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讨债的可怕。”花胜男吞了吞口水,“我妈,说要见你。”吉他声戛然而止。林晓眨了眨眼,然后慢慢放下吉他:“现在?”
“周六晚上,她订了位子。”花胜男走过来,蹲在林晓面前,握住她的手,“别紧张,我妈人其实挺好的,就是……嗯,气场有点强。”
“有点强是多强?”林晓问。花胜男想了想:“大概就是,她进房间你不自觉会想站起来喊‘领导好’的那种强。”
“……”
周六傍晚,林晓站在衣柜前已经换了第七套衣服。
“这套会不会太随意?”
“这套又太正式了吧?”
“这个颜色是不是太艳了?”
“花胜男!你别光看着啊,给点意见!”
花胜男靠在门框上,看着林晓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衣柜前打转,心里软成一滩水。她走过去,从背后抱住林晓,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别换了,就身上这套,米色毛衣配牛仔裤,又温柔又大方。我妈肯定喜欢。”
“真的?”林晓转过头,眼睛里有显而易见的紧张。
“真的。”花胜男亲了亲她的脸颊,“你怎么样都好看。而且,”她顿了顿,声音温柔下来,
“是我妈要见你,不是你要求着她什么。放轻松,我喜欢的人,她一定会喜欢。”话虽如此,当两人真的站在那家需要提前三个月预订的私房菜馆包间门口时,林晓还是觉得腿有点软。
推开门,花胜男的母亲已经坐在里面了。
那是个五十岁左右的女人,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深蓝色套装,短发利落,妆容精致。她正在看手机,听到开门声抬起头来,目光先是落在花胜男身上,然后移向林晓。
那一瞬间,林晓觉得自己像是被X光扫了一遍。
“妈,这是林晓。”花胜男的声音比平时低了八度,带着难得的正经。“阿姨好。”林晓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
花母点点头,指了指对面的座位:“坐吧。我点了几个菜,不知道合不合你们口味。”接下来的半小时,是林晓人生中经历过的最“结构化”的对话。
花母问得很细,但绝不咄咄逼人。家庭情况、教育经历、现在做什么工作、未来的打算。当听到林晓是酒吧走场的流浪歌手,梦想是做自己的音乐时,花母挑了挑眉。
“不容易。”她喝了口茶,“这行竞争激烈,收入也不稳定吧?”
“妈——”花胜男想插话。
花母抬了抬手,示意女儿别打岔,眼睛却一直看着林晓。
林晓深吸一口气,坐直了身体:“是不容易。有时候一晚上跑三个场,赚的钱刚够交房租,但我觉得值得。”
她的声音渐渐坚定起来,“我喜欢唱歌,喜欢写歌,喜欢在台上有人听我唱歌的感觉。而且,”她看了一眼花胜男,笑了笑,“现在有胜男支持我,我可以更专心地做音乐。”
花母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林晓。包间里安静得能听到空调出风的声音。
就在花胜男以为老妈要说出什么“我不同意你们在一起”之类的经典台词时,花母忽然笑了。
不是那种客套的笑,而是真正放松的、眼角有细纹漾开的笑容。
“眼神干净,是个有主见的。”她对花胜男说,然后转向林晓,“小花从小被惯坏了,脾气倔,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能让她定下心来,挺好。”
花胜男愣住了。
林晓也愣住了。
“阿姨,您……不反对?”林晓小心翼翼地问。“反对什么?”花母又喝了口茶,“我反对她就能听话?这么多年了,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丫头认准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她之前就跟我说喜欢女孩子,我一开始是接受不了,但后来想想,她高兴最重要。”
她放下茶杯,看着两个姑娘:“我这辈子在商场上打拼,见了太多人为了钱、为了权、为了面子,什么都能出卖。你们俩,一个放着家里的公司不去,非要跑厨房里当什么传菜部老大;一个放着稳定工作不要,非要去追什么音乐梦。”
她摇摇头,眼里却有了点暖意:“傻是傻了点,但至少活得真实。这比什么都强。”菜上来了,话题也轻松起来。花母问了林晓一些音乐上的事,居然还能就某个乐队聊上几句,原来她年轻时也玩过吉他。
“后来我爸说这不务正业,吉他就收起来了。”花母说得轻描淡写,但林晓听出了一丝遗憾。
吃到一半,林晓去洗手间。包间里只剩下母女俩。
“妈,”花胜男小声说,“谢谢你。”
花母看着她,眼神复杂:“谢什么。我就你这么一个女儿。”她顿了顿,“这姑娘,家里什么情况?”
