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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武侠仙侠 > 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 > 第23章 第三回《缘去缘来》第四节

吉义回到平邑县,不及回家,先往县城里去。到了王主簿的宅邸前,想要请王舜英出来说话,却又逡巡不敢,先向街坊打听。

街坊笑道:“你问王大小姐么?”“王大小姐啊,她在初三那天,已同陈家公子成了亲!”

吉义一听,恰似五雷轰顶!初三那天,不正是自己为了赚钱甘冒大险,捡了宝鞍前往黑熊山的那一天么?谁知舜英妹妹的婚事这么快已经办了!事情已经无法挽回!

吉义犹如泥雕木塑般伫立。街坊们又七嘴八舌自相谈说起来。

阿甲道:“呵呵,那陈公子艳福不浅。”

阿乙道:“何止艳福!王大小姐里外来得,定是个贤内助呢!”

阿丙道:“那陈公子是个甚么人?”

阿乙道:“你不知道么?陈公子之父陈老爷,是王老爷的同窗好友!”

阿丙道:“哦!原来如此,所以访友来了?”

阿乙道:“是啊!陈老爷是顺道来的。他已得了朝廷任命,过了新年就要去平州做功曹。”

阿丙道:“平州?在哪儿啊?”

阿乙道:“远在幽燕道,州治又叫卢龙城,在前朝是平卢节度使的幕府所在。从俺们这里去,约莫要走二千里路呢!”

阿丙佩服道:“哗!你知道的可真多!”

阿乙不无自得道:“呵呵,莫看俺只是个赶车的,俺可是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啊!平日一边赶车一边与客人山南海北闲聊,积得这许多见闻。这县城里,俺要自称见闻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阿甲笑道:“哈哈,你就吹吧!你见闻能有几多?还不是因为陈老爷雇过你的车,所以你知道!”

吉义这时候才稍为清醒过来,喃喃问道:“那、那如今王……王大小姐呢?”

街坊笑道:“呵呵,如今王大小姐呀,论理应该叫做陈门王氏了。”“王大小姐成亲之后,已经跟着陈老爷一家,前往平州去了!”“陈老爷远道上任不容易,因此两家索性连订亲带成亲,赶着完了婚。否则这一去又不知何年何月了。”

吉义打听清楚,悲从中来。都不知自己是怎么离开的,只觉得脚步沉沉,内心空荡荡,茫无目的地在县城街头走过。

小县城多年来没有太大变化,儿时的印象历历在目,仿佛还能听见昔日那一声声欢声笑语,然而已经物似人非。

徘徊了好半天,吉义努力收敛怅惘之情,寻思如今与将来的打算:“功曹似乎是个从六品的官。舜英妹妹可算嫁到一个大户人家去了。但愿她今后日子美满!我还是先回家去,带了母亲搬家。今后如有机缘,再去平州看看她是否安好。她过得好,我也就放心了!舜英妹妹,她总是望我过得好的!”

想罢,禁不住抹了一把痛泪,吉义收拾心绪,再往家里赶。

回到家,吉义即与母亲邢氏说要搬家。

邢氏十分诧异,问道:“我儿,你如何一回来便要搬家?”

吉义道:“孩儿这番出行,天幸发了横财。”附耳告诉母亲:“孩儿今有了一百两金子哩!咱母子俩穷日子可算到头了!母亲从今不必再辛苦纺线,孩儿自可奉养母亲,过好日子。”

邢氏听了,不免惊讶道:“我儿!你是如何得的许多金子!”板起面孔盘问:“可无犯法么?”

吉义眉头一耸,心想自己这一去,犯法自然是犯了,而且还接连犯下好几宗大罪:勾连强贼、纵放豆兵打杀官军、亲手打伤一个法师据说还是御法师、私通贵妇连带一个丫鬟……这些罪名算起来够砍三四次头的!怎能跟母亲实说呢?

因此吉义只笑笑道:“母亲勿忧。孩儿不过一时心慈,路上救了一只要被割熊掌的黑熊。那黑熊倒也知恩图报,即带孩儿往一处山窝中,刨出山贼所藏的百两金子。”

这已经算是吉义所能编的听起来最合理的谎言了。可是邢氏并不相信,伸手摸向吉义,一把揪住吉义的脸:“我儿!你还没有学得出息,先学会骗娘!你娘眼睛虽瞎,心却亮着!你这话骗鬼都不信。你爹生前,你娘多曾帮他断案拿贼。你今必是做贼了,能瞒你娘?”

吉义没奈何,只得跪下禀道:“孩儿知错了!不瞒母亲,孩儿委实不曾做贼,只是与强贼稍有勾连——孩儿趁官军与义军厮杀,捡到一副极稀罕宝贵的马鞍,心想没法卖,便去献给了邻县黑熊山的牛大王,他赏我一百两金子。”

邢氏听了点头:“这还像话,也不是甚么大不了的事,莫以为你娘会被吓着。你今长大了,你娘不怕实话说与你知——你爹生前,曾纵放一个为民除害杀了土豪劣绅被拿住要处死的侠客。说起来,不但与强贼勾连,还算监守自盗呢!这等事还不止一桩。比如偷盗,他也做过。”

吉义瞠目结舌,方知自己老爹生前原来也干犯法的事?

邢氏问道:“可记得你儿时与舜英等人读书,邻里有恶人,自称爱狗,家养恶狗,纵狗扰人,成日吠叫,使你等孩儿家不得专心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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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请大家收藏:()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吉义想了想,喃喃道:“不记得……”

邢氏慨然道:“你不记得,你娘可记得。那就是你娘叫你爹干的。你娘多次与那家恶人论理无果,遂叫你爹,如此这般吩咐。你爹依计行事,以恶制恶,夜里扮作强贼闯门入室,将那家恶人尽皆捆翻,一刀杀了恶狗,将狗血、狗屎涂他们一身,又将他家搜出的银两带走,掷入四邻院子,算是平素纵狗扰人的赔偿。你说,你爹是不是好汉子?”

吉义一愕,忙竖起拇指道:“是好汉子!”

邢氏点头:“是好汉子,才不枉你娘嫁他。我儿你今大了,不可胆小怕事——胆小怕事能有甚么出息?”

吉义低头心想:“我一点都不胆小怕事好么?我爹偷鸡摸狗的小事,能跟我比?我出去一趟都犯了三四宗死罪了,还能算胆小怕事么?要是说与你知,你都得吓死,那时只怕要怪我胆大包天了。”口上不敢辩驳,只道:“母亲教训得是,孩儿必力争出息。但如今孩儿要搬家,是为稳妥起见,却不是胆小。”

邢氏想了想,点头道:“也罢。这乡村里人好,我虽有些舍不得,但你有钱了,要图出息,还该往大地方去。”

吉义心想:“这乡里也有像董大那样的恶人啊,其实早该搬了。我之前任他勒索,就是因为怕他找你麻烦,只要挖个坑便能害你。如今我有钱了,不用再靠打猎为生,还在山村里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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