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月还从冰箱里取出提前腌制的韩式桔梗——桔梗是他上周就开始准备的,提前泡发24小时,期间换了五次水,每次都要用力揉搓,去除苦味;然后撕成细条,用盐反复揉搓,去除残留的涩味,直到桔梗变得柔软;最后用醋、白糖、辣椒面、蒜末腌制4小时,醋是酿造米醋,白糖是绵白糖,辣椒面是韩国进口的,辣度适中,蒜末是新鲜捣的,香味更浓。腌制好的桔梗酸辣爽口,颜色鲜红,看着就有食欲,像团燃烧的火焰。他将桔梗装在小碟里,每个小碟都摆得整整齐齐,放在餐桌一角:“这是特意腌的桔梗,酸辣开胃,配牛肉炖萝卜能解腻,你们要是喜欢,可以多拿几碟,管够,不够我冰箱里还有。”
1小时后,古月打开锅盖,白色的蒸汽瞬间升腾而起,带着浓郁的牛肉香,弥漫整个后厨。牛肉已经泛着油亮的酱色,用筷子轻戳能感受到轻微弹性,说明筋膜已经开始软化,不再像之前那么硬。他加入萝卜块,轻轻翻动,动作轻柔得像在安抚熟睡的孩子,避免牛肉破碎:“萝卜不能太早放,不然会炖烂成泥,失去口感,变成萝卜酱;晚放30分钟,既能吸满牛肉香,又能保持形状,咬着有脆嫩的口感,不会太软烂,还有点嚼劲。”
继续炖30分钟后,古月再次打开锅盖,白色的蒸汽瞬间升腾而起,带着浓郁的牛肉香和萝卜的清甜,弥漫整个餐馆,连坐在角落的赵阳都抬起了头,眼神里满是期待,手指也停止了拨弄吉他弦。萝卜已经吸满汤汁,变成浅褐色,像块浸了酱的玉,用筷子轻按能微微凹陷;牛肉用筷子能轻松扎透,说明已经软烂,轻轻一拉,还能看到细小的肉纤维,像棉花般柔软,没有一丝嚼劲。
古月转中火收汁,用铲子轻轻翻动,让汤汁均匀地裹在牛肉和萝卜上,每块肉、每块萝卜都能沾到汤汁:“收汁不能太干,留少许汤汁泡饭,香得能多吃两碗!汤汁浓稠到用铲子挑起能拉出细丝就刚好,太干会糊,有焦味;太稀则没味道,像在喝水。”
收汁完成后,古月撒上翠绿的葱花和切碎的香菜,葱花是刚切的,还带着新鲜的葱香;香菜是本地的小香菜,香味浓郁。绿色的葱花和香菜点缀在酱色的牛肉和白色萝卜间,瞬间让整道菜变得鲜活起来,像幅浓墨重彩的油画,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葱花和香菜要最后放,保持新鲜的香味和颜色,不会因为久炖而变黄,影响食欲,这是点睛之笔,不能少。”
此时,张扬正盯着黑板上的“牛肉炖萝卜”,又看了看旁边的“孜然牛肉”,眼神里满是纠结,手指还在桌子上轻轻敲着,犹豫了一下,起身走到吧台前,搓着手,带着点不好意思的笑容,脸颊微微泛红:“老板,我们想吃牛肉炖萝卜,黑板上写了主打,能给我们做吗?我们好久没吃港城的牛肉炖萝卜了,就想这口,在外地吃的总觉得少了点味道,要么太咸,要么太淡,要么萝卜炖得太烂,没口感。”
古月笑着点头,指了指后厨,那里还冒着热气:“当然可以,这就是今天的主打菜,马上就好,保证让你们吃到正宗的港城味道,暖到心里,让你们想起在港城的日子。”
李默也凑过来,推了推眼镜,镜片上反射着灯光,笑着补充:“以前在陈叔酒吧驻场,练完琴就找餐馆吃牛肉炖萝卜,那时候总觉得萝卜比牛肉还好吃,吸满了肉香,一口下去满嘴都是香味,连汤汁都能泡三碗饭。这次回来,就想再尝尝这味道,看看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好吃,是不是还能吃出当年的感觉。”
王浩看到餐桌角的桔梗,眼睛一亮,像发现了宝藏,快步走过去,拿起筷子夹了一口,酸辣味在口腔里散开,刺激得他味蕾都活跃起来,他忍不住眯起眼睛,连连点头,嘴角还沾着点桔梗的红色酱汁:“居然有韩式桔梗!以前我们练配合到半夜,总点牛肉炖萝卜配桔梗,酸辣解腻,一口菜一口饭,能吃三碗!那时候赵阳最能吃,每次都要多加一碗饭,还总抢我的桔梗吃,说我吃得慢,浪费粮食。”
