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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渐变冷的时候,陆遗珠的肚子也渐渐显怀。
情同听顾颜殊说她身体已经趋于稳定,就天天两三点的时候把秦彤送过来针灸。
那时候陆遗珠刚刚睡过午觉,针灸完了还会留秦彤在家里吃个晚饭什么的。
秦彤失去过一个孩子,所以她对孕妇总是很欣羡。
一开始的时候顾颜殊怕她劳累,总是陪在一边。
后来公司的事情就渐渐多了起来,他经常忙得连晚饭都不能回家吃,甚至连半夜都是被电话吵醒,叫出去解决事情。
陆遗珠从来不问他在忙些什么,因为她从来不关心这些。
即使高卓孟初冬他们,甚至连钱昕然都变得非常忙碌。
有时候顾晗羽会过来陪她吃午餐,因为怀了孩子,甚至能被允许出这幢房子,出去走走。
陆遗珠本来应该很享受这种平静地生活,心里却像破了一个大洞,一点点空洞起来。
“哟,你这是准备去哪里?好大的阵仗。”
这天秦彤过来的时候,正赶上陆遗珠要出门。
顾颜殊怕她出事,林林总总,保镖就好几个。
秦彤也被这种架势吓了一跳,倚在门口看着她风情万种地笑。
陆遗珠循声望过去,秦彤今天穿了一身泥金色绸缎旗袍,半袖恰恰遮住半个白玉一样的膀子。
一双美腿尤其好看,高叉一直分到大腿根部,有种若隐若现的诱惑。
足上是珍珠白色细高跟,鱼嘴的,能看见她染成水红色的脚趾甲。
旗袍直直淌到脚踝,就算是在苏城,穿这样长旗袍的女人,也需要勇气。
她本身就是申城人,旗袍之城里长大的女人,除了旗袍,似乎没有别的衣裳能称得上她。
秦彤这个女人是适合穿旗袍的,身段仪态都恰到好处,妖而不媚,多一份则嫌**,少一分肉感全无。
从她身上,总是很容易让人想起申城的风花雪月,纸醉金迷。
尤其是她今天身上的旗袍尤其漂亮,那上面绣了大朵大朵的牡丹花,连陆遗珠都忍不住上前摸了一把她衣领处的绣花,“这花儿绣的真好,针脚很细。”
秦彤笑,她这一笑更是妩媚得入骨三分。
“沈二总说我胡来,今天能得顾夫人一句好,真是让我高兴。
这花啊,是我绣的。”
“你手艺很不错,”
陆遗珠没有吝啬自己的赞美,看着她身上的衣服微微笑。
她这两天过得平静安乐,所以这个笑也就没有当初的凄惨美,反而透出一种宁和安然来。
她的美一直像珍珠一样,光泽柔和,却婉婉动人。
“昨天忘了告诉你,今天虎丘那里有个庙会,听说郑虹影会来表演,我很想去看一看。”
不得不说,秦彤听见这个回答,实实在在吃了一惊。
“我以为你不会追星。”
“不是追星,郑虹影可不是明星。”
她已经等了很久,一边整理肘间的披帛,一边笑着对跟她解释:“她是苏城人,从小学评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