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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神 第53章 黄金枪,大铁戟,合一

作者:老实人12 分类:武侠仙侠 更新时间:2025-08-22 09:01:58 来源:全本小说网

山风过寨,残阳如血。

刘醒非踏着满地狼藉回到聚义厅时,寨门的木轴还在吱呀作响,像是在为方才那场短暂却惊心的对峙余音收尾。

他反手将腰间的一把单刀归鞘,铁环碰撞的脆响在空荡的厅里荡开,惊得梁上几只灰雀扑棱棱飞了出去。

厅角的柱子旁,红衣绿裙的月儿正抱着膝盖蹲在那里。

她方才被刘醒非按在门板后,小脸此刻还沾着些尘土,唯有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亮得像山涧里未被惊扰的清泉。

见刘醒非进来,她连忙站起身,裙角扫过地上断裂的箭杆,发出细碎的声响。

“叔叔,”月儿的声音还有些发颤,却带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镇定:“刚才那个穿银甲的将军……你认得吗?”

刘醒非扯下沾了血污的头巾,露出额角一道新添的擦伤。

他望着寨门外渐渐沉下去的夕阳,那里残留着一道银亮的影子,像是被熔金般的光焰吞了一半:“不认得。但他那身狮子铠,还有手里的枪,绝非寻常人物。”

“他叫马步高。”

月儿踮起脚,指着远处山脊线的方向,仿佛还能看见那抹银甲。

“是五虎将里的一个。他那杆大头三棱枪,枪尖能捅穿三层铁甲,江湖上谁不知道?”

“五虎?”

刘醒非猛地回头。

这两个字像块烙铁,烫得他后颈发紧。

他知道,这个地方里世界中最顶尖的,就是手握重兵的五位上将,以“五虎”为号,个个都是能在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狠角色。

没想到马步高就是其中之一。

他更是想不通,这样的人物为何会屈尊来到这鸟不拉屎的山寨,明明毫不犹豫的杀了山寨的大头目,对自己出手吧,还又手下留情。

月儿抿了抿唇,小手无意识地绞着绿裙的系带:“马步高最喜欢到处找土匪强盗打架。他说寻常的高手没意思,唯有这些占山为王的,打起架来才肯拼命。而且,他也可以毫不犹豫的杀了对方。”

她顿了顿,抬头看向刘醒非,眼神里带着点好奇:“他最喜欢的,应该就是你刚才做的事——一个人挑了一个土匪山寨的窝点,这正是他最喜欢的。”

刘醒非皱起眉。

他捣毁这里的山寨,不过是为了给自己谋一个临时的落脚点,没想过会被五虎将之一的一个给盯上。

更让他费解的是,方才两人枪枪相碰不过十合,对方明明有数次机会可取他性命,却都在最后一刻收了手。

“他为什么不杀我?”

“因为他是战斗狂人啊。”

月儿的语气忽然轻快起来,像是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他可能感觉你底子不错,就是功夫还嫩得很,有大把进步的空间。现在杀了你,太没意思了。”

刘醒非怔住了。

他望着厅外盘旋的山风卷起几片枯叶,忽然想起马步高临走时的眼神。

那眼神里没有杀意,只有一种近乎寂寞的灼热,像是饿久了的狼看见远处晃动的猎物。

“他们五虎将……都这样?”

“差不多吧。”

月儿捡起地上一根断矛,在泥地上画着圈。

“我以前听山下的说书先生讲过,五虎太强了,强到没人能跟他们正经打一场。每次打仗,他们还没尽兴,敌人就溃了。日子久了,就越来越寂寞。”

她抬起头,夕阳的金光落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

“所以他们总爱到处找有潜力的人,不杀,反而偷偷指点几句,盼着这些人快点变强。就像小孩子养蛐蛐,总得找只厉害的对手,斗起来才好玩。”

刘醒非沉默了。

山风穿过寨墙的破洞,呜呜地像是在哭。

他忽然握紧了腰间的刀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方才马步高那杆三棱枪带起的劲风,此刻仿佛还刮在脸上,又痛又烫。

远处的天际,最后一点霞光也沉入了山后。刘醒非望着黑暗渐浓的群山,忽然低声道:“马步高……么?”

月儿没听清,仰着头问:“叔叔,你说个啥滋?”

