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韩非子?难三》云:"
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
当谢渊携千般证据踏入朝堂,便知此战非口舌之争,乃证据之决。
泰昌帝的未发密旨、匠人们的带血砖纹、太学生的万民血折,俱是悬在贪腐头顶的利剑。
且看金銮殿上,证据如何化作惊堂木,让二十年沉冤得雪,令奸佞之徒现形。
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永熙二年九月十二,卯时初刻。
奉天殿檐角铜铃叮当,三十六名玄夜卫按刀肃立,与往日不同的是,今日他们腰间悬的是永熙帝亲赐的龙纹佩,而非太府寺的北斗腰牌。
谢渊抱着半人高的檀木匣拾级而上,匣中证据在晨光里泛着冷光,恍若父亲当年血书的墨魂重归。
"
启奏陛下,"
刑部尚书周勉率先出列,手中黄绫在殿中展开,泰昌帝"
彻查太府寺"
的朱批虽已褪色,却如刀刻斧凿,"
此乃先皇临终密旨,二十年来因太府寺阻挠,竟未能发出。
今结合谢渊所查,方知元兴十七年海塘案,实乃太府寺借官窑走私军资的幌子!
"
太府寺卿王崇年的朝靴在青砖上碾出刺耳声响:"
周大人拿先帝密旨说事,分明是——分明是要让真相大白!
"
左都御史陆凯抢步上前,捧出玄夜卫非法调令与北斗纹腰牌拓片,"
陛下请看,王崇年私用玄夜卫腰牌调兵,腰牌纹样与萧氏官窑模具底部的北斗纹完全一致,而模具所制,正是越州打造‘穿云弩’的关键部件!
"
他指向殿角陈列的青砖,砖底"
萧"
字与拓片纹路严丝合缝。
殿内响起倒吸冷气之声。
永熙帝的手指在御案上的《大吴律》卷十二游走,目光落在"
诸司私造兵器者,族诛"
的条文上,忽然开口:"
谢卿所查,可有实物佐证?"
谢渊推开檀木匣,十二块带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