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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战神 第100章 威震漠北

作者:韦景腾 分类:军事历史 更新时间:2025-11-16 20:50:39 来源:全本小说网

克鲁伦河畔的野草,还沾着三日前的血。

不是那种新鲜的、艳得扎眼的猩红,而是被漠北的秋风反复吹刮后,沉淀在草茎缝隙里的暗褐。风裹着沙粒扫过河岸,卷起的不是青草的腥气,而是一种混合着马粪、汗臭与焦土的味道——那是大战过后,草原独有的、带着死亡余温的气息。常遇春勒着马站在河湾最高处,玄色的披风被风灌得鼓鼓囊囊,像一面即将撑破的黑帆。他低头看着靴底沾着的草屑,草屑间还嵌着半片断裂的箭羽,是元军惯用的牛角箭,箭杆上的漆皮已经被血泡得发皱。

“将军,水烧好了。”亲兵赵二虎捧着个粗瓷碗跑过来,碗沿还沾着黑灰,“刚从河里舀的,煮了两滚,您润润嗓子。”

常遇春接过碗,指尖碰到碗壁时,竟觉出几分暖意。漠北的十月,河水早已凉得刺骨,这碗热水在风里晃了晃,漾出细小的涟漪,映出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他的眉骨很高,眼窝微微凹陷,此刻风一吹,眼角的细纹里积了些沙尘,可那双眼睛却亮得很,不是传闻里“夜里会发光”的妖异,而是像淬了火的铁,沉得下千军万马,也容得下万里河山。他喝了口热水,水带着点河泥的土腥味,却顺着喉咙滑下去,暖了他紧绷了三日的胸腔。

“脱因帖木儿的尸身,找到了?”他开口时,声音有些沙哑,像是被风沙磨过的铜钟。

“找到了,”赵二虎挠了挠头,脸上沾着的烟灰蹭到了耳后,“在下游的芦苇丛里,被他的亲兵护着,胸口被一枪捅穿了,那枪眼……啧啧,比碗口还大,一看就是将军您的‘虎头枪’留下的。”

常遇春没说话,只是抬头望向远处的草原。枯黄的草浪一直铺到天边,与灰蒙蒙的天空连在一起,分不清哪里是地,哪里是天。三日前,就是在这里,脱因帖木儿带着两万蒙古铁骑,摆出了他引以为傲的“鱼鳞阵”——那是当年成吉思汗横扫欧亚时的阵法,骑兵层层叠叠,像鱼鳞一样密不透风,一旦冲锋起来,能踏平一座小山。可那天,常遇春只带了三千骑兵,就敢迎着那片“鱼鳞”冲上去。

他还记得当时的场景。脱因帖木儿在阵前狂笑,用蒙语喊着什么,声音透过风传过来,像破锣在敲。他身边的副将李文忠攥着马缰绳,指节都泛了白:“将军,他们人太多了,要不我们等后续部队到了再……”

“等?”常遇春当时笑了一声,笑声里带着点不屑,也带着点战士独有的兴奋,“等他们把阵脚扎稳了,我们就得在这草原上喝西北风了。”他拍了拍李文忠的肩膀,“你带一千人从左翼绕过去,别跟他们正面刚,就盯着他们的后勤队,把他们的马料和水囊都烧了。剩下的两千人,跟我冲中路。”

李文忠当时瞪大了眼睛:“两千人冲中路?将军,那跟送死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常遇春拔出腰间的虎头枪,枪尖在阳光下闪着冷光,“送死是躺着等,我们是站着杀。记住,蒙古人怕的不是人多,是不要命的。”

后来的事,就像一场混乱又热血的梦。常遇春一马当先,虎头枪横扫过去,第一个蒙古骑兵连人带马被挑飞,血溅了他一身。他的战马是从西域进贡的汗血宝马,名叫“踏雪”,此刻也像通了人性,前蹄扬起,嘶鸣着冲向敌阵。三千骑兵跟在他身后,喊杀声震得草叶都在抖。蒙古人没想到这支明军这么疯,前排的骑兵慌了神,手里的弯刀劈空了,反而被明军的长枪捅进了心窝。

脱因帖木儿的鱼鳞阵,就这么被常遇春硬生生撕开了一个口子。等李文忠带着人烧了马料和水囊,蒙古骑兵的阵脚彻底乱了——没有马料,战马跑不动;没有水囊,士兵渴得嗓子冒烟。常遇春抓住机会,带着人绕到脱因帖木儿的身后,一枪就刺穿了他的胸膛。那一瞬间,脱因帖木儿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纵横漠北几十年,竟然会死在一个南蛮将军手里。

“将军,您在想什么呢?”赵二虎见常遇春半天没说话,忍不住问道,“是不是在想庆功酒啊?我听说金陵城里的醉仙楼,有一道‘红烧狮子头’,个头比拳头还大,咬一口全是汁儿!”

