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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游戏竞技 > 在美漫当心灵导师的日子 > 第3768章 疾速追杀(十三)

第3768章 疾速追杀十三

蝙蝠侠承认,他在看到半空中亮起的蝙蝠灯的时候,大脑宕机了一瞬间。

虽然从前为了不让人们察觉到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会故意让布鲁斯和蝙蝠侠同时出现,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但这里可不是他的宇宙,这个宇宙从来都没有蝙蝠侠,这个宇宙的戈登也已经死了,那么谁会点蝙蝠灯?

蝙蝠侠略作思考。他敢肯定这背后一定有异界来客的手笔,因为这蝙蝠灯的样式很熟悉:虽然蝙蝠标志和他的稍显不同,但也不会是这个没有蝙蝠侠的宇宙的本地人编出来的,只能是曾经见过蝙蝠灯的人弄出来的。

现在这个宇宙里,见过蝙蝠灯的人不少。排除他自己,也排除夜枭所在的宇宙的小丑侠,那么就还剩下主宇宙小丑、狂笑之蝠和席勒。

会是谁点亮了蝙蝠灯呢?

这三个人都有可能。为了达成某种目的,他们并不介意采取这样的方法。但蝙蝠侠有种奇特的直觉,那就是这事儿有可能是狂笑之蝠干的。

如果非要为这种直觉找个理由,那就是:给这个宇宙增添正统蝙蝠侠的要素,在其他两个人看来是件很无聊的事。

小丑虽然总是对蝙蝠侠感兴趣,但是他喜欢的,是针对蝙蝠侠这个元素进行深入探索,而不是把蝙蝠侠当成一块拼图去拼成别的什么东西。他会觉得那是一种亵渎。

举个例子,如果蝙蝠侠是一颗植物,那么小丑就是植物学家。他会更愿意探索什么样的土地能长出这棵植物,什么东西能让这棵植物长得更好,植物的纤维脉络和结构是什么样的,偶尔为他松松土或是捉捉虫。

而如果蝙蝠侠是一棵植物,那么狂笑就是个厨子。他更乐意把蝙蝠侠薅下来炒成一盘菜,把它当成是构成另一些东西的材料,并不在意在制作的过程中蝙蝠侠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因此,对小丑来说,他想知道的是他所熟知的蝙蝠侠在一个陌生的宇宙里会做些什么,就像是研究把这一颗菜种在其他的土地上,他还会不会长得那么好。

而对狂笑来说,他就是又想揪下一片叶子,和另一种其他植物炒一盘菜了,这片叶子就是属于蝙蝠侠的经典元素蝙蝠灯。

就像是每一个敢于把破坏自己毕业作品的偷菜贼打得落流水的农学生,小丑是很反感这种事的;也像是科学家总是不信任经验主义,不研究其背后的哲学思想和艺术性,就直接把珍稀素材当材料扔锅里,简直是暴殄天物。

而席勒?蝙蝠侠不觉得是他干的主要原因,是他觉得席勒恐怕没那个功夫去造一盏蝙蝠灯。如果他把目标转移到蝙蝠侠身上,现在这会儿应该已经杀到办公室来了。

假设这蝙蝠灯真是狂笑之蝠点的,那他的目的是什么呢?把自己召唤过去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不是狂笑了。蝙蝠侠很清楚,狂笑是那种平庸但是又不甘平庸的人。当他想要达成某个目的的时候,他绝不会选择那种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因为他会觉得那样显得他太俗。他会故意绕个自认为很酷的弯子,来彰显他的独特,体现他好似很高级的幽默感。

蝙蝠灯能召唤出蝙蝠侠,所以他要用蝙蝠灯召唤的,一定就不是蝙蝠侠,至少不是自己这种可以称得上是比较传统的蝙蝠侠。

但也正因为狂笑本质很平庸,他绕的弯子也是最简单的那种,距离真正的逻辑上的幽默差着十万八千里。就算不是用来召唤自己这个蝙蝠侠,也一定是用来召唤些别的什么东西,很有可能与蝙蝠侠有关。

想到这里,蝙蝠侠打开了会议厅里面的电视,连上了哥谭电视台的信号。果不其然,电视台正在播报哥谭城市上方出现不明灯光图案,主持人称这可能是反抗军又一轮恐怖袭击的前奏。

然后很快传来新消息:蝙蝠灯是在哥谭警局楼顶被点亮的,但警察并没能抓到亮出灯光图案的人。而在大概两分钟之后,老城区就出现了新一轮的反抗军起义。

蝙蝠侠又等了一会。很快,他就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蝙蝠侠。

没错,一个如同他曾经制造出的不在场证明一般的场面出现了:布鲁斯·韦恩和韦恩集团的股东待在一起,但是蝙蝠侠却出现在老城区压制暴乱。蝙蝠侠很清楚,这次可不是他安排的,但对方又和他惊人的相似。

进入斗界以后,主宇宙蝙蝠侠很清楚,蝙蝠侠的种类有很多。甚至就算同属于秩序侧的经典蝙蝠侠,外观和气质上也有很大不同。穿上蝙蝠装站成一排,哪怕是普通人也可以分得很清楚。