赵阳闻言,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帽檐压得更低,脸颊微微泛红,像个害羞的小姑娘:“那时候练得累,消耗大,吃得多,现在想起来,还是那时候的饭最香,不仅是因为菜好吃,还因为大家一起奋斗的日子,特别难忘,每天都有目标,有追求,虽然累,却很开心。”
就在这时,古月端着砂锅走出后厨,砂锅是厚实的铸铁锅,还带着滚烫的温度,他用隔热手套小心地端着,生怕烫到手。砂锅里的牛肉炖萝卜冒着热气,蒸汽在冷空气中凝成细小的水珠,像层薄薄的雾;牛肉泛着油亮的酱色,萝卜雪白中透着浅褐,汤汁浓稠地裹在食材上,像层透明的薄膜,香味瞬间弥漫整个餐馆,引得众人都围了过来,咽口水的声音都清晰可见,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太香了!就是这个味!”张扬率先凑过来,深吸了一口气,喉结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眼睛亮得像星星,里面满是惊喜,“香腻香腻的还清清爽爽,配桔梗简直无敌了!我在外地找了好多家餐馆,都做不出这个味道,不是牛肉太柴,就是萝卜没味,还是港城的牛肉炖萝卜最正宗,最对我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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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小巷食堂请大家收藏:()小巷食堂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他率先夹起一块牛肉,用筷子小心地夹着,生怕掉在地上,放进嘴里,牛肉软烂,一嚼就化,肉香混着酱香在口腔里散开,还带着淡淡的牛油香味,没有一丝腥味,余味悠长。他满足地眯起眼睛,连连点头,像只吃到美味的小猫:“还是最爱这口!比我们在外地吃的炖菜还香,港城的味道就是不一样,暖到心里了,感觉浑身的寒气都被驱散了,连手脚都暖和起来了。”
李默夹起一块萝卜,萝卜吸满了牛肉的香味,咬一口汁水四溢,清甜中带着浓郁的肉香,没有一丝涩味,口感软嫩却不烂,还有点嚼劲。他笑着说:“萝卜炖得刚好,软嫩却不烂,吸满了肉香,比牛肉还好吃!我以前总跟他们抢萝卜吃,他们都笑我傻,说放着牛肉不吃吃萝卜,只有我知道,萝卜才是这道菜的灵魂,没有萝卜,这道菜就少了点味道。”
陈宇轩摇着檀香折扇,看着四人吃得不亦乐乎,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笑着打趣:“你们以前在我酒吧驻场,哪是练配合,明明是练习怎么欺负主唱吧?每次驻场前都整蛊他,花样百出,把人家气得差点罢演,现在还记得不?”他顿了顿,扇柄轻轻敲了敲掌心,回忆起以前的趣事,眼神里满是怀念:“有次你们把主唱的麦克风换成玩具的,还是个会发出鸭子叫的麦克风,他一开口没声音,反而发出‘嘎嘎’的叫声,台下都笑疯了,他站在台上脸都红了,差点当场罢演,还是我好说歹说,给他换了个新麦克风,他才愿意继续演出的。”
李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脸颊有些泛红,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眼神里满是回忆,还有点愧疚:“陈叔,别揭短啊!那时候年轻不懂事,觉得好玩,就想跟他闹闹,活跃活跃气氛,没想到他真生气了,还生了好几天的气。现在想起来还挺对不起他的,要是当时不那么调皮,多体谅他一点,说不定我们乐队还能一直走下去,不会像现在这样,连他的联系方式都丢了。”
