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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言情说爱 > 救命,在末世和死对头绑定了生死 > 第121章 老狗磕头

小向霜半个身子从大袋子里探出来,紧紧搂着爸爸的脖子。

随着这个巨人的奔跑,她也被甩得晃来晃去。

但是她一点都不害怕。

现在她最喜欢这个很久没见的爸爸,比爷爷还要喜欢。

臭爷爷,她明明说过不喜欢玩捉迷藏。

爷爷还要躲起来,所以她决定目前,对爸爸的喜欢要排在爷爷前面。

现在她只知道要去找爷爷,但不知道这三个大人要去哪。

她没有时间概念,分不清昨天和今天有什么区别。

大人们总是不停的走啊走,偶尔还要跟其他人打架。

这个时候,她就得跟婶婶一起,藏在角落。

婶婶不像爸爸会哄她,大多时候她都不说话。

但如果小向霜主动找她攀谈,她每句话都会回应。

所以小向霜慢慢的也就不害怕婶婶了。

婶婶也总是纵容小向霜的某些越界行为——

比如她每次都强调不要弄脏她的头发,但偶尔,小向霜不小心把灰尘或者鼻涕弄上去,她也不会指责。

但宋叔叔就不行,感觉一靠近,就要被他骂。

宋叔叔总是不高兴,他也一直很凶,眼神凶狠,眉头皱着,看起来像是要打人。

之前躲在房间里,推门一刀砍在自己边上的也是他,所以小向霜对他的恐惧度只增不减。

小向霜觉得宋叔叔一定很讨厌她,因为之前婶婶还把他的牛奶分给了自己,他很不高兴。

她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偷听了两人的谈话,那是一个静谧的晚上。

沈月白(叉腰):“宋惊风,奶你别喝了吧,喝水怎么样?”

宋惊风(不服):“凭什么啊?”

沈月白:“给奶糕喝,她得长身体。”

宋惊风(撒娇):“可是我也要长身体,呜呜……”

沈月白(语气变硬):“不行!你已经很高了!”

宋惊风(愤怒):“我讨厌奶糕!”

……

秦飞雨看着向霜一人分饰两角,笑到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

这个小剧场的起因是,他因为想在宋惊风面前炫耀自己的亲和力,所以再次询问向霜为什么那么害怕宋惊风。

不得不说小孩子的话真是超级不可信,那次谈话他也在场,根本就不是那样儿。

宋惊风对于牛奶的取舍并没有那么看重,他更喜欢喝果汁或者纯净水。

之前一直喝,是因为牛奶的保质期相较其他饮品保质期较短,得赶紧消灭。

不过小娃娃的表演真的很有趣,奶声奶气的精彩演绎,值得为她鼓掌。

当然这是背着宋惊风演的,她真的很害怕那个宋叔叔。

宋惊风这会正忙着找生火的材料,也没空搭理他们。

日升月落,这已经是下山后的第四天。

他们已经骑着老头乐拿到了地下车库的备用粮。

虽然之前的连天大雨让车库变成了汪洋大海,但宋惊风还是游过去拿到了被防水布包着的罐头箱子。

多亏之前的措施,没有一点损失,而接下来的路程也很顺利。

因为武器品质很高,他们的整体实力上升了一个档次。

砍起丧尸来说不上割草,也是砍瓜切菜。

加上沈月白的谨慎,他们按部就班的照着计划走,毫无意外的在今天,到达了静宁区。

静宁区是市中心最豪华的地段。

连丧尸都人模狗样,尽是西装革履和打扮新潮的白领丧尸。

这边是物资最丰富的区,幸存者自然也很多。

最直接的证明就是明明是市中心,丧尸数量却和旧城区差不多。

要知道,这里平日都是人挤人,随便一个交通枢纽和活动场所,都该是尸山尸海。

加上尸潮的扩散机制,这里完全是中海市丧尸的大总部。

然而情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夸张,甚至有很多地方堆着丧尸的尸体。

也就可以推测,该区的幸存者阵营应该比较强势,清理了不少丧尸。

幸存者确实要多一些,短短一天,他们居然遇到了四五个。

但都是较弱的幸存者,搭救那些人实属无意,毕竟有些丧尸阻挡了去路。

有人感激,也有人一声不吭的逃跑,都属正常。

一开始也并不在意,直到遇到了一个带孩子的妇人。

她像是Npc一样,马上就泣不成声,对沈月白抛出〔寻找孩子他爹〕的任务。

拒绝了无数次还一直纠缠,不停颂赞三人,像苍蝇一样赶都赶不走。

最后只能给了那妇人两块压缩饼干,她尴尬的收下,再无感激之意。

沈宋两人本来也就看淡了,没啥感触。

秦飞雨可算是明白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两件事:一件是关我p事,一件是关你P事。

好在之后就没再遇到过这情况了。

45层高的X大楼耸立在5公里外的地方,今晚他们先在一家幽静街道的奶茶店歇脚。

本来想去民房,但螺丝刀和起子终于在不停的撬锁中坏掉,所以只能找一家敞开的店面。

为了进一步节省粮食,已经吃了两天压缩饼干,加上气候干燥,大家的喉咙都开始发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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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救命,在末世和死对头绑定了生死请大家收藏:()救命,在末世和死对头绑定了生死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沈月白考虑再三,还是让两人稍微清开了周边的丧尸,然后一起挪开了桌子,在中间生了个小篝火。

找了几个那种用来装椰果和芋圆的干净不锈钢锅架在火上,烧开纯净水,然后把压缩饼干放进去。

还找到了一些奶茶粉,适量加进去,饼干糊奶香四溢。

热量和风味都增加不少。

这样吞咽起来会简单些,也能补充一些水分。

不过在这种地方生火做饭其实还挺危险,香味会吸引一些东西……

或者叫,不速之客。

在尸潮开始前的二十分钟,秦飞雨应沈月白的要求,带着向霜去外面解决大小便的问题。

店门半开,突然从外面蹿进来了一个东西。

速度之快,甚至连宋惊风都没能反应过来。

等宋惊风关门,它已经钻到制作奶茶的柜台下面躲着了。

沈月白也没能看清那东西是什么,现在是黄昏,光线最差的时候。

但她感觉那种四脚朝地的姿势,应该是动物。

第一次因为野狗被围食的经历突然浮上眼前,沈月白当即就要配合宋惊风把这玩意驱赶出去。

两人提刀去查看,隔着两米的安全距离,判断那是条没有毛的狗。

它把头埋到柜子深处,露出骨瘦如柴后背。

那后背很恐怖,皮下没有半点脂肪,脊椎骨狠狠的突起,仿佛要顶破那层肮脏的表皮。

只有头有抹布一样肮脏的毛,从后面看,像是个老怪物。

宋惊风上前,用刀鞘戳了戳那条老狗,它毫无反应。

经历这么多事,沈月白已经没有半分带狗勇闯天涯的可笑念头。

她也不想冒着被咬的风险,去检查狗身上有没有被感染。

如果这玩意赶不出去,就只能直接杀掉了。

想着她已经抽出了刀,发出一声响亮的刀鸣。

那东西像是有灵性,知道有人动了杀心,马上在狭小的柜子下面吃力的掉头。

裸露的后背被柜边刮出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红痕,因为外面快速黑暗,只能勉强看清它的动作。

一下一下,居然是在……

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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