花胜男说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说林晓的家庭是父母早年离异,各自组建家庭,她从小跟着奶奶,奶奶去世后就开始自己闯荡。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尴尬。
花母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可怜的孩子。不过我喜欢她自立自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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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后厨韵事请大家收藏:()后厨韵事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等林晓回来,整顿饭的后半段,花母的态度明显更柔和了。她甚至问了林晓喜欢吃什么,说下次去家里,她下厨。
临走时,花母从包里掏出一张门卡,塞到花胜男手里。
“这是……”
“之前投资的一个小楼盘,留了套精装的公寓,不大,百来平。”花母说得轻描淡写,好像给的不是一套市中心的房子,而是一袋水果,“你们要是愿意,就去住着,也算有个自己的窝。租的房子不像个家。”
花胜男当时就懵了,拿着那张薄薄的门卡,感觉有千斤重。“妈,这太……”
“太什么?”花母挑眉,“不想要啊?还是想回家咱们三一起住?”
花胜男赶紧把门卡揣进兜里,“要……要,当然要,妈妈真好!”
“少来这一套,给你你就拿着。难不成你还想挤在人家姑娘出租屋?”她转向林晓,语气温和了些,“房子是死物,人才是活的。你们好好处。”
林晓受宠若惊,连连道谢。
花母摆摆手,拎起包:“行了,我还有个会,先走了。有事打电话。”走到门口,又回头补了一句,“定期打扫,别弄得跟猪窝似的。”
门关上,包间里安静下来。
花胜男低头看看手里的门卡,又抬头看看林晓,然后一把抱住她,在原地转了个圈。“林晓!我们有房子了!我们有自己的家了!”
林晓被她转得头晕,却笑出了声:“你放我下来!晕了晕了!”
花胜男放下她,眼睛亮得像盛满了星星:“我妈喜欢你了!她真的喜欢你了!不然她不会给房子的!她那个人,要是不同意,一分钱都不会掏!”
林晓看着她兴奋的样子,心里也涌起一股暖流。她握住花胜男的手:“你妈真好。”
“那是!”花胜男骄傲地扬起下巴,随即又凑近,额头抵着林晓的额头,声音轻柔下来,“不过最重要的是,她认可你了。晓晓,我们被祝福了。”
那一刻,林晓觉得,这大概就是幸福的样子。拿到钥匙的第二天,两人就迫不及待去看房。
打开门的瞬间,林晓倒吸一口凉气。
不是不好,是太好了。
百来平的两室一厅,装修是简约的现代风格,大面积留白,搭配原木色和浅灰色。客厅朝南,整面落地窗外是城市天际线,傍晚时分,夕阳把云层染成金红色。
厨房是开放式的,设备一应俱全。主卧带独立卫浴,次卧可以改造成工作室。
“这……这得多少钱啊?”林晓站在客厅中央,有点不敢下脚。
花胜男倒是很淡定——或者说,她努力装得很淡定:“管它多少钱,反正现在是咱们的了。”她走到落地窗前,张开手臂,“看!这视野!这采光!林晓同志,从今天起,咱们正式步入小康社会了!”
林晓被她逗笑了,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花胜男同志,请保持低调。”
“低调不了!”花胜男转身把她抱起来,“我太高兴了!林晓!我们有自己的家了!”高兴归高兴,真到搬家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首先是花胜男的“直男审美”大爆发。
搬进去的第一个周末,她兴冲冲地抱回来一堆“装饰品”——一个造型诡异的金属雕塑(据她说这叫“后现代艺术”)、一套黑灰相间的靠垫(摸上去硬得像砖头)、几幅抽象到亲妈都认不出来的画,还有一个会变色的LED灯带,她准备装在客厅天花板上。
“怎么样?”她得意洋洋地展示自己的战利品,“是不是很有格调?”