他转过身,脸上的疲惫被一种陌生的光彩取代,像是燃起来的火:“没什么。该去招募一些人来,修一下寨门了。”

银甲将军走了,但他整个人,像颗种子落进了刘醒非的心里。

山风依旧,只是这夜的山寨里,多了点与往日不同的东西——那是被寂寞强者点燃的,想要变得更强的念头,正随着星光一起,悄悄亮了起来。

占下这处三面环山、一面扼住峡谷要道的山寨时,山风正卷着枯叶打在我脸上。

刘醒非望着远处连绵的烽烟,突然觉得该给这地方起个名。

“就叫仁义山庄吧。”

他说。

身后的老疤一口酒喷在地上,呛得直咳嗽:“当家的,这年月喊仁义?外面的那帮人听了,能笑掉大牙。”

老疤这些人是这座山寨中监牢里的人。

他们有些是普通平民。

有些是犯了事地寨丁。

还有别的寨子和一些过路的倒霉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降神请大家收藏:()降神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现在这些人全都跟了刘醒非。

至少暂时如此。

因为这是乱世。

不管什么人,如果没有一个靠山,单只是一个人,那。很容易就会死掉。

所以他们现在跟了刘醒非。

至少目前,他足够强。

听了老疤的反对,刘醒非确实也觉得好笑。

五虎乱世,这座山寨的大头目靠活人献祭祷祝胜利,五虎之一的马步高把抢来的粮食酿酒喝,剩下的三虎更是连名号都带着血腥气。

这时候竖起“仁义”的旗子,跟在尸堆里插桃花似的,透着股不合时宜的荒诞。

可刘醒非偏要这么做。

接手山寨,刘醒非不能让弟兄们下山抢劫。

反倒是把寨里囤积的发霉糙米分了一半,给了山脚下饿得啃树皮的流民。

老疤急得跳脚,说再这么折腾,不等别人打过来,咱们自己就得饿死。

他不懂,那些军阀头头们只会骑着马烧杀抢掠,却不知道最值钱的从来不是金银,是人。

只要给口吃的,给个安稳地界,哪怕是石头缝里,老百姓也能刨出粮食来。

至于食物问题。

刘醒非有钧天壶。

储备了一定的物资。

如果只是一定时期,还是能支撑下去。

刘醒非在寨门外划了片三里地的缓冲区,立了块木牌:“入此界者,勿携刀兵,勿扰耕作,违者斩。”

头一个来的是个断了腿的老农夫,背着半袋麦种,跪在地上求刘醒非让他种完这季。

接着是逃荒的铁匠、被军阀战争打散的货郎、抱着孩子的寡妇……三个月后,缓冲区外自发搭起了两百多间草棚,炊烟在黎明时连成一片,倒比寨子里的烟火气更旺。

他们开荒时会往寨墙这边看,见刘醒非真的不抢不夺,便敢把家眷接来。

秋收前那段日子,山涧里的野菜、松林里的蘑菇、溪水里的鱼虾,竟让这数千人安稳活了下来。

有次刘醒非站在寨楼上往下看,见孩童们在田埂上追蝴蝶,突然觉得这“仁义”二字,倒也不是那么可笑了。

夜里睡不着,刘醒非总爱坐在寨墙垛口上琢磨。

他一次次的回忆跟马步高的恶战,刘醒非在出枪战斗时,好像有那么一瞬间,浑身的力气都拧成了一股绳,眼里只有敌人的咽喉,耳边的厮杀声都淡了。

可那股劲来得快,去得更快,使用之后,身体的状况就会往下一跌。之后一段时间里,胳膊就开始发沉。

大头目的功夫是真高。

他的大戟时总有层淡淡的白气裹着戟身,明明动作不快,却让人躲不开。

那会儿刘醒非以为是他练的内功深,现在才想明白,那根本不是寻常武功路数。

普通人练拳,讲究练精、练气、练神,把这三样攒到一处,叫天人合一。

可再怎么合一,也是从三样凑成一样,就像用线把三颗珠子串起来,总有松劲的时候。

刘醒非跟人拼命时偶尔摸到的那一瞬间,就是珠子串得最紧的时刻,可劲儿一过,线就松了。

军武却不是这样。

它像是把精、气、神直接熔成了一块铁,没有“凑”的过程,生下来就是浑然一体的。

就像日头挂在天上,不会有“快到正午”的说法,它就一直悬在那儿,把光和热泼洒个不停。

想通这点时,山风突然停了。

刘醒非攥紧拳头,能感觉到血液在血管里奔涌,比往日更沉,更烫。

若是能让身体一直泡在那种巅峰状态里,让筋骨被那股劲日夜打磨,会成什么样?

