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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探墓笔记:1949 第1124章 泉儿的天赋

作者:灵渡 分类:游戏竞技 更新时间:2025-10-10 04:39:13 来源:抖音小说网

非洲其实並不热,我觉得还没羊城热呢。

亚赛尼亚是一个部落,算不上是一个国家,这里有一个拥有三十多个老婆的酋长。不过他住的很差,是用木棍和泥巴搭建起来的房子,房顶上铺了很多草。连电都没有。

安娜的舅舅叫杰克,是英格兰的壮汉。这傢伙倒是有个发电机,是一台柴油发电机,但是买油很贵。除非是用水泵抽水浇农场里的秧苗,平时根本就不开。到了晚上,连个蚊香都没有,不过当地人有一种草,编成辫子,点这玩意能熏死蚊子,也把人都熏够呛。

到了亚赛尼亚的时候,我们就住在杰克家里。当然,我们是要付钱的。

杰克的老婆和孩子都在这里,杰克是个四十岁的男人,三个孩子,最大的和最小的都是女孩,中间的是男孩,十几岁了,站在一起像是台阶一样。

他们在这里主要就是种植玉米,这玩意比较省事。尤其是杰克告诉我,他有一种除草剂,种植上玉米之后,打上这个除草剂,地里面一根草都长不出来,只有玉米能存活。

而且他种植玉米,要精选玉米种子,把不饱满的全筛出去,然后每一株就点一粒种子,这样就不用拔苗了。

一旦种两个种子,出来两棵苗,就需要拔掉一棵,太麻烦了。还不如就点一粒,即便是缺一些也没关係,毕竟地多。

杰克自己在这里种了三千多亩地,我们来的时候,玉米已经种完了。接下来就是等玉米长高了,再喷个一次杀虫剂,就等著收穫了。

这里土地肥沃,雨量充沛,非常適合种庄稼,但是非洲的兄弟们就是不愿意干,他们寧可上树去摘果子吃,都太懒了。

难道种点粮食卖掉换点工业品不好吗?整个部落只有一辆自行车,还是杰克送给酋长的。酋长年纪大,学了两天摔了两天,就不敢学了,就算是这样,这自行车他也捨不得让自己的儿子骑,而是用绳子吊了起来,像是佛爷一样供奉了起来。

亚赛尼亚也没啥信仰,也不供奉佛,也不供奉神,反正就是混一天算一天。

到了这里,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路桥问题,这么大一片地方,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就说是去酋长家里送礼的路都不好走,只要下雨,就出不去院子了,一走就是一脚的泥。

杰克的农场离著尼罗河不远,他很少去村子里。

平时农忙的时候,杰克也会僱佣一些个当地人干活,僱佣当地人干活,干完就得给钱,一天一结帐。今天赚了钱,晚上就去买酒买菜,第二天肯定不来了,一群人聚在一起喝酒吃肉。开开心心过一天,没钱了,想喝酒了,再来干活。

活的倒是隨性。

我们到了这里,首先就是要先买一块地,离著尼罗河越近的地,越贵,山里的地很便宜,和白给差不多。只要去种地,那边有数不清的地,我估计得有五千亩地没人种,长满了杂草。我其实也不愿意种地,我就是想修个宅子。

中国人修宅子不愿意在河边,愿意在山脚下。

书生拿著罗盘转了十多天,最后找到了一个修阳宅最好的地方,后面有一座长得像是女性**的小山包,左边有一条小河,小河潺潺,一直匯入前面的尼罗河,右边有一条小路,通向山后的一个天然湖,这湖里面有鱼,当地人只要想吃鱼了,就去山后的湖中去捞,捞了也不知道咋吃,用水一煮,放点盐,瞎吃。

我们下面就是村子,村子周围全是林子,林子里啥都有。当地人想吃肉,就拿著弓箭和长矛去打猎。

他们特別会打猎,见到啥就杀啥,猴子,狮子,豹子,羚羊,野猪,野狗啥的,都是他们的食物。

不过他们寿命普遍都很短,四十岁就算是高寿了。

朱泉说:“书生,他们是不是就这品种啊?”

书生说:“肯定不是噻!主要是没有好的生活习惯,喝生水,缺医少药,再加上他们生活习惯不好,尤其是传染病很厉害。基本上每个人身上都有柳病。”朱泉说:“这么严重?”

书生说:“大家都要洁身自好,小心搞出一身病来。”

崔大同说:“放心吧,我对黑妹子没啥兴趣。”

有了地方,就去找酋长大人商量,签订协议。只要每年给酋长大人八百斤玉米,那一片的地都给我们。

其实我要那么大的地也没啥用,我不打算种地,我也不愿意种地,我们最多就是在房前屋后种点菜。

但是给这么多地就要这么多地就是了,当个缓衝区。另外还能在这片地里打猎。

酋长並不要求我们非要种地,只要每年给八百斤玉米就行。

其实八百斤玉米,也就是二亩地的產量,这一片地,少说也有五千亩。

不过要把这五千亩地开发出来也不容易,全是杂草,荆棘,还有树木,盘根错节的。没有大型机械,想快速开发出来,根本不可能。

杰克当初的做法是先点火烧,烧完了用推土机去推。

杰克说在三百里外的一个镇上有一台推土机,是他哥们儿的,要是需要的话,可以把他请来。每天只需要给三十美元。

我心说还是算了,我可不是来这里种地的,我是来这里避难的,还有就是,有机会的话,看看是不是能组建个国家。

书生和杰克很谈得来,俩人都会英语,说的特別快。其实说的慢我也听不懂,我也不想学。

泉儿对语言有绝对的天赋,他非常適合学习语言。他每天听杰克一家聊天,也学会了几句。尤其是他喜欢和那三个孩子乱跑,他教那三个孩子学中文,那三个孩子教他学英文。

逐渐的,泉儿开始不满足学英文了,他开始和当地人交流,他没事就去村子里,找那群懒汉喝酒。泉儿每天都会带著好酒好菜过去,自然受到当地人欢迎。

泉儿竟然和酋长的一个儿子拜了把子,成了歃血为盟的好兄弟。

我实在是纳闷儿了,他们到底是怎么交流的呢?

泉儿回来的时候晕乎乎的,喝了不少葡萄酒。这葡萄酒是杰克自己酿的,他在这里有个葡萄园,自己酿酒,自己喝,剩下的也会装船运送回英格兰出售。

我问泉儿:“你和那群懒汉在一起说些啥啊?”

泉儿说:“还能说啥?啥也不说,喝唄!我说啥他们听不懂,他们说啥我听不懂。不过逐渐,我能听懂一些了。”

我说:“你咋听懂的?”

“我把自己想像成一个孩子,然后观察他们说话的表情,听他们说话的声音,然后一点点的学。”

我竖起大拇指说:“泉儿,你这是天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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