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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武侠仙侠 > 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 > 第一回《岁在甲子》第一、二节

第一节

大齐皇朝开国至今,已传了十四代天子。

这一年是甲子年,新年刚过。这一天是大年初三,在山东地方的青莱道沂州平邑县,细雪落了一夜,到清早刚刚落完。

一座斜斜挑着“酒”字旗幌的小酒家,坐落在一条官道大路和一条山野小路交接之处。

一个手持着三股叉的小猎户,从官道上急匆匆走来,正要往小路拐去。

只因小猎户腰间别着的布袋里传出“噌噌噌”的钱响。在酒家门外打扫的小二最会辨认这种声音,顺口便打招呼:“客官,行路辛苦,喝碗酒来?”

小猎户站住脚,稍一犹豫。刚赶了开年第一个早集,得了半两银子,外加百来个铜钱。不是没钱喝酒。这大过年的,原本也该喝一喝;况且今日出门甚早,未及吃饭,肚中着实饥渴了。

虽然有钱,却不愿用。只因青梅竹马两情相悦的姑娘,已经被别人提亲。小猎户下定决心要做最后一拼,抓紧赚到足够的钱,备一份像样的聘礼也去提亲,还有一点点希望。为了这个心愿,大年过节毫无心思休闲,反而连日来更加紧张奔忙,争取赚钱。

酒家小二见小猎户犹豫,眉头一挑,堆出满面笑容,打个躬,往里让道:“客官,请!”

小猎户望望北面的群山,点了点头,心想在这吃个饭也好,就不必回家吃了,趁着冬天好打皮兽,再往哪里去碰碰运气。这么想,就进了酒家的门,在靠门边一张桌旁坐下,问道:“小二哥,你可知哪里多有皮兽好打?要值钱的。”

小二取毛巾略抹一抹桌子,笑道:“啊哈!俺听来往客人说道,邻县黑熊山有熊好打。熊皮能卖好价,熊掌更是珍馐!卖给收山珍的商家,一对熊掌可得二十吊钱哩!”

小猎户摇摇头道:“你说的是哪年故事?岂不知自从去年开春,黑熊山那边来了个山大王,极是凶残,谁还敢到他山上打猎?”

小二笑道:“这个,容俺再细细想想。客官你要点……”

这时一阵喧闹之声由远而近。几个身穿锦袍裘衣的富户,有的骑马、有的坐车,从县城方向结伴而来。前头一个骑马的富户转身呼唤:“来!见一家喝一家!”说着,已自下马。

小二见了大喜,撇下小猎户,径自招呼富户们去了。

富户们进屋落座,点了酒菜。几个仆人站着侍候,四个主人四面对坐。

下首一个紫涨着脸的,原本已有七八成醉,酒兴正浓,等不及上菜,先喝了一大口酒,连赞:“好酒!好酒!这家的酒好!不可不多喝几碗!”

右首一个胖子忙道:“老四,你不可多喝了!”伸手要夺紫脸汉的碗。

紫脸汉不顾胖子阻拦,侧身护着酒碗,嚷道:“二哥,大过年的,你莫拦我!”

上首一个人,按座次应当是老大,模样斯文,大冷天还拿着一把扇子,将那扇子摇了一摇道:“也罢,就让老四喝醉,待会儿塞在车里便可。”

左首一个尖脸阔额的人,双手捧起碗来,眉开眼笑道:“嗯!这酒委实是好。大哥我敬你。”

小二顾着伺候那四个富户,过了好一会儿才走来对小猎户问道:“客官要喝啥酒?”小猎户道:“我不喝酒,给我一个碗喝水。”小二又问要什么饭菜。小猎户只要了最便宜的小米饭与青菜。小二更懒得多理,快快端来了便走。小猎户一边扒饭,一边听富户们说话。

只听他们在说:“讨虏将军、黑煞真人正在南边徐州一带追剿反贼啊!这战祸,会不会波及咱们这儿啊?”

摇扇子的老大道:“放心!昨儿我刚拜会过县太爷,得知有驿马递来公文,说官军与反贼于徐州连番大战,从沛县打到萧县,又从萧县打到下邳县,已大破反贼!反贼必不能骚扰本州了。”

众人喜道:“那就好了!”

肥胖的老二摸摸肥腮,嘟囔道:“这官军剿杀反贼,不分时间。这大过年的,害人担惊受怕。”

尖脸的老三道:“二哥,这可怨不得他们。这大过年还顶风冒雪厮杀,官军也不乐意啊。还不是因为太后严令,务必荡灭天下反贼!”

