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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窑洞到省府 第190章 判决

作者:固定的仙人掌 分类:都市白领 更新时间:2025-11-25 07:00:59 来源:全本小说网

2013年5月20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晨光透过高大的玻璃窗洒进来,却驱不散空气中的肃穆与凝重。法庭两侧的旁听席早已座无虚席,一半是身着正装的清远市、阳山县公职人员,一半是自发从阳山赶来的百姓——有人攥着被黄老三强占的林地产权证明,有人揣着周志强生前记录贪腐细节的日记复印件,还有人胳膊上缠着褪色的黑布,那是2011年被黄老三团伙暴力逼债时留下的伤痕。所有人的目光,都牢牢锁定在被告席上的16个人,而站在最中间的陈卫国,曾经的阳山县县委书记,此刻成了这场审判的核心。

此时的陈卫国,早已没了往日在阳山县委大院里的威严。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灰色囚服,头发在短短两个月里白了大半,稀疏地贴在头皮上,双手被手铐锁在身前,走路时脚步虚浮,若不是法警从两侧搀扶,几乎要栽倒在被告席的金属栏杆上。他下意识地抬头扫了一眼旁听席,恰好与第三排的李泽岚四目相对——李泽岚穿着藏青色夹克,眼神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那目光像一把淬了光的利剑,刺得陈卫国慌忙低下头,喉结滚动着咽了口唾沫,再也不敢抬头。

上午9点整,审判长身着黑色法袍,端坐在审判席中央,手中的法槌重重落下,声音在空旷的法庭里回荡:“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陈卫国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胁迫他人自杀罪一案,以及被告人黄老三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现在开庭!”

庭审的第一环节,是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两名公诉人手持厚重的卷宗,声音清晰而有力,一字一句揭露着陈卫国在阳山任职八年的罪行,每一个细节都带着铁证的重量,将他构建的“权力黑网”彻底撕开: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陈卫国在担任清远市阳山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结党营私、官黑勾结,实施以下犯罪行为:

一、贪污罪。伙同被告人周志强(已死亡,原阳山县交通局局长)、张磊(原阳山县国土局局长)等人,以虚报阳山县饮水工程经费、县城外环道路翻新工程款等名义,套取清远市财政资金共计380万元,其中陈卫国个人分得210万元,周志强分得35万元,张磊分得30万元,上述款项均已转入被告人亲属匿名账户;

二、受贿罪。2009年至2012年,非法收受阳山县黄老三黑社会性质组织财物共计260万元,为该组织违规审批坦洲镇10亩工业用地用于砂石场建设、垄断阳山县全境砂石运输市场、掩盖暴力逼债致人受伤案件提供帮助,导致阳山3家建材企业被恶意吞并,12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长期为黄老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保护伞’,指使阳山县公安局原局长(已另案处理)、看守所原所长王某某等司法人员,对该组织的非法采砂、地下赌场、暴力催收等行为不予查处;2011年清水村村民集体举报黄老三砂场污染农田时,陈卫国还指使阳山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高明压制举报,对村民进行‘劝说’;

四、故意伤害罪。2013年2月18日,因害怕被害人陈默(阳山县政府秘书,时任李泽岚同志秘书)收集其与黄老三的违纪证据,指使黄老三雇佣社会人员,在阳山县阳城镇陈默家小区附近巷内对其实施袭击,致陈默左臂缝合创口5厘米、右侧第6肋骨骨裂,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五、胁迫他人自杀罪。2013年3月,因清远市纪委开始核查阳山县饮水工程账目,陈卫国担心贪腐罪行暴露,以曝光周志强早年在阳山乡镇任职时挪用公款的黑料、威胁其儿子在清远市重点中学就读资格为手段,胁迫周志强‘独自担罪’;3月15日,周志强在家中自杀身亡,遗书中‘身不由己,一死谢罪’的内容,经司法鉴定确认系其本人书写,且与陈卫国胁迫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起诉书宣读完毕,旁听席上响起一阵压抑的愤怒声。来自阳山县坦洲镇的村民王老汉猛地站起来,指着被告席上的黄老三,声音因激动而颤抖:“黄老三!你2011年强占我家两亩林地建砂场,我儿子去理论,被你手下打断了腿,你还记得吗?陈卫国还让派出所跟我说‘私了’,不然连医药费都没人管!”法警连忙上前扶住情绪激动的王老汉,他却抹着眼泪坐下,手里紧紧攥着儿子的伤残鉴定书,指腹在“轻伤一级”的结论上反复摩挲。