常遇春被他逗笑了,拍了拍他的后脑勺:“你小子,就知道吃。等班师回朝,我请你吃十碗。”他顿了顿,又望向远处的草原,“我在想,这草原太大了,大到能藏下无数的野心,也能埋了无数的性命。”

赵二虎挠了挠头,没听懂。他只是个普通的亲兵,从跟着常遇春在濠州起义开始,就知道跟着将军打仗,有肉吃,有酒喝,能回家。至于什么野心,什么性命,他不懂,也不想懂。他只知道,跟着常遇春,就不会输。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一个斥候骑着马飞奔过来,老远就喊道:“将军!李将军回来了!还带了几个蒙古部落的首领!”

常遇春眼睛一亮,催马迎了上去。只见李文忠带着几个穿着皮袍的蒙古人,正朝着这边过来。那几个蒙古人脸色不太好看,有的低着头,有的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常遇春,眼神里带着敬畏,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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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明第一战神请大家收藏:()大明第一战神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将军,”李文忠勒住马,翻身下马,抱拳道,“这几位是附近翁牛特部、巴林部的首领,他们听说脱因帖木儿败了,特地来向将军请降。”

为首的一个蒙古首领,看起来有五十多岁,脸上刻着深深的皱纹,像是被草原的风沙吹出来的。他上前一步,双手捧着一份用羊皮写的降书,递到常遇春面前,用生硬的汉话说:“常将军,我们……我们愿意归顺大明,以后每年都向大明进贡牛羊和马匹,只求将军能饶我们部落一命。”

常遇春接过降书,羊皮上的字迹歪歪扭扭,是用炭笔写的,还沾着点墨渍。他看了一眼,又抬头看向那个蒙古首领:“你们之前,跟着脱因帖木儿,杀过不少大明的百姓吧?”

蒙古首领的脸一下子白了,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身后的几个首领也跟着跪了下去。“将军饶命!那都是脱因帖木儿逼我们的!我们也是没办法啊!”

常遇春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们。风卷起他们的皮袍,露出里面打了补丁的内衣。他知道,这些蒙古部落,其实也不容易。漠北的冬天来得早,一旦大雪封山,牛羊就会冻死,部落里的人也会饿死。脱因帖木儿用粮食和水威胁他们,他们不得不跟着打仗。

“起来吧,”常遇春终于开口,“既然归顺了大明,以前的事,就既往不咎。但我丑话说在前面,以后要是敢再犯大明的边境,我常遇春的枪,可不长眼睛。”

蒙古首领们连忙磕头:“不敢!不敢!我们以后一定安分守己!”

常遇春点了点头,对李文忠说:“带他们去营里,给他们安排点吃的和水。告诉炊事班,多做点热乎的,别让他们冻着了。”

李文忠应了一声,带着蒙古首领们去了营寨。赵二虎凑过来,小声说:“将军,您就这么相信他们啊?万一他们是诈降呢?”

常遇春笑了笑:“诈降?他们现在连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诈降。再说了,脱因帖木儿都死了,他们群龙无首,就算想诈降,也翻不起什么浪来。”他顿了顿,又说,“我们打仗,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让天下太平。这些蒙古人,也是爹娘生的,只要他们肯归顺,我们就该给他们一条活路。”

赵二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觉得将军说的话很有道理,可又觉得有点深奥。他还是更喜欢跟着将军打仗,那种冲锋陷阵的感觉,让他觉得很过瘾。

接下来的几天,常遇春的军队继续向北推进。一路上,越来越多的蒙古部落选择归顺。他们牵着牛羊,带着美酒,来到明军营前,献上降书。那些曾经与明军为敌的元军残部,要么闻风而逃,远遁到更北的苦寒之地,要么就直接解甲归田,再也不敢与明军为敌。

常遇春的军队,几乎兵不血刃地就推进到了漠北的核心区域。他的威名,像一颗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在草原上激起了层层涟漪。

“听说了吗?那个叫常遇春的南蛮将军,三千骑兵就冲垮了脱因帖木儿的两万大军!”在一个蒙古部落的帐篷里,一个牧民正对着其他人说,他的脸上带着夸张的表情,手舞足蹈地比划着,“我听说啊,他的战马能日行千里,他的枪能一下子刺穿三个蒙古兵!”

“何止啊!”另一个牧民凑过来,压低了声音,像是在说什么秘密,“我 cousin 的邻居,亲眼见过常将军打仗!他说常将军的眼睛在夜里会发光,像狼一样!他的枪一挥,就能召唤雷电,把蒙古兵都劈成了焦炭!”

“我的天!这么厉害?”帐篷里的其他人都惊呼起来,脸上露出了恐惧的表情。

“可不是嘛!”那个牧民得意地说,“现在草原上的人都在说,常将军是天上的战神下凡,专门来收拾我们蒙古人的。以后可别再跟明军打仗了,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类似的对话,在草原上的各个角落发生着。恐惧,像一种无形的病毒,在蒙古部落里蔓延。曾经桀骜不驯的蒙古人,此刻却像受惊的兔子,只要听到“常遇春”三个字,就会吓得浑身发抖。

常遇春也听说了这些传闻。有一次,李文忠拿着一张从蒙古部落里缴获的画像,笑着对他说:“将军,您看,这是蒙古人画的您。他们把您画成了三头六臂的怪物,眼睛里还冒着红光,手里拿着一把能喷火的枪。”