或许真能像老人们说的那样,一个人闯进千军万马中,凭着一身气血就能冲散箭雨。

或许那些所谓的“刀枪不入”,在这种体魄面前,不过是层窗户纸。

寨墙外传来打更声,梆子敲了三下。

刘醒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砍过人,也扶过犁。在这五虎乱世里,他们说——守着“仁义”是傻,说——琢磨这些是疯。

可傻又如何,疯又如何?

刘醒非占下这处山寨,立起这面旗,不是为了当个笑话。

等明年开春,地里的麦子长起来,等刘醒非真的摸到了军武的门道,那些笑过“仁义山庄”的人,大概就笑不出来了。

山风再起,吹得寨旗猎猎作响。

刘醒非转身下楼时,听见田埂那边传来几声鸡鸣,在这乱世里,竟透着几分安稳的意思。

窝在这山寨的日子里,日子过得糙,心思却没闲着。

白日里听着那些弟兄们猜拳喝酒,夜里就着松明火把的光,刘醒非总忍不住摩挲手里那杆黄金长枪。

枪身依旧泛着冷冽的光,可自上次跟大头目那一战后,心里头总像堵着块石头——这枪,不对劲。

那日对阵,大头目的大戟横扫过来时,刘醒非才猛然觉出这黄金枪的娇气。

它够锐,够利,扎出去能透三层甲,可真要跟军伍里的硬家伙硬碰硬,就显了虚浮。

大戟带着劈山裂石的势道压下来,刘醒非枪杆一抖,竟觉着手腕发麻,那股子游移不定的劲儿,在军武对撞里简直是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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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降神请大家收藏:()降神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说到底,它更像江湖艺人手里的玩意儿,好看,却经不住实打实的鏖战。

这念头盘桓了几日,眼瞅着寨外的风声越来越紧,我终于咬了牙。

角落里那杆被大头目化成的大戟还在,黑沉沉的,透着股子蛮横的狠劲。

一个念头疯长——把它俩融了。

旁人融兵器得请铁匠,架熔炉,叮叮当当敲上半月。

刘醒非不用,他是降术师。

月黑风高的夜里,刘醒非在寨后的空地上画了阵,将黄金枪与黑铁戟并排摆开。

指尖划过枪尖戟刃,念起晦涩的咒文,周遭的风忽然就停了,连虫鸣都咽了声。

降术不是打铁,不靠火炼,靠的是“煞”。

以刘醒非精血为引,逼出两柄兵器里的凶煞之气,再拧成一股。黄金枪的锐煞与大戟的钝煞本是相冲,咒文念到急处,两柄兵器突然剧烈震颤,枪尖崩出火星,戟刃泛着黑气,像是要挣脱控制。

刘醒非咬碎舌尖,一口精血喷在阵中,轰然一声闷响,两道影子竟缠在了一起,金光与黑气翻滚着,渐渐凝成一杆新的长兵。

等烟消雾散,刘醒非伸手一提,心里头先松了口气。

枪杆粗了一圈,再不是从前那小酒杯口的纤细模样,竟有盏口茶杯粗细,握在手里,沉甸甸的,指腹能摸到融合后凹凸不平的纹路,像是两柄兵器的魂魄在里头较劲,反倒生出种踏实的稳重。

试着往上一提,胳膊肘都觉出了分量,却不是累赘的沉,是那种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稳。

轻轻一挥,没带多少力道,却听“嗡”的一声低鸣,周遭的空气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猛地一扯,竟真有了撕裂般的锐响。

震荡开的气浪扑在脸上,带着股子冰碴似的寒意,刮得皮肤一阵发紧。

刘醒非提着新枪站在月光下,忽然就笑了。

这才对路。

枪还是那杆枪,却又不是那杆枪了。

黄金的锐藏在了内里,大戟的沉凝裹在了外头,挥起来既有破开坚甲的利,又有横扫千军的势。

握在手里,仿佛能听见无数厮杀声在枪杆里冲撞,那是两柄兵器的记忆,也是刘醒非往后要走的路。

风从寨墙缺口灌进来,吹得衣角猎猎作响。

刘醒非掂了掂手里的枪,清楚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不只是兵器,还有握着兵器的他。

这山寨的日子或许还长,但再出去时,刘醒非手里的家伙,绝不会再让他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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