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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军事历史 > 人在乱世:我靠打猎成为卧龙 > 第34章 狼崽子,贱内...许思思!

陈余二人在前面走着,庄十三则带着几名锦衣卫在后面跟着。

其中一人手持一柄上好弓弦的短弩,时刻警惕着,显然并没有完全相信陈余。

王二牛小声道:“春生哥,咱真要把这群锦衣卫带回镇上?要知道,不论他们行刺是否成功,一旦出手,我们横竖都脱不了关系了。”

陈余淡笑:“那可不一定!事后,我自有借口在反贼面前撇清干系!箭在弦上,已不得不发。薛愕和周皮这对表亲必须死,否则,我们将永无宁日!”

“那事不宜迟,咱们随便抓几只野鸡野兔回去得了。”

“不!既有锦衣卫帮忙,不打个有分量的猎物回去,岂非浪费人力?找那伙狼群吧,把它们收拾干净,正好入冬时给咱添几件狼皮袄!”

陈余鸡贼说道。

既有堂堂锦衣卫出手帮忙,怎能不挑点大猎物捕回去?

王二牛想想也是,点头答应下来。

狼群,在丛林中算是一方霸主。

它们具备很强的团队意识,内部极为团结,以最为强壮的头狼为首脑,分工缜密。

有时候,就连山中猛虎都不敢轻易招惹它们。

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猎人队伍,也只敢对落单的孤狼下手,一旦见到四五只成年狼聚集出现,便会避而远之,非常难捕捉,风险极大。

不过,身后的锦衣卫手上有精良的弓弩和袖箭,且个个武艺不凡。

根据王二牛的判断,这处林中的狼群族员数量又较少,此前已有几只被袖箭击伤过,倒是可以去碰碰运气。

若能一锅端掉这支狼群,那么今年老陈家过冬的皮袄...便算是有着落了。

既然是要利用锦衣卫办事,那就要“物尽其用”!

很快。

在陈余二人的带领下,队伍就在深林中的一处小坡下发现了狼群的踪迹。

只见坡下不远处,一只腹部中箭的野狼倒在草丛中,已是奄奄一息。

从狼腹上的袖箭可以看出,便是昨日被庄十三等人在驱赶狼群时击伤的。

而这头野狼腹部中箭,仍能熬过一夜没有死透,已算是生命力极强。

另有四五只成年野狼站在不远处的巨石上观望,嘴里发出某种威胁、震慑的低吼声。

“嘿,还真给俺们找到了,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王二牛笑了一声,抽出朴刀,就要上前先宰了那只中箭的野狼。

陈余目光一沉,赶忙拉住他,道:“等等,不可盲目出手!狼群内的等级非常森严,相处方式也极为残酷。但凡有族员在捕猎时受伤,或者年老无法再跟随队伍狩猎时,就会被杀死,或者驱逐。”

“尤其是在族群遭遇强大威胁时,头狼根本不会理会受伤的族员,更不会守在它们身边保护。可如今...这伙狼群并没有走远,也没有遗弃那只受伤野狼的意思。说明...它们的狼窝就在附近,而且受伤那头族狼地位很高。”

“而狼群在面对入侵者时,只有一种情况下才能让它们殊死一搏,不退半步。那便是...族群中有了幼崽!这时候的狼群最为狂暴,得小心谨慎。”

王二牛闻言,抬眼望向那只倒地的野狼,见到其腹下肿胀,明显正处于哺乳期。

正如陈余所说,万物皆有灵性,狼群此时没有退走,便是想留下全力保护幼崽。

这种状态下的野狼,最为凶残,并不宜贸然出手。

可话刚说完。

身后就传来庄十三冷漠的声音:“动手,别跟它们浪费时间。”

话声刚落,锦衣卫已然同时齐射袖箭,直取巨石上的五只野狼。

嗖嗖!

箭如雷霆,顷刻间已有一只躲闪不及的野狼哀嚎中箭。

而体型最大的头狼猛然跃起躲过来袭的袖箭后,却丝毫没有退缩,血口大张疯狂朝几人冲来。

陈余与王二牛退后几步,刚要拔出武器应对。

身后的锦衣卫除了庄十三之外,却已抢先一步拔刀出手。

好歹是天子犬齿,皇帝用来监察百官的精锐内卫,虽人数不多,但个个都是好手。

面对癫狂护犊的狼群,丝毫不惧,竟正面强攻。

三人排头迎击头狼,其余人则紧随其后策应,并不断释放袖箭。

没几下功夫,包括头狼在内,五只成年野狼已被全数击毙,身上皆有中箭。

头狼被连砍数刀,头颅被斩落,狼血洒了一地。

陈余二人都无需出手,战斗就已结束,可见锦衣卫却也不是浪得虚名。

除了两人稍有不慎,被狼爪抓伤之外,并无其他折损。

庄十三沉声道:“给你一刻钟时间收拾猎物,能带走多少,就看你俩的本事,过时不候!”