老大将扇子一打手掌,翘起大拇指道:“太后委实英明。今年的反贼,必是多的。若不及早剿灭,国将不国。”

紫涨着脸的老四趁着众人说话没管住他,已经又连喝了好几大碗,成了个十足醉汉。当下醉汉呵着酒气,将桌子一拍:“我知、知道!岁、岁在甲子嘛!”

众兄弟一听,脸上皆变色。老大忙道:“嘘!这话不可说!”

醉汉却道:“有何不可说的?天下人都、都知道!岁在甲、甲子,异人兴、兴起。”

众兄弟慌忙离座,合力将醉汉的嘴堵住。胖子吁口气道:“叫你别说了,还说!大伙儿要是告发你散布谣言,你少说也得入监一年。”

醉汉眉开眼笑,伸舌头舔众兄弟捂自己嘴巴的手。众兄弟慌忙撒手。醉汉拍着胸脯笑道:“不怕!都是自家兄弟!”瞪着眼往周围一扫,不见有别的客人,只见一个小猎户,于是霍然起身,指着小猎户叫道:“噫~!我发现异人了!你、你要兴、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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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请大家收藏:()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众兄弟顺着醉汉所指,向小猎户看去。只见他不过十**岁,穿一件打着补丁的葛布衣,身材不高不矮,体型不胖不瘦,未见有何异常之处。这怎么会是异人呢?众兄弟不禁尽皆笑了。连后面侍立着的仆人们也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原来今年是甲子年,又正好有闰月,“甲子逢闰”,据说天下就要发生大事,好几年前民间已经流传一句谶语,说的是——

“土德已衰,木德当继;岁在甲子,异人兴起。”

谶语之意,竟是说当今大齐皇朝气运已尽,差不多要改朝换代了。因此朝廷如临大敌,而民间各种能人异士纷纷摩拳擦掌,要在甲子年大干一场,应这谶语!各路官军奉朝廷之令,还没等过年就在到处追剿反贼,要把陈年的老贼荡尽、新出的小贼抹平。各地官府亦如临大敌,严防民间传播谶语、扰动人心;并且严捕各种有“异人”苗头的能人异士,防范于未然。

小猎户被醉汉指为异人,哭笑不得。醉汉的兄弟们赶忙一拥而上,用一条布带把醉汉绑起了嘴,让仆人将其牢牢摁在座位上。胖子向小猎户赔了个笑,众兄弟重新落座。小猎户急速扒饭,心想:“天下最可笑的,莫过于醉汉了。我吉义一介良民,从来循规蹈矩,不但心不异,也没有异常本领。他胡乱指我为异人,岂不荒唐?”

富户们谅小猎户不懂谶语,并不介意。殊不知,这个名叫吉义的小猎户,小时候住在县城里,读书识字说官话。自称“我”,便是从小说官话养成的习惯,而不是方言习惯的“俺”。莫看吉义贫寒样子,其实文化相当不低,对于谶语是懂得的。

吉义知道这件事情关系厉害。被醉汉任意一指,实属荒唐,但在这风声鹤唳之时,万一被官差得知,真有可能把自己逮入大牢!不如少惹是非为妙,快快离开。

(待续)

第二节

当下吉义赶紧扒完了饭,付了钱,握起猎叉走出酒家,踏着雪,沿着小路往山林深处走,盼望遇到值钱的猛兽,拼着命去赚这个钱。

风雪天,大过年,前前后后无暇休息一天,如此急迫要赚钱,只因半个多月之前……

那一天,绰号“人见愁”的乡霸董大,引着几个小泼皮到处浪荡,撞见吉义打猎回来,便拦住勒索。吉义自己固然不怕他们,却怕他们坑害目盲的母亲,不得不把猎物分给他们。董大嫌不足,动手抢夺。正这时,数骑驰来,董大见状,急忙撒手。

“吉义哥哥!”驰来数骑之中,为首的是一位姑娘家,面庞清秀,英姿飒爽,银装素裹,犹如冬日里的腊梅花,一见之下便似有芬芳扑鼻而来。

“舜英……妹妹。”吉义慌忙拱手见礼。心里犹豫了一下是否应该尊称她为“小姐”,但按着以往的习惯,还是称呼她做“妹妹”了。

听这么叫,姑娘的眼睛便有些湿润,跃下马,冲着董大并不多话,只叫一个字:“滚!”

