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大吴会典?司宪院志》载:"
司宪掌刑名按劾,当辨忠奸于秋毫,断曲直于廷尉。
"
然司宪正堂之上,霉变粟米与律法典籍同陈,带血鞭痕共惊堂木共振。
谢渊携三证而临百官,非为逞口舌之快,实因民工血泪已汇作秋砧之声,太府寺的折耗旧例难掩通敌之罪——且看这一曲《梁州》伤客心,如何在霜月清砧中,敲开贪腐集团的堂皇面具。
曲梁州伤客心,满楼霜月倍清砧
永熙三年五月初一,酉时初刻。
司宪院正堂的青铜烛台上,九枝烛火在穿堂风中明灭,将"
明镜高悬"
匾额的阴影投在谢渊身上。
他踏过青石板,袍角拂过阶前獬豸雕塑,手中木匣"
砰"
地砸在案上,霉变粟米、鞭痕图、分赃竹筹倾泻而出,惊得司宪卿李大人手中的判笔跌落尘埃。
"
太府寺右曹王崇年,"
谢渊的声音撞在廊柱上,惊飞梁间宿鸟,"
自元兴二十年至今,克扣皇城工地工食银七万两,致民工三千人冻饿致残,按《吴律?工律》卷十三,该当何罪?"
他抽出弩箭,箭杆上的越州锦缎在烛光下泛着冷光,"
更与越州商帮勾连,私铸穿云弩三千具,藏于萧氏官窑砖窑,此等通敌之罪,又该如何论处?"
司宪卿李大人盯着弩箭尾部的北斗纹,额角冷汗顺着皱纹流淌,手中的《吴律》册页在抖:"
此......此乃工部折耗旧例,太祖朝亦有......旧例?"
谢渊猛地翻开元兴朝《工食则例》,朱笔圈注的"
折耗不得过五分"
赫然在目,"
神武皇帝亲定祖制,太府寺竟敢折耗七成!
"
他的目光扫过堂下战栗的张三麻子,"
且每石粮折银二两,三钱入私囊,七钱购弩机,这七三分成的分赃例,可是写在太祖的《皇明祖训》里?"
堂外突然响起闷雷般的鼓噪,数百民工跪叩司宪院前庭,手中掺木屑的饼子举过头顶,饼面上的血字在暮色中如泣如诉。
老民工李三膝行向前,破碗里的碎瓷片叮当作响:"
大人们看看吧,这是俺们吃了三年的饼子,比城墙砖还硬啊!
"
他扯开衣襟,胸口刺着的北斗纹与弩箭刻痕完全一致,"
他们逼俺们做弩箭,说不做就填砖窑......"
谢渊的指尖划过鞭痕图上的新旧伤痕,忽然想起城西砖窑的焦尸——那些被记为"
病故"
的匠人,临终前是否也举着这样的饼子?他转向李大人,声音陡然低沉:"
李大人可知,这些被克扣的粮银,最终都成了襄王私军的饷银?萧氏官窑的砖模,如今正在铸造射向百姓的弩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