林晓抱着手臂,面无表情地看着那堆东西,然后吐出六个字:“退、货、全、部、退、货。”
“为什么?!”花胜男不服,“这多酷啊!”
“酷?”林晓走过去,拎起那个金属雕塑,“花胜男,你告诉我,这是什么?”
“这是……嗯……一只展翅的雄鹰!”
“那这是什么?”林晓指着另一处。
“这是……海浪!”
“那这个呢?”
“这是……抽象的人体!”
林晓把雕塑放下,双手捧住花胜男的脸,认真地说:“亲爱的,听我说。我们是住家,不是要开赛博朋克主题酒吧。家,要温馨,要舒服,要能让人放松。而不是一进门就感觉自己走进了科幻电影的审讯室,懂吗?”
花胜男眨眨眼,表情委屈得像只被训斥的大狗:“可是我觉得挺好看的……”
“你觉得好看没用。”林晓无情地打断她,“这个家,审美权在我手里。不服?”花胜男看着她眯起的眼睛,立刻怂了:“服!必须服!您说了算!”
于是,那些“后现代艺术品”全数退回。取而代之的,是林晓精挑细选的温暖系软装。
米白色的地毯铺在客厅中央,踩上去软绵绵的。沙发选了浅灰色的布艺款,上面堆满了各种颜色的抱枕——鹅黄、浅粉、薄荷绿。
林晓还专门去花市搬回来一堆绿植,散尾葵、龟背竹、琴叶榕,阳台上更是摆满了多肉和小盆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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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后厨韵事请大家收藏:()后厨韵事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这才是家嘛。”林晓满意地环顾四周。
花胜男站在她身边,看着这个原本冷冰冰的空间,在林晓的手中一点点变得温暖、明亮、充满生机。她忽然伸手,把林晓搂进怀里。
“干嘛?”林晓笑着问。
“没干嘛,”花胜男把脸埋在她颈窝,“就是觉得,有你在的地方,才是家。”
林晓心里一软,转身回抱住她。当然,温馨之余,更多的是笑料。
比如挂画这件事。花胜男坚持要自己动手,表示“这种体力活怎么能让老婆来”。结果拿着电钻对着研究了半小时,愣是没搞明白该怎么用。
“这玩意儿是不是坏了?”她皱着眉头敲敲电钻。林晓从厨房探出头:“你插电了吗?”
“……”
又比如组装家具。林晓在网上买了个书架,需要自己组装。花胜男拍着胸脯保证:“交给我!我可是在厨房能单手颠锅的人!”
两小时后,林晓看着那个歪歪扭扭、摇摇欲坠的“书架”,沉默了。花胜男一脸无辜:“图纸有问题。”
林晓叹了口气,挽起袖子:“起开,我来。”十分钟后,书架稳稳当当地立在了墙边。
花胜男蹲在旁边,一脸崇拜:“晓晓,你怎么什么都会?”
“因为我不像某人,只会嘴硬。”林晓捏了捏她的鼻子。
“我还会别的!”花胜男不服。
“哦?会什么?”
花胜男眼珠一转,忽然扑上来,把林晓按在刚组装好的书架上亲。“唔……花胜男!你松开!胶水还没干呢!”
“不管!”
笑闹声在新家里回荡,每一个角落都开始沾染上生活的气息、爱的痕迹。
同居生活正式开始的第三天,花胜男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她要给林晓做一顿饭。
“你?”林晓从杂志里抬起头,怀疑地看着她,“你确定?”
“当然!”花胜男系上围裙——那是林晓买的,粉色的,带蕾丝边,穿在她身上有种诡异的反差萌,“我在福满楼后厨待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炒个菜而已,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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