庭审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近百份证据,每一份都像重锤,砸在陈卫国早已脆弱的心理防线上。两名法警推着银色的证据车,将银行流水明细、加密行贿账本、周志强的日记原件、陈默的伤情鉴定书一一呈现在法庭上,通过投影屏幕放大,让在场所有人都看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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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从窑洞到省府请大家收藏:()从窑洞到省府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黄老三的黑色皮面行贿账本里,用蓝色钢笔记录着每一笔“好处费”:“2010年5月,给陈书记50万,批坦洲镇10亩地”“2012年8月,给陈书记30万,压下砂场伤人案”“2013年2月,给王所长10万,处理陈默的事”,字迹与黄老三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笔迹完全吻合,且每一笔支出都能对应到银行转账记录;

- 周志强的棕色皮面日记原件上,2013年3月14日(自杀前一天)的内容被投影在大屏幕上,字迹潦草却清晰:“陈卫国今天找我,说要么我扛下所有事,他保我家人在清远的生活;要么他就把我早年挪公款的事捅到清远市纪委,让我儿子在学校抬不起头……我没有选择了,只求他能说话算话”,日记的笔迹经广东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为周志强本人所写;

- 陈默的伤情鉴定书由清远市人民医院出具,附带的彩色照片清晰显示其左臂的缝合创口和胸部CT影像,下方盖着医院的红色公章;而袭击者张某、刘某的供述录像里,两人面对镜头明确承认:“是黄老三让我们去打陈默的,说他在阳山查得太严,影响了陈书记和三哥的生意,事后给了我们5万报酬”。

面对这些铁证,陈卫国的辩护律师试图以“部分银行流水没有陈卫国本人签字,存在瑕疵”“陈卫国主动交代清远市财政局李科长的违纪问题,有立功表现”为由进行辩护,却被公诉人一一驳斥。“被告人陈卫国所谓的‘主动交代’,是在清远市纪委已掌握李科长涉案线索的情况下被迫供述,且其攀咬目的是为了换取从轻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功表现条件;至于银行流水,虽然没有陈卫国本人签字,但资金最终转入其妻子、侄子的账户,且有转账时的ATM机监控录像佐证,足以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公诉人的话掷地有声,让辩护律师一时语塞,只能低头翻阅卷宗,再也无法反驳。

当庭审进行到被害人陈述环节时,陈默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周志强妻子,缓缓走上法庭的陈述席。周志强的妻子穿着一身黑色外套,手里抱着周志强的遗像,相框边缘还贴着白色的小花,声音哽咽却坚定:“我丈夫周志强在阳山当交通局局长时,确实犯了错,他贪了35万,我替他向阳山的老百姓道歉,也向清远市的父老乡亲道歉。但他的死,是陈卫国逼的!陈卫国用我儿子在清远读高中的资格威胁他,用他早年的过错拿捏他,最后还把他当成弃子,让他用命来保自己……我今天来,就是想让陈卫国知道,就算我丈夫有错,也不该死得这么冤!也想让法庭知道,阳山的老百姓,容不下这样的贪官!”

说完,她深深鞠了一躬,眼泪滴落在陈述席的桌面上,晕开一小片水渍。陈默接着上前,他挽起左臂的袖子,露出那道长长的疤痕,对审判长说:“2013年2月18日晚上,我在阳山县城阳城镇的巷子里被袭击时,以为只是意外,直到陈卫国在审查阶段供述,我才知道是他指使的。他怕我查出他和黄老三在阳山的黑幕,就用暴力阻止我,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我的身体,更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也寒了阳山老百姓的心。我希望法庭能依法严惩,还所有受害者一个公道,还阳山一片清明!”

