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大吴会典?刑狱志》载:"
凡民人讼冤,许以血衣、断指为证,有司不得推诿。
"
永熙三年秋,刑部衙署的獬豸门前,民工捧血书以叩天阍,断指映日而证贪腐。
谢渊持断指以对账册,见撕痕与骨创相契,砖号共墨痕同悲——且看这一阙《讼词》血证,如何让寸纸容尽万姓冤苦,断指劈开三重迷雾,在金銮殿前铺开匠人骨血的泣血长卷。
寸纸能容万姓冤,血书端的胜金銮
永熙三年十月初二,巳时初刻。
刑部衙署的朱漆大门尚未全开,嘈杂的脚步声已震得门环叮当。
谢渊刚接过刑房吏员呈递的《匠人抚恤账》,便见二十余民工簇拥着老瓦作陈大柱闯入,众人手中的工食单在秋风中翻飞,每张单子的"
折耗银"
处都按满血指印。
"
谢大人!
"
陈大柱的铁骨衫沾满砖灰,左手袖管空荡荡地垂着,"
去年腊月廿三,李大人带着银鱼牌闯进砖窑,说要改账......"
他猛然撕开衣领,胸口刺着的寒梅纹已被鞭痕割裂,"
弟兄们护着旧账不让改,他就......"
老人颤抖着从袖中取出布包,半截断指躺在血帕上,断面的寒梅纹刺青虽已结痂,仍清晰可辨。
谢渊的指尖在断指截面轻轻划过,冰凉的触感与案头元兴十七年账册的破损处相契。
他忽然想起《匠人条制》中"
断指为誓,以骨血铭砖号"
的记载,翻转断指,背面用砖灰刻着"
丙巳-07"
——正是前集司狱司老吏提及的失踪匠人编号。
"
福生,取元兴十七年腊月账。
"
谢渊的声音混着衙署外的砖刀撞击声,账册第廿三页的撕痕在阳光下显形,断指截面的弧度竟与纸页破损处严丝合缝。
他抬头望向陈大柱,老人残存的右手虎口处,三道鞭痕与账册中"
腊月十七日砖窑冲突"
的记载完全吻合。
衙署外突然传来哭喊:"
李大人把俺们的工食单都烧了!
"
谢渊望向窗外,民工们举着未及烧毁的缺角砖模,模底"
冤"
字用鲜血写成,在秋阳下宛如跳动的心脏。
他忽然想起父亲旧稿中"
匠人以骨为笔,以血为墨"
的批注,这些残缺的砖模,何尝不是匠人用断指刻就的控诉书?
片尾:
酉时初刻,李邦彦的后堂飘起焦糊味,雕花炭盆中,元兴二十年砖料账的残页在火苗中卷曲。
"
丙巳位砖窑"
的字迹刚显形,便被夜风卷向窗外,落在谢渊早命福生埋下的密信上——信中"
改账用左手"
五字用追风膏浸过,在火光下泛着青斑。
"
大人,账册烧了!
"
心腹的声音带着慌乱。
李邦彦盯着跳跃的火舌,忽然注意到残页飘落的轨迹,恰在地上拼出"
初七"
二字——那是他每月用左手改账的日子。
更令他心惊的是,密信边缘的火漆印缺了摇光星,正是襄王私军的标记。
戌时初刻,谢渊在值房验看陈大柱的断指,发现指甲缝里嵌着半粒松烟墨。
"
这是太府寺专用墨,"
他对着烛光细看,墨粒中竟混着追风膏的薄荷脑结晶,"
腊月廿三不是改账日,李邦彦为何要用左手?"
福生忽然捧着《襄王历谱》闯入:"
大人,元兴十七年腊月廿三,襄王别苑有密使到访!
"
谢渊望着历谱上的朱砂标记,忽然冷笑——李邦彦的断指暴行,表面是改账,实则是为掩盖襄王私军的弩箭转运。
亥时初刻,刑部地牢的烛影里,陈大柱的断指被郑重封存进檀木匣,匣盖上的寒梅纹与断指刺青相映成辉。
谢渊摸着匣身,忽然想起泰昌帝《匠人诰》中的话:"
匠人之手,可筑宫墙,可刻冤状,断指之处,必是贪腐现形之地。
"
此刻匣中断指,终将在明日的三法司会审中,成为撕开贪腐黑幕的关键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