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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武侠仙侠 > 医馆大夫的我加入了锦衣卫 > 第789章 吴良:我怎么就不把之前色欲熏心的自己给掐死?

“你什么意思?”

吴良的眸子眯了起来,在他的视线中,刘正风没有回话,但朝着斜前方踏出一步,挡在了一大一小两个姑娘身前的举动,无疑暴露了他的态度。

这家伙难不成真要和我翻脸?

尽管吴良有着身为王爷的姐夫做靠山,但那毕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他带在身边的这四个护卫,固然被那王府的老管家调教了一番,实力有了十足的长进,但也绝对不会是一位宗师的对手。

想到这里,吴良没有了之前那般冲动。

刘正风似乎也看出了他情绪上的变化,笑了笑道:“有些事情,我觉得应该让吴公子了解一下。”

“嗯哼。”吴良轻哼一声,挑了挑眉角,示意他说下去。

“刘某这个参将是怎么来的,想必吴公子并不陌生,雍王殿下在其中出了不少的力,可吴公子想没想过,雍王殿下为什么会理会我一个粗鄙武夫的请求?”

因为你打着雍王的旗号在救济百姓,给姐夫带来的好名声......不,这点小恩小惠,就连他都贿赂不了,更不用说说一位亲王。

吴良瞬间就否了自己的猜测,然后线索就断了......事实上,吴良在金盆洗手大会之前,甚至连刘正风,都是因为他有个女儿才知道的,而且因为模样并不出众,就没有过分关注了。

他又怎么知道刘正风是怎么和自己姐夫搭上线的?

刘正风也没指望他自己猜出来,那太难为人了,当即有些感慨道:“事实上,在前去王府拜访的时候,刘某有幸遇到了一个人,或许也正是那一次巧合,才使得刘某获得了如今的职位。”

刘正风对自己还是很有逼数的,虽然他这个参将并没有实权,说难听一点就是受到朝廷雇佣的宗师武者。

可这并不影响他是三品的参将。

要知道,在大明侍郎也不过是三品的职位,他刘正风既不是行伍出身,本身无法配合军队结成军阵,实力在宗师初期又算不上拔尖,何德何能啊?

所以,一开始刘正风也只是想着谋一个五品,乃至是四品上下的差事。

可没想到最后却是做了参将。

在他想来,那一位应该没少出力,至少也是在雍王面前提了一句,才会最终导致现在的结果。

吴良也瞧出了刘正风在感慨着什么,可究竟是什么你倒是说啊!

倚翠楼的姑娘都没你会吊胃口!

见吴良有些不耐烦了,刘正风收回了思绪,却没有直呼其名,而是给出了提示:“那是位姓苏的大夫,不,应该称神医。”

苏大夫?苏神医?吴良愣了愣,刚想要说自己不知道什么狗屁的苏大夫,可很快他想到了一件事。

一件他至今回想起来,都会胆颤心惊的事情——衡阳地震。

倒不是地震带来的生命威胁,他只是雍王的小舅子,宅邸的规格虽然有限制,但总归不需要工部操心。

所以也就没有受到‘皇室应该带头节俭’的影响,质量非常过硬,即便是地震也只是倒了两间已经废弃的柴房而已。

真正让他恐惧的,是他姐夫在那场地震中重伤濒死。

吴良从来都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要不是借了姐姐的光,攀上了雍王府这棵大树,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成为纨绔子弟。