董大一伙连滚带爬去了。他们知道那姑娘是县里王主簿家的大小姐,文官家里出身,却爱好习武,与吉义是青梅竹马。只因她多时不曾来了,他们还以为她已经厌弃了吉义,不料这天又来。

吉义见王舜英来,心中欣喜且感动。自从十二岁那年,做都头的父亲去世,家境顿时一落千丈。父亲虽然做官,却没有攒下什么钱,只因他为人十分耿直清正,不会以权谋私,原本来家产就不多,治病都花光了,还欠下债。母亲性子刚强,想要负担起家计,熬夜做针线活,怎知又被不好的灯油熏坏了眼睛,生了眼病,治不好,竟致失明。家里的房子变卖,只够还一半的债。几位债主都是父亲生前的好友,人以类聚,都是仗义之人,并不要吉都头的家人偿还分文,情愿将债务全部豁免。但是母亲坚持要将变卖房子的钱用来还债,债主也只得收下了。此后母子俩没法在县城里生存,搬到小山村,母亲纺织,儿子打猎,相依为命。

迄今多年,吉义的儿时故交全然生疏了,惟有青梅竹马舜英妹妹,不时还来山村看望。

王舜英每次来,都给吉义带些礼物,或是一柄猎叉,或是一件给吉义母亲做的衣服。而且她顾着吉义母子的自尊,送礼物总有合适的理由,或说:“哥哥以前与我一同习武,我今要看你使叉使得如何。”或说:“伯母曾给我做过衣裳,如今我也做件给伯母。”

更难得的是,王舜英知吉义已经没法再上学,就把自己读过的书送给吉义。书中难解之处,往往都有亲笔加注。她又知吉义自小喜欢军略,爱读兵书,将来想要投军为将,便托人买了多种兵书来送给吉义,希望有助于吉义将来做个良将,重新起家发达。

这样的好姑娘,吉义怎不喜欢呢?然而,这一次王舜英特地前来,却是要告诉吉义:“吉义哥哥,我……已经许配了人家。如今再看你一次,不久我将嫁给人家,只怕再不能来了。”

吉义闻言,胸中霎时一股剧痛。痛彻心扉,心里却也明白,这是理所当然之事。正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舜英妹妹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家里给她订婚,天经地义!纵然她来告别,流露依依不舍之意;然而吉义身为一介穷小子,怎能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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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请大家收藏:()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那一天,无数的惆怅,涌上心头。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随着年纪渐长,明白到,人生总是有得有失。得到的常常是不想得到的,失去的常常是不想失去的。就是这样,无可奈何。很多事情,得不到就只有放弃,失去了就只有割舍。

但是吉义实在不愿割舍,与舜英妹妹自小两小无猜的缘分。这些年来,每当舜英来到,就是吉义最快活的时刻。多想和舜英一起在山林中打猎、游荡。

但是舜英并不要去打猎,在第一次吉义这样邀请之时,她便说道:“我娘信佛,毕生不曾杀生。我虽练武,也不要杀生的。”于是吉义只是陪着她在山村周遭闲逛了一圈而已。

只是闲逛,感觉却也十分好的。“山气旦夕佳,飞鸟相与还。”要是能够像鸟儿一般成双成对,在群山丛林之中享受和煦的阳光、清爽的空气,自由自在,过此一生,多么的好。如能那样,甚至志向都可以不要了。

随着年纪渐长,吉义也见识了一些事情,对舜英不由得多出了一些幻想。有一次经过外村,见到一对小伙子与姑娘,一个打柴,一个采药,两个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情不自禁亲热起来,甚至搂抱亲嘴。吉义不意中看到,不由得脸热心跳,刚开始不敢想,自己和舜英也那样,但却陆续在好几个夜里那样梦到……醒来之后又慌又惭愧,责怪自己不该做那样的梦,亵渎了心仪的姑娘。

那一天,有可能是毕生最后一次一起闲逛了,感受与以往截然不同,没有欢乐,只有惆怅。吉义是如此,舜英也怏怏不乐。

两人都心事重重,不知道暗地里还有董大一伙人,在那里偷偷窥看,在那里垂涎三尺,在那里窃窃私语:“小妞儿这又长得更高了!更俏了!”“还没忘掉傻小子啊!”“也罢,亏得小妞儿还没忘掉傻小子,咱们还能见识这城里大小姐的俏模样!”董大更是眼热,在那里赌咒发誓:“瞧好了!小妞儿敢藐视本大爷!本大爷可不是吃素的,定要想个法子,让小妞儿知道本大爷的厉害!定要整得她比死还难受!方称心意!”

这世上,人有百千样。有人情深义重,有人忘恩负义;有人热忱,有人冷漠;有人单纯,有人多疑;有人勇敢,有人怯懦;有人诚实,有人狡诈;有人善良,有人坏到骨里。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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