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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言情说爱 > 她把禽兽养父送进监狱后 > 第254章 漫长的咬牙(中)

常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红梅没给她机会。

“既然这个钱借给你了,就借给你了。亲兄弟明算账。你写个借条。”

红梅停顿了一下,像是在算账。

“之前借的钱,两万两千四百块。加这个一万,总共三万两千四。零头我就不算了,算三万整。”

常莹眼睛瞪大了:“之前哪有两万多?我记得就——”

“你记得是你记得。”红梅打断她,“我这里都有账。常松之前陆陆续续给你的钱,你儿子上学交的学费,我都没算进去。那些,就当是我们做亲戚的情分。”

她看着常莹,眼睛很深。

“但这三万,是借。要还。”

婚姻里的糊涂账,若不清算,就会变成腐蚀地基的白蚁。感情可以模糊,但付出必须有清晰的边界。这不是算计,是自救。

常莹的脸白了。三万块,对她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她种地,卖菜,打零工,一年到头也攒不下几个钱。三个儿子都在上学,吃喝拉撒都要钱,她哪来的钱还?

“红梅,这……这太多了,我……”她结结巴巴的。

红梅没理会,继续说,语速不快,但一句接一句,没留空隙。

“这个钱,你每年至少要还三千。摊到每个月,是二百五。十年还清。我不要你利息。”

“二百五”这个数定得妙。不多,刚好让你肉疼;不少,刚好让你记得疼。这是债主的智慧,也是生活给你上的数学课:欠债不还,你就是个“二百五”。

她顿了顿。

“但是,每个月都要给。哪怕十块二十块,都要给。但凡有一个月不给——”

红梅的声音冷下来。

“从今以后,两家就断绝关系。我会直接去法院起诉。”

常莹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我这不是给你压力。”红梅的语气缓了缓,“都是一家人,我才这么跟你说。你要觉得合适,就签个字。你要觉得不合适,我就跟你弟离婚。”

常莹的眼睛瞪大了。

“这钱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红梅继续说,“他的钱你可以不还,但我的钱,你必须还。你要是没钱,就把你老家的房子、地,全卖了。卖了多少还多少。”

常莹手里的搪瓷缸子晃了一下,水洒出来,溅在她裤子上。她没去擦,就那么愣愣地看着红梅。

“红梅……”常莹的声音带了哭腔,“你这是要逼死我啊!我哪有那么多钱?我一个月挣不了几个子儿,三个葫芦头还要吃饭上学,我……”

常莹的哭穷,像一台年久失修的复读机,按键永远是‘我苦、我难、我没钱’。听第一遍是同情,听第一百遍,只剩下想砸了它的烦躁。

“那是你的事。”红梅说,“我是债主,要钱是我的事。就是因为常松是你弟,我才跟你这样说话。要是换做别人,我早就报警了。”

英子站在旁边,她看着妈妈,突然觉得妈妈很陌生。那种冷静,那种决绝,是她从来没见过的。 英子忽然懂了。妈妈不是后知后觉,她是先知先觉地,给自己预留了心碎的时间。成年人处理绝望,需要一套完整的流程:预感、证实、沉默、然后消化。

红梅把本子推过去:“你要是同意,就签个字。不同意,现在就还钱。”

常莹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她看着红梅,忽然觉得这个弟媳妇陌生。不是那个会心软、会妥协、会看在常松面子上让步的红梅了。眼前这个女人,太冷漠了。

“红梅啊,”常莹声音软下来,带着哭腔,“我来服侍你,不要工钱。这算抵账,行不行?剩下的以后慢慢还。你这样的话,我压力太大了。我没什么正式工作,就打零工,种点菜卖。家里三个儿子花钱,我要不是万不得已,能去借钱吗?能去找我弟要钱吗?”

她说的是实话。三个儿子,三个半大小子,吃穿用度,学费杂费,哪样不要钱?丈夫跟人跑了,她一个人撑这个家,撑了十几年。她累,真的累。

可这话说出来,连她自己都觉得苍白。

穷人的尊严就像过期的挂面,平时硬邦邦地挺着,真到要用时,一碰就碎,只好下锅煮成糊糊,自己吞下去果腹。

红梅没接这个话。

“英子,把笔给她。”

英子把钢笔递过去。常莹接过笔,笔杆在她手里显得很小。她的手粗糙,手指关节粗大,是常年干活的手。

“我字不好看,”常莹说,“让丫头写吧,我签。”

英子看向妈妈。红梅点点头。

英子在本子上写。她的字确实好看,清秀,工整。她写:

借条

今日常莹向李红梅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00)。

借款用途:家庭建房及子女教育。

还款方式:自2000年10月起,每月还款贰佰伍拾元整(¥250.00),每年还款叁仟元整(¥3000.00),十年还清(至2010年9月还清)。

如有一期未按时还款,借款人常莹自愿以老家宅基地及耕地使用权作抵押,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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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了,她把本子推到常莹面前。

“签字。”

常莹看着那几行字,手在发抖。她识字不多,但欠条两个字还是认识的。下面那些条款,她看不太懂,但知道不是好事。

她不想签。

可是不签,红梅就要报警。报警了,钱还是要还,说不定还要坐牢。常松那边……常松要是知道她说了钱的事,肯定要生气。但生气归生气,常松是她弟,打断骨头连着筋,还能真不管她?