也正因如此,他非常在意自己姐夫的安危与态度。

行事作风虽然没有比其他纨绔子弟好到哪去,但总归没有闹出人命......唯一让他姐夫有些不满意的,就是因为好色......更准确说应该是博爱。

他是那种见一个爱一个,却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的类型。

所以至今为止,他已经收了十七房妻妾。

咳咳,言归正传,吴良在得知自家姐夫重伤濒死后,感觉天都塌了,他身上虽然没有人命官司,可这些年下来,总归也因为女人,得罪了一些纨绔子弟,乃至纨绔子弟的老爹。

雍王这棵大树没倒,那一切好说。

若是雍王嗝屁了,那罗织出来的满天罪名,他多半是逃不过去了。

到时候即便姐姐还是雍王妃,可最多也就是将自己保下来,免不了落得个流放的结局。

他那些妻妾,如今年纪最大的一位,也不过才二十六七,正是花样年华的时候,怕是就要被那些混蛋抢走,当成玩物,过上生不如死的生活。

吴良可没有什么变态的癖好,想到这些的时候,只会觉得恶心,没有半点欢愉。

所以,几乎是在得知消息后,他就动用了自己的一切关系,想要帮自家姐夫找一位大夫。

但狐朋狗友这种东西,在你得势的时候,会竭尽一切地向你谄媚,可真要是有一天,你失势......不,都不需要真正失势,哪怕只是一点征兆。

那他们都会躲得远远的,生怕火烧到自己的头上来。

狐朋狗友是指望不上了,吴良也试着想别的办法。

但还是那句话,他对自己有着非常清晰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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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医馆大夫的我加入了锦衣卫请大家收藏:()医馆大夫的我加入了锦衣卫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文不成武不就,姐姐嫁给了雍王之后,就开始小人得势,平日里眠花宿柳,根本没心思也没脑子去发展真正有用的关系。

外求不成,吴良最终就只想到了一个主意——拜神。

什么三清四御、五方五老、南斗六君、北斗七君等等......这些神灵管什么的他都不是特别了解。

但他也不知道哪个灵哪个不灵,干脆就全都拜了碰碰运气。

也正是因为要拜的神太多,所以祈祷的祷词,也基本上沿用了统一格式。

【尊名】 【称赞的话语】 【祈祷的内容】 【愿意为此付出的代价】

在求完了神后,吴良觉得单求道教的神会不会不全面?

索性连佛教的东西也一起用上!

不过道教的情况,他因为某些羞于启齿的个人原因,还专门了解过一些,可对于有着戒色理念的佛教,他可就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

所以最终也就只能试着发了个‘宏愿’。

“良浑噩半生,学不能有成......诚能救姐夫之命,如若不弃,良愿拜为义父,任凭差遣!”

该说不说,虽然这算不上宏愿,但在这之后,吴良就收到了自家姐夫痊愈的消息。

听说是一位苏大夫出手相救。

他虽然因为种种巧合,最终还是没能和苏大夫见上一面,但这个义父他还是擅自做主地拜了。

且格外虔诚,在听说义父要他们去雨母山的道观拜神后,他是义无反顾,又捐香火又捐钱。

后来实在觉得每天去一趟太累了,干脆就请了一尊神像回来,保持着每天三炷香的习惯,直到今天。

刘正风提到苏姓神医,又有能力影响他姐夫的决断,那不就是在说他义父吗!

不过,刘正风这时候提他义父干什么?

难不成想要和他攀关系?

吴良再次眯起了眸子,仿佛是在戒备刘正风想要跟他抢‘爹’。

或许是他的情绪太过复杂,已经不是面部表情可以呈现出来的,以至于刘正风也猜出他的心中所想。

不过有一点吴良的确是猜中了,他的确是想要借苏木的关系,且知晓吴良对苏木的‘爱戴’。

乘胜追击道:“说起来,刘某和这位姑娘也算是半个熟人,当初在金盆洗手大会上,慕容姑娘与苏大夫一同前来捧场,当真是让刘某倍感荣幸。”

刘正风说着,朝慕容子的方向示意了一下。

慕容姑娘......和苏大夫!?

吴良的眼睛猛地瞪大,看向一旁的慕容子,但很快,他又觉得自己的目光有些失礼,忙错了开来。

陪在自己干爹身边的漂亮姑娘,那不就是干娘吗?!

他刚才调戏了自己的干娘......还想和对方上床?

真是该死啊!!!

吴良此刻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子,他怎么就控制不住自己呢?

慕容子好像是猜出了他对自己的定位是什么,轻飘飘解释了一句:“我和苏木的关系倒也没好到那个程度。”

不是干娘?

吴良的眸子当中再次有了亮光,如果只是普通朋友的话,他说不定还......

可紧接着就听慕容子幽幽道:“和他身边的几位姑娘,倒是无话不谈。”

不是干娘,胜似干娘!