就比如,主宇宙蝙蝠侠和阿卡姆蝙蝠侠体型很像,但是装备的材质稍有差别,气质也不一样。主宇宙蝙蝠侠的气质看起来更温和一些,和阿卡姆蝙蝠侠相比,甚至可以说是优雅又活泼;但如果和贝蝙比起来,又显得有些深沉严肃了。

但是,电视台的镜头里出现的这个蝙蝠侠,和自己确实是有点太像了。从装备风格、展露出来的气质,到一些动作细节,甚至是蝙蝠镖的款式都差不多,也属于是高级山寨货了。

现在蝙蝠侠可以确定这就是狂笑整的活了。

现在突然冒出来的这个蝙蝠侠和自己很像,这证明什么?当然是搞出这个蝙蝠侠的人,想让别人觉得弄出冒牌货的罪魁祸首很了解主宇宙蝙蝠侠。说白了,想要栽赃主宇宙小丑。

现在在这个宇宙里的异界来客,就只有主宇宙小丑和主宇宙蝙蝠侠打交道最多。现在出来了一个和主宇宙蝙蝠侠这么像的仿冒品,还能是谁干的?

可狂笑的平庸无能之处就在于,他已经无法再理解从前的他自己,从前他作为真正的蝙蝠侠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蝙蝠侠凝视着电视上的画面。狂笑这一手的破绽昭然若揭——老城区里的这个冒牌货,正在用他强壮的体格、精良的装备、唬人的外形去镇压在街上闹事的反抗军。

其行为的核心逻辑是:谁闹出乱子就打谁。就像是校园霸凌事件里,不分青红皂白就各打五十大板的老师。这并不是蝙蝠侠。

蝙蝠侠确实在日复一日地制止着哥谭城市之内的混乱,但他绝不是简单粗暴地把所有闹事者都关进疯人院。他需要去调查,需要搞清楚混乱的根源,需要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解决可能存在的各种道德抉择,比如两者都对,或是两者都错,或是根本无法判断。

如果不是需要做这些,他也根本没必要去当街头义警,去当全世界最伟大的侦探,直接用军队碾过去就行了。

小丑是深刻地理解了蝙蝠侠的行为逻辑的。蝙蝠侠就是既要又要的代表:既要稳定也要民主,既要公平也要正义,既要提高发展上限又要保证生存下限,既要帮助好人又要拯救坏人。如果不是他要的这么多,他也不会这么强。

蝙蝠侠很多的暴力行为,看上去确实像是镇压。但在他出现在某场暴乱现场,并做出某些暴力举动之前,他是必然经过了大量调查,分析出事情的真相,把握住核心脉络,抓住关键矛盾,然后认为对某一方施展暴力是最有益于维护正义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会出手,而不是看到哪里打架了,冲上去就把俩人都打一顿。

更何况,电视里的这家伙还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逮着反抗军打。这种展现出十分明显的个人好恶的行为逻辑,就和把自己塑造成为公平与正义机器的黑暗骑士截然相反。

并不是说反抗军就是完全正义的,或者说他们采取的某些恐怖袭击的手段就一点错没有。但即便是在调查过后决定要阻止这场起义,镜头下的这个冒牌货所进行的暴力行为,水平也太低了。

蝙蝠侠静静看着他的动作,在内心里叹了口气。这个蝙蝠侠在外表上模仿他模仿的还算像,但是一动手——尤其是连续进行一些攻击动作的时候——就能看出,他远远达不到蝙蝠侠的平均水准,连倒数的那几个都比不上。

暴力手段本身具有威慑力,但能够理智地认清暴力施加于己身所带来的痛苦的是正常人。而哥谭通常没几个正常人,纯粹的暴力对这帮疯子的威慑力十分有限。而蝙蝠侠却能够以暴力手段威慑这座城市之内层出不穷的疯子,这证明他有极高的运用暴力手段的水平。

暴力美学的关键是暴力吗?恰恰相反,暴力美学的魅力在于克制。蝙蝠侠就是贯彻这种美学的代表。他最大的魅力,在于其充满暴力特征的外表和手段之下,那颗冷静、理智、审慎的心。

蝙蝠侠对于暴力的使用非常克制,不多不少的刚好压在那条“完美解决这件事所能够使用的最低暴力程度“的线上。哪怕是要加以威慑,所加的料也一定经过精准称量,用细微的眼神、动作和语气来达成最大的威慑效果。若要用一句话来评价,那就是“至此,已成艺术“。

正是如此之高使用暴力的水平,才让他成为令哥谭罪犯们闻风丧胆的黑暗骑士,使有心作乱之人在如此混乱又危险的城市夜晚,看向每一处黑暗时都感到心惊胆战。

而这个冒牌货,只有一张形似蝙蝠侠的画皮,哪怕比其他人画的都像,也太过于缺乏精髓。而外貌模仿的像是没有用的,每一个小丑都清楚,蝙蝠侠的外形是蝙蝠侠整体塑造中最不重要的一环。

这种典型的抓小放大、丢了西瓜捡芝麻的行为,大概也就只有狂笑之蝠能干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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