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知道知道。”
苍耳遛狗还没回来,周乐鞍上楼打了几个工作电话,下来时,金闪闪正趴在岛台上跟厨师说话。
“猎犬?那你是细犬吗?”
苍耳忙着炒菜:“不是。”
“比格?”
“……不是。”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苍耳朝楼梯看去,一眼便瞧见omega手腕上的夹板。
锅中笋肉滋滋作响,忘了翻动。
金闪闪直起腰,喊了声“哥”
“嗯。”
周乐鞍到岛台旁接了杯水,又走到书架前取了本书,往沙发上一坐,悠闲地翻起来。
金闪闪重新趴回去,继续问:“你的耳朵会一直露在外面吗?”
苍耳心不在焉点点头。
“你的尾巴去哪了?”
“尾巴可以收起来。”
金闪闪一副失望的神情,“哦……第九区所有人都这样吗?”
苍耳想了想,第九区居民分化程度不高,他见过的人里,或多或少都带些特征。
“是,基本都有。”
他说:“尾巴,耳朵,鳞片,触手,还有头上开花的。”
翻书的手一顿,周乐鞍突然想到什么,眼睛沉沉盯着虚空,指尖在扉页上轻轻敲动。
“头上开花?那要往头发里浇水吗?”
“……应该不用。”
“那你——”
“闪闪。”
书翻过一页,周乐鞍轻声催促:“去收拾一下你的房间。”
“马上马上,最后一个问题。”
金闪闪着急地问:“在狗的审美里,什么样的狗才算好看啊?”
苍耳:“……”
“甜甜算好看吗?”
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萨摩耶从浴室冲出来,后面跟着裤子湿透的严寓,“回来!
爪子还没擦呢!”
周乐鞍放下书,“我来吧,你去换身衣服。”
说完朝萨摩耶摊开掌心,“甜甜,过来。”
萨摩耶先是绕着屋子跑了一圈,把所有人挨个闻了遍,才到周乐鞍跟前坐下。
严寓上楼换衣服,金闪闪赶紧追过去,问严寓能不能帮他收拾房间。
一楼变得安静,苍耳将火关了,看向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