吴良泪目了,您老人家有话就不能一次性说完吗?

和他干爹身边的几位姑娘无话不谈,这可比单一的干娘厉害多了!

正所谓三个女人一台戏。

女人多了,有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事,吴良的‘后宫’就经常起火,即便是安分的时候,也免不了勾心斗角。

想要让她们一致对外,基本不可能。

可闺蜜就不同了,她和她们没有共同的目的,只是有着共同的喜好,所以完全可以和睦相处下去。

而若是和几位姑娘都保持着良好关系。

想要借着她们的嘴巴说些什么,远比同其他姐妹互相商量要更加轻松。

吴良想着,自己的‘后宫’是这样,干爹的‘后宫’应该也大差不差。

而他竟然得罪了能够跟干娘们都保持良好关系的姑娘......这不是老寿星吃砒霜,活腻了吗?!

想到这里,吴良低下了头,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等到再抬起来的时候,俨然换上了一副谄媚的笑脸——他敢保证,即便是和自己姐姐姐夫说话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卑微过。

“慕容姑娘,是我有眼无珠,刚刚多有得罪,还望见谅......醉仙楼那边您不愿意去就不去......不......我让厨子重新做一桌菜,然后给您送过去,权当是赔礼道歉,您看如何?”

慕容子有些心不在焉,似乎没听进去。

吴良也不是第一天接触女人了,知道这是对赔礼不满意,目光又微不可察地打量起对方来......这一次可没有夹杂着那些淫秽的邪念,只是单纯的观察。

想要从慕容子身上显露出的一些细节,判断出对方的职业,甚至是喜好。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医馆大夫的我加入了锦衣卫请大家收藏:()医馆大夫的我加入了锦衣卫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他轻轻嗅了嗅鼻子,避开了自己在倚翠楼沾染到的脂粉味,并没有从慕容子身上嗅到特别的味道。

这代表着对方生活中很少使用熏香,或是香囊。

脂粉味很淡,貌似是粉蝶轩的,不过并不是最高档的,这代表她的收入不低,但还没有财富自由的程度。

衣服颜色很单调......嗯,这一点倒是说明不了什么,纯是个人喜好,以及每个人的风格不同。

像是慕容姑娘的话,身上的书卷气息很浓,穿儒袍的女先生别有一番滋味......啪,在心中抽了自己一巴掌,吴良强行让自己变得正经一些。

书卷气息很浓,说明对方有着读书的习惯,不是大家闺秀,就是文字工作者。

嗯,前者可以排除了,大家闺秀即便是会出门,但也绝对不会涉足金盆洗手大会这样的场合,那和她们的身份不符。

如此说来,慕容姑娘应该是文字工作者,这和她的发簪也能对上。

同款发簪,他的十三夫人也有一支,属于别在头上是簪子,拔开盖子就是毛笔的那种。

喜欢随身带一支笔的文字工作者,会出现在金盆洗手大会这样江湖人组织召开的场合,这让他想到了一个组织——江湖月报。

更准确一些,应该是撰稿人的职业。

作为追求销量的笔者,他们时常为了写出一些不为人知的爆点,而行走在江湖的第一线。

而且他要是没有记错的话,江湖月报内,就有一位名叫慕容子的特约撰稿人——他虽然不关心江湖事,但江湖月报这种有乐子看的报刊,他还是有些兴趣的。

心中有了猜测,吴良瞬间就想到了该送什么礼品表达歉意,连忙道:“我那里还有件前宋钧窑的鼓钉三足笔洗,跟着我也是宝珠蒙尘,便送与姑娘赔罪,如何?”

对付文人就要投其所好,尤其是识货的文人。

慕容子显然就是个识货的。

钧窑,始于唐,盛于宋,自古就有着‘黄金有价钧无价’、‘家有万贯,不如钧瓷一片’之说。

足可见其名贵。

作为文字工作者,慕容子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至少凑齐一套可以当做古董传家的文房四宝。

笔洗虽然不在行列之中,可也是文房用具。

当即,慕容子不再故作矜持,微微颔首:“那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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