗泽:"
诸位大人既称李邦彦左手改账乃诬陷,不妨依《刑部验伤法》,当众一试。
"
大理寺卿呈上空白牒纸,谢渊取过狼毫,以风湿药涂左腕,运力写下"
十"
字,末笔果然歪斜颤抖:"
元兴十五年冬,李邦彦左腕受创后,每逢初七必敷此药。
"
他指向牒纸,"
药力侵筋,故笔锋偏侧,墨色浮于纸面——与新账册改笔处如出一辙。
"
刑部尚书萧睦之接过狼毫,目光扫过涉案的太府寺右丞王崇年:"
王大人,劳烦一试。
"
王崇年的手在袖中紧握成拳,勉强提笔,写出的"
十"
字末笔抖如筛糠,与账册篡改处的笔锋完全一致。
殿内哗然,谢渊趁机展开《太医院进药簿》:"
自元兴十七年起,诸位每月初七领用追风膏的记录,恰与账册改笔日、弩箭铸造日重合。
"
"
好个左手写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