王浩放下筷子,喝了口热汤,汤的温度让他浑身都暖和起来,他笑着补充:“谁让他总摆架子,觉得自己是主唱了不起,每次排练都迟到,还总改我们的曲子,说我们的曲子不好听,没他写的好。我们也是跟他闹着玩,想让他收敛点,别那么傲气,没想到他脾气那么大,直接走了,再也没联系过,连句再见都没说。”
“你们从港城出去,每个酒吧只驻场一个季度,跑了十几个城市,”陈宇轩放下折扇,眼神温和地看着四人,语气里带着点感慨,还有点心疼,“现在回港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一直这么漂着吧?年轻的时候可以四处闯荡,看看外面的世界,时间长了,还是得有个固定的地方安稳下来,有个家的感觉。”
王浩放下筷子,身体坐直,语气认真起来,眼神里满是真诚:“其实我们是回来投奔陈叔你来了!外面跑久了,还是觉得港城亲切,你的酒吧氛围最好,大家也熟悉,不像其他城市的酒吧,老板只看重利益,不看重音乐。我们想问问你收不收留我们?我们还想像以前一样,在你酒吧驻场,稳定下来,不想再四处漂泊了,想在港城扎根,好好做音乐。”
赵阳也抬起头,帽檐微微向上抬了抬,露出一双真诚的眼睛,眼神里满是期待:“是啊陈叔,我们不想再四处跑了,想有个固定的地方玩音乐,你的酒吧要是还缺驻场乐队,我们随时能上,保证好好演出,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调皮了,会认真对待每一场演出,每一个客人。”
众人说话时,张扬悄悄低头吃东西,嘴角沾着汤汁,眼神有些闪躲,不像平时那么活跃,手里的筷子还在轻轻拨弄着碗里的米饭,显得有些心事重重。林悦注意到他的异样,放下手里的检测仪,笑着问:“张扬,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有其他想法?别光顾着吃,跟我们说说,大家都想听你的想法呢,我们都是朋友,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说不定我们还能帮你出出主意。”
张扬抬起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的汤汁,纸巾上留下淡淡的酱色痕迹,眼神里满是犹豫,又带着点期待,声音还有点小:“我……我想试试写歌,以前总玩别人的曲子,觉得没什么意思,像在重复别人的生活。现在跑了这么多城市,经历了很多事,看到了不同的风景,遇到了不同的人,有了很多想法,想创作自己的歌,写我们乐队的故事,写我们走过的城市,写港城的温暖,写我们对音乐的热爱。”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像在自言自语,又像在诉说心事:“要是乐队能留在陈叔的酒吧,我想把我们的故事写成歌,唱给大家听,唱给港城听,说不定还能火呢,让更多人知道我们的乐队,知道我们的音乐。”
陈宇轩看着四人,眼神里满是感慨,还有点欣慰,像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好好的主唱说走就走,也是狠心,不过你们没放弃,没主唱反而走出了自己的风格——靠默契的配合和创意改编,在外面也受欢迎,不容易,比很多有主唱的乐队都做得好。”他扇了扇折扇,语气变得温和,像春风拂过湖面:“想回我这驻场,看你们自己的情况,我的酒吧永远欢迎你们,不管是驻场演出,还是想创作音乐,我都支持你们。港城永远是你们的落脚点,累了就回来,这里永远有你们的位置,有你们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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