常遇春接过画像,看了一眼,忍不住笑了:“这些蒙古人,想象力还挺丰富。我要是真有三头六臂,早就把元廷的残余势力都收拾了。”

李文忠也笑了:“将军,这说明您的威名已经传遍了漠北。现在草原上的人,提到您的名字,比提到成吉思汗还害怕。”

常遇春收起笑容,脸上露出了一丝感慨:“威名这东西,有时候是好事,有时候也不是好事。它能让敌人害怕,也能让自己变得骄傲。我们可不能因为这些传闻,就放松了警惕。”

李文忠点了点头:“将军说得是。我已经吩咐下去了,让士兵们加强戒备,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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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明第一战神请大家收藏:()大明第一战神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这天,常遇春的军队来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原。草原上有一个很大的湖泊,湖水清澈见底,倒映着蓝天白云。牧民们看到明军的旗帜,不再躲藏,而是远远地跪下,以示臣服。孩子们好奇地打量着这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他们的脸上脏兮兮的,穿着打了补丁的皮袍,手里拿着用树枝做的小枪,模仿着明军士兵的动作。

常遇春勒住马,看着那些孩子。一个大概五六岁的小男孩,胆子比较大,他从母亲的怀里探出头,好奇地看着常遇春。常遇春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一块糖,那是他之前在金陵城里买的,一直揣在怀里,想留给家里的孩子。他把糖扔了过去,小男孩接住了糖,愣了一下,然后剥开糖纸,放进了嘴里。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对着常遇春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常遇春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子,常茂。茂儿今年也五岁了,跟这个小男孩差不多大。每次他回家,茂儿都会扑到他怀里,拉着他的手,让他讲故事。他还想起了妻子,蓝氏。蓝氏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每次他出征,她都会熬夜为他缝补衣裳,还会在他的行囊里放上一些他爱吃的点心。

“将军,您在想什么呢?”李文忠走了过来,顺着常遇春的目光看向那些孩子,“是不是想家了?”

常遇春点了点头,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是啊,想家了。想家里的那碗热汤面,想茂儿拉着我的手,想你嫂子为我缝补的衣裳。”

李文忠笑了笑:“将军,等我们班师回朝,您就能回家了。到时候,您可以好好陪陪嫂子和茂儿,弥补一下这些年对他们的亏欠。”

常遇春叹了口气:“希望吧。只是这战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结束。”他抬头望向南方,那片天空,似乎比漠北的天空要温暖一些。他知道,那里有他的家,有他的亲人,有他为之奋斗的一切。

“将军,我们已经追击了上千里,元廷的残余势力已经不足为虑。是否可以班师了?”李文忠问道。

常遇春勒住马,回头望向南方。那片天空,似乎比漠北的天空要温暖一些。他点了点头。“是时候回家了。告诉弟兄们,打完最后一仗,我们就回家喝庆功酒!”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如释重负的轻松。这场漫长的北伐,终于要结束了。他想家了,想念金陵城里的那碗热汤面,想念妻子为他缝补的衣裳,想念儿子扑进他怀里时的温度。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个斥候骑着马飞奔过来,脸上带着焦急的表情:“将军!不好了!后面有一支元军的残余势力,大概有五千多人,正在朝着我们这边赶来!”

常遇春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五千多人?他们是谁的部队?”

“不清楚,”斥候喘着气说,“看他们的旗帜,像是元顺帝的弟弟,爱猷识理达腊的部队。他们好像是从西边过来的,一路上烧杀抢掠,已经占领了我们后面的几个蒙古部落。”

李文忠皱起了眉头:“爱猷识理达腊?他不是应该在和林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常遇春沉默了片刻,然后说:“不管他是谁,既然敢来,我们就不能放过他。李文忠,你带两千人,去后面的山口埋伏。赵二虎,你带一千人,去通知前面的部队,让他们做好战斗准备。剩下的人,跟我正面迎敌!”

“是!”李文忠和赵二虎齐声应道,然后转身去安排了。

常遇春拔出腰间的虎头枪,枪尖在阳光下闪着冷光。他看着远处扬起的尘土,知道一场大战又要开始了。他的威名,已经威震漠北。但他知道,只要元廷的残余势力还在,这场战争就不会真正结束。他必须打赢这最后一仗,为大明的北疆,为他的家人,争取一个真正太平的未来。

风又吹了起来,卷起了地上的沙尘。常遇春的玄色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像一面即将冲锋的战旗。他催马向前,朝着远处的尘土冲去。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坚定和决心。他知道,这一战,他必须赢。

而在他身后,那些刚刚归顺的蒙古部落首领们,看着常遇春的背影,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他们不知道,这场突如其来的战争,会给他们的部落带来什么样的命运。他们只知道,常遇春的名字,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们的心里,像一颗烙印,永远也无法抹去。

夕阳西下,把草原染成了一片金色。常遇春的军队,像一支黑色的箭,朝着远处的尘土射去。一场新的战斗,即将在漠北的草原上打响。而这场战斗的结果,将会决定大明北疆的未来,也将会决定常遇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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