可红梅这边,看样子是铁了心了。

常莹脑子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老家那间快要塌的土房,想起三个儿子穿得破破烂烂去上学,想起村里人看她的眼神——寡妇,穷,没本事。好不容易常松答应给钱盖新房,地基都打好了,砖也拉回来了,就差砌墙了。

不能前功尽弃。

签吧。反正签了也是空头支票。以后有钱就还,没钱就拖。红梅还能真把她告上法庭?常松能同意?再说了,红梅肚子里还怀着常家的种,她能狠心到哪儿去?

血缘有时是一张万能欠条,写满了“理所应当”和“下不为例”。可生活不是银行,再深的亲情,也经不起一次又一次的透支。

常莹心一横,伸手拿过笔。

笔尖落在纸上的瞬间,她不是签下自己的名字,是签下一份投降书——向贫穷投降,向命运投降,也向自己骨子里的贪婪和侥幸投降。从今往后,她在弟媳面前,再也直不起腰了。

她的手粗糙,手指关节粗大,握笔的姿势别扭。笔尖在纸上顿了顿,然后歪歪扭扭写下自己的名字:常莹。

那歪歪扭扭的三个字,签下的不是名字,是一个女人被生活榨干后,仅剩的、一点可怜巴巴的信用。她以为自己是卧薪尝胆,签下一纸空文;却不知红梅是项庄舞剑,要的就是这白纸黑字作为未来斩断一切纠缠的尚方宝剑。

写完了,她把笔放下,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长长出了口气。

红梅拿起本子,看了一眼,然后自己也在下面签了名:李红梅。她的字比常莹的好看,但也算不上多漂亮,就是普通的、女人的字。

签完,红梅把本子合上,递给英子。

“收好。”

英子接过本子,手心有点出汗。纸页还是温的,带着刚才写字的温度。

常莹看着红梅,脸上挤出个笑,但那笑比哭还难看。

“红梅,你看,借条我也写了。你就别撵我走了吧?我就在这服侍你,小松不在家,你一个人我不放心。你让我做啥我就做啥……”

红梅端起菊花茶,喝了一口。茶水还烫,她吹了吹。

“常莹,我不是嫌你。是我真不需要人照顾。英子放学回来能帮我,店里还有张姐和大玲。你回去吧,家里三个孩子还得你照应。”

“他们都住校了!我都安排好了!”常莹声音提高了些,“红梅,你就让我留下吧!我等到小松回来,他回来了我就走,行不行?我保证!”

她说着,眼圈又红了。这次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装的,但眼泪确实掉下来了,顺着黑红的脸颊往下淌。

“我知道我以前浑,我不是人。可我这次是真心的,我想赎罪,我想报答你们。红梅,你给我个机会,行不行?”

她哭得鼻涕都出来了,用袖子去擦,袖口湿了一片。

英子别过脸,不想看。

红梅沉默了很久。

吊扇嘎吱嘎吱转着,吹起她额前的碎发。

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开口,声音很轻。

“随你吧。”

最高明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姿态出现。红梅留下常莹,不是心软,是让她在眼皮底下还债——**劳动抵利息,精神折磨抵本金。

常莹一下子止住哭,脸上还挂着泪,但眼睛亮了。

“真的?红梅,你答应了?”

“嗯。”红梅站起来,“但你得听我的。店里的事,你不懂就别插手。家里的事,我说了算。”

“听!肯定听!”常莹忙不迭点头,“你说啥就是啥!”

王强和雪儿坐在龙湖公园湖边的长椅上。王强还穿着那件印着变形金刚的T恤,牛仔裤,白色球鞋。

他胖胖的身体坐得笔直,两只手规规矩矩放在膝盖上,手心都是汗。

雪儿穿了一条粉色的连衣裙,领口和袖口镶着白色的蕾丝边。头发扎成两个马尾,用同色的粉色发绳系着,发梢微微卷起。她低着头,手里拿着一瓶酸奶,是王强刚买的,草莓味的。

王强想说点什么,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情:“雪儿,我会对你好的。”

说完他就后悔了。太土了,太老套了,电视里都演烂了。

雪儿“噗嗤”笑了:“你怎么对我好啊?”

“我给你买酸奶,天天买。草莓味的,黄桃味的,原味的,你想喝什么味的我就买什么味的。”王强说得认真,“还有,我以后考大学,考个好大学,找好工作,挣大钱,给你买大房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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