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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游戏竞技 > 末日:从逃荒开始无敌 > 第314章 马朝是天才?

拿出四十支“银色药剂”,刘轩单独交给了潘藏。

“潘团长,这些给你。怎么分配,你比我更了解你的兵。”刘轩说得直接。

潘藏接过那几十个用简易容器盛放的、泛着朦胧银光的液体,手都有些微颤。

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他手下那些跟着他出生入死、无数次从尸口下逃生的老兵,有机会突破瓶颈,成为真正的“中品武者”!

这意味着整体战斗力的飙升!

更让他心脏狂跳的是刘轩那句轻描淡写的补充:“放心用,都是提纯过的,没副作用。只要身体底子还行,扛得住能量冲击,基本都能成。”

没副作用?!

潘藏猛地抬头,看向刘轩的眼神充满了难以言喻的震惊。

他可是亲身经历过、亲眼见过多少人因为吞服不纯的源核而惨死、异变!

无副作用的、稳定的中品晋升渠道……

这简直是神迹!是足以改变末世格局的东西!

“刘兄弟……这……”这个铁血的军人一时间竟有些语塞。

“拿着吧,南岸的弹药库,还得靠兄弟们去拿。”

刘轩拍拍他肩膀,“尽快选好人,我只有一个要求,别出叛徒,不然我会亲手送他上路。”

潘藏重重一点头,什么都没说,转身就去安排了。

他知道,有些东西,记在心里比挂在嘴上更重要。

基础的体质改善和中低阶强化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

谁,来冲击那无数武者梦寐以求的七品武尊之境?

刘轩心里默默盘算着已知的武道体系:

一到三品,谓之“练体”,主要是打熬筋骨,强化气血,超越常人极限,算是武道的入门和根基。

四到六品,称为“练气”,开始感应并修炼罡气,罡气外放,增强攻击防御,妙用渐多,是为中品。

而七品之上,便是“上品”,核心在于“练神”——以强大的精神意念,沟通天地间更精纯的“源力”,不仅威力远超罡气,更能初步做到隔空御物、短暂滞空、甚至引动一丝天地之势,战力发生质变。

每提升一品,都难如登天,尤其是六品到七品这道天堑,卡死了不知多少惊才绝艳之辈。

他身边够资格冲击七品的,赵文秀、黄国忠、孙红锦都是六品巅峰,澜汐已经成功。

她的奇遇,刘轩决定等大坝稳定下来再去探寻。

潘藏也是六品巅峰,但毕竟相处日短,还需观察。

甘霖、陆珣忠心可靠,实力也够,排位应在潘藏之前。

思虑再三,刘轩将赵文秀、黄国忠、孙红锦三人叫到了那间相对安静的水泵隔间。“金色药剂,我这里有三支。”

刘轩开门见山,取出三支试管,里面各盛着一团氤氲着淡淡金辉、仿佛有生命般缓缓流转的液体。

“效果你们大概能猜到。冲击七品,武尊境。我有长生青木的生机能量护持,可以确保你们冲击过程万无一失。我想先帮你们三个突破。”

三人闻言,呼吸都不由一窒。

七品武尊!那是足以与尸王正面抗衡的境界!是真正站在末世食物链上层的实力象征!

赵文秀目光灼灼地看着那金色药剂,又看向刘轩,清冷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复杂,低声道:“算你……还有点良心。”

她想起了当初刘轩和大球偷学她办公室最低级武学的时光,想起用“刘关张”烧酒找赵家换取修炼资源的青涩青年,也想起了这一路寻他吃的无数苦头,此刻心中百感交集,但更多的是对更高境界的渴望。

有了实力,才能更好地站在他身边,而不是成为累赘。

黄国忠则是激动得脸膛发红,搓着手,嘿嘿直笑: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老黄还有今天!跟着轩儿就是好啊!有肉吃,有架打,现在还能飞天遁地了!哈哈,想想以后能像鸟儿一样飞,老子这趟末世就算没白活!”

唯独孙红锦,这位强盛集团的大小姐,经历了一路的生死磨砺,虽然眼神也充满渴望,却多了几分审慎。

她犹豫了一下,开口道:“轩,我……我还是再等等吧。这次出来,虽然吃了不少苦,也突破到了六品巅峰,但我感觉……瓶颈的松动还不够,心境和积累似乎还差一点火候。强行冲击,我怕根基不稳,反而浪费了这么宝贵的机会。”

她很清楚自己的情况,被父亲保护得太好,真正的生死搏杀和心境磨砺,比起赵文秀和黄国忠还是欠缺了些。

刘轩看了她一眼,点点头,没有勉强。

孙红锦能清醒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这本身就是一种成长。

“好,那这两支金色药剂,先给文秀和老黄用。”

“不过,”刘轩拿起第三支金色药剂,沉吟道,“红锦放弃了一支,这里还剩一支。你们觉得,给谁用最合适?必须是六品巅峰,潜力够,心性也得靠得住。”

他心中其实偏向甘霖。

那汉子忠诚勇悍,一路相随,是个可以托付后背的兄弟。

然而,赵文秀却几乎不假思索地开口:“我推荐马朝。”

“谁?马朝?”

刘轩以为自己听错了。

那个被他舅舅塞过来、曾经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表弟?

“对,就是这小家伙。”

黄国忠也收起了笑容,正色道,“轩儿,你可别小看他。这小子,是个真正的练武奇才!悟性高得吓人,吃苦也肯下狠劲。”

孙红锦在一旁补充,语气带着点感慨:

“说起来,那个百里璋,对你这表弟是真没得说。去年世峰集团在拍卖场天价拍下的那两本高阶武学《曦阳掌》和《出手法剑术》,居然全都给了马朝。更离谱的是,这小子还真练出了点名堂!”

赵文秀嘴角微不可察地弯了弯,瞥了刘轩一眼:“小马算我半个徒弟。我赵家枪法的核心要义,他掌握得七七八八,可比当年某个榆木疙瘩学得快多了。”

刘轩被噎了一下,想起自己当年学武的“艰辛历程”,老脸有点挂不住。但心中的震惊却越来越浓。

百里璋?那老狐狸对自己外孙这么下血本?高阶武学可是是真正的好东西,有价无市。马朝那小子,居然不声不响就学到了?还被赵文秀认可了枪法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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