此时的陈卫国,再也撑不住了。他突然双腿一软,瘫倒在被告席上,手铐撞击金属栏杆发出刺耳的声响。他抬起头,脸上满是泪水,对着审判席痛哭流涕地喊道:“我错了!我对不起周志强,对不起陈默,对不起阳山的老百姓,也对不起清远市的信任!求法庭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退赃,愿意去阳山的乡村当志愿者,赎罪!”但他的忏悔,在铁证和受害者的眼泪面前,显得格外苍白,旁听席上甚至传来几声鄙夷的嘘声。

庭审的最后环节,是被告人最后陈述。黄老三低着头,双手紧紧抓着被告席的栏杆,声音含糊地说:“我认罪,我不该在阳山搞黑社会,不该听陈卫国的话欺负老百姓……我愿意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求法庭从轻判。”张磊、李科长等人也纷纷表示认罪,李科长甚至哭着说:“我不该帮陈卫国虚报阳山的工程经费,不该拿那52万,我对不起清远市财政局的培养!”而陈卫国在沉默了许久后,终于抬起头,目光扫过旁听席上的阳山百姓,声音嘶哑得像破锣:“我当初在阳山当县委书记时,不该贪那笔钱,不该把周志强拉下水,更不该逼他自杀……我知道我罪该万死,只求法庭能从轻处理,让我有机会看着阳山变好,看着清远发展……”

下午5点整,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经过合议庭一个小时的紧急评议,法庭再次开庭,所有人员回到原位后,审判长站起身,庄严地宣读判决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卫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清远市阳山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指使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胁迫他人自杀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胁迫他人自杀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严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陈卫国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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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从窑洞到省府请大家收藏:()从窑洞到省府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被告人黄老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张磊身为清远市阳山县国土局局长,犯贪污罪、受贿罪,数额巨大,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被告人李某某(原清远市财政局科长)犯贪污罪,数额巨大,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原阳山县看守所所长)犯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其他11名涉案被告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当审判长念出“被告人陈卫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旁听席上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王老汉激动地站起来,挥舞着手里的产权证明,嘴里不停地说:“公道了!阳山的公道终于来了!”周志强的妻子抱着遗像,对着审判席深深鞠了一躬,眼泪再次滑落,却带着释然的笑容——她知道,丈夫的冤屈,终于得以昭雪。

陈卫国站在被告席上,听完判决书后,反而变得异常平静。他没有提出上诉,只是在被法警押解着走出审判庭时,回头看了一眼窗外——远处的阳山方向,被夕阳染成了暖黄色,那是他曾经掌权八年的地方,如今却成了他永远无法再踏足的故土。

庭审结束后,李泽岚走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温暖而坚定。陈默快步跟上他,笑着说:“书记,都结束了,阳山以后再也不会有陈卫国这样的人了。”李泽岚点点头,目光望向阳山的方向,轻声说:“不,这只是开始。阳山的政治生态需要修复,老百姓的日子需要变好,我们还要把清远市纪委的要求落到实处,让阳山真正成为宜居宜业的好地方。”

当天晚上,阳山县城的百姓自发走上街头,放起了鞭炮。阳城镇的主街上,有人拉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横幅,有人提着红灯笼,在巷子里奔走相告“陈卫国被判刑了,黄老三被抓了”。坦洲镇的采砂户们,还特意煮了阳山特色的玉米饺子,送到阳山县政府门口,拉着李泽岚的手说:“李书记,以后我们在阳山采砂,再也不用怕被欺负了,谢谢您!”

李泽岚和陈默站在县政府门口,看着眼前热闹的景象,心里满是踏实。李泽岚拍了拍陈默的肩膀,说:“明天开始,我们要加快阳山乡村学校的建设,把周志强追缴的35万赃款用在实处;还要联合清远市交通局,重新制定阳山县砂石市场的监管规则,不让黑恶势力有机会卷土重来。”陈默用力点头,眼里满是干劲:“您放心,我已经跟清远市教育局对接好了,乡村学校的设计图下周就能出来,明天一早就去坦洲镇调研砂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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