陈余回头应了一声“谢大人”,随即看向王二牛,道:“二牛,一共六只狼,我们根本无法全部带走。尽你所能,快速剥下狼皮,狼肉就不要理会了,带走其中那只头狼的尸体即可。”

“我去坡上看看,狼崽子可是好货,得带走!”

说完,人已窜出几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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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人在乱世:我靠打猎成为卧龙请大家收藏:()人在乱世:我靠打猎成为卧龙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本来只是想端掉这支小型狼群,剥几张狼皮制衣,却没想到狼群中有狼崽子,倒是出乎陈余的意料。

幼年野狼是可以驯化的,在狼性还未成熟之前,前世的各种猎犬其实也都是从野狼进化、或者驯化而来。

作为一名猎人,怎能没有自己的猎犬?

陈余小有心思,却是想夺了这窝狼群的幼崽。

小坡上的一处巨石下。

陈余刚来到狼窝的洞口,就看见一只看似才睁眼不久的狼崽子在洞口轻吠,那样子十分焦急与惊恐。

一听见异响,就要快速缩回洞内。

陈余眼疾手快,一个箭步过去,就把它拉了出来。

而这小崽子体格壮实,胖乎乎的,模样极为可爱,可见被照顾得很好。

陈余浅笑,见到那狼崽子极为健康,不像有什么暗病的样子,惊喜自语道:“哈哈,就你了!看着也就出生一个月左右,带回去养着,定可驯化!以后就叫你...二哈!”

说着,他并没有立即退走。

而后,捏着狼崽子让它发出声音,企图引出狼窝中的其他幼崽。

狼窝的洞一般都很深,在没有工具挖掘的情况,伸手根本摸不到里面。

利用其中一只幼崽的叫声诱捕,是相对有效的办法。

但等了几分钟时间,洞内却全无动静,既不见其他狼崽子出来,也听不到任何叫声从洞中传来。

难道...这是一只“独狼崽”,或者说其余的狼崽已经被转移了?

陈余微微皱眉,庄十三只给他半刻钟的时间收拾猎物,不容许他多作迟疑。

想了想后,便果断将那只“独崽”用随身绳索绑在腰上,退下小坡。

半刻钟的时间还是太多。

即便王二牛时常帮着家里打猎,颇有些刀法,但在匆忙之下,却也只能勉强剥下一张狼皮而已。

陈余下来后,直接扛起那只体型最大的头狼,随后对王二牛说道:“二牛,来不及了,带上那张狼皮,再抗上一只,咱们先走。”

王二牛点头,随即也扛起一只死透的野狼。

正好庄十三过来催促,便快步往来时路走去。

山路并不好走,快要来到山脚下时,已接近黄昏。

庄十三回身对几名手下吩咐道:“本官一人前去即可,尔等且留在山中,明日再说。”

七人齐齐拱手,应声又赶回山上。

陈余的小屋就在镇子的边缘,距离后山最近。

平时并没有什么人愿意和他来往,因此一路回到小屋倒也没引起什么注意。

王二牛说是他的邻居,其实也跟着几百米远,除此之外,旁边就再无人家。

砰的一声。

刚来到小屋后,陈余就一脚踢开了后门,吓了正在后院整理杂物的慕容雪与林筱筱一跳。

二女一惊,还以为是反贼又来找麻烦了,差点没惊声尖叫。

见到是陈余和王二牛先后扛着野狼尸体进门,这才放下心来。

慕容雪微惊道:“啊?你们打到了野狼...”

话没说完,陈余扔下狼尸后,就立马朝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而后,快步走向林筱筱,不由分说就揽过她的细腰,面向正在进门的庄十三,道:“大人,这位便是卑职的未婚妻,贱内...许思思。旁边的,是我小姨慕容雪...”

可话同样没能说完,就被扑通一声打断。

庄十三的目光落在林筱筱身上时,瞳孔差点裂开,像是受到了某种惊吓似的,竟当场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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