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噩梦般的发现
2011年11月15日清晨6点30分,安徽省合肥市官亭路蜀山新村小区内,一切看似如常。然而,一场令人毛骨悚然的发现即将打破这片宁静。
住在31号楼的崇大妈像往常一样早起,准备到楼下垃圾桶里找点别人丢弃的剩饭给自家养的狼狗吃。她家的狼狗食量很大,经济上有些难以负担,所以她经常在小区垃圾桶里翻找食物。
这一天,崇大妈的运气似乎格外好。她在31号楼楼下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几块肉,看起来有点像牛肉。能一次性捡到这么多肉,她感到非常高兴,没有产生任何怀疑。她以为是别人家买多了放坏了,便将肉带回家,准备晚点煮给狗吃。
回到家后,崇大妈想了想,决定再去其他垃圾桶找找看,看是否还能找到更多食物。于是,她来到了33号楼楼下。33号楼楼下放着六个垃圾桶,崇大妈打算一个个打开寻找。然而,当她打开第二个垃圾桶时,眼前的景象让她顿时愣住了——垃圾桶里有一个红色塑料袋,袋子里装着两只血淋淋的手。
崇大妈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她反应过来后,扔掉袋子就跑,嘴里还不断喊叫着:"死人了,死人了!"
跑回家后,崇大妈越想越不对劲。她意识到,刚才从自家楼下垃圾桶里捡到的"牛肉"很可能也不是牛肉。于是,她立即将那袋肉又扔回垃圾桶,并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合肥警方立即出动,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蜀山分局迅速奔赴现场展开调查,并当即决定成立以刑警支队、蜀山分局及相关警种组成的"11.15"命案联合专案组。
警方赶到现场后,立即对小区内的两栋楼楼下进行封锁,刑警们开始对小区内两栋楼下的几个垃圾桶进行搜证勘察。经民警现场勘查,垃圾桶里的肉块确系人体尸块,初步判断为女性尸体被肢解后抛弃在小区多个垃圾桶内。
更令人震惊的是,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除了崇大妈发现的尸块外,还在37号楼的垃圾桶里找到了部分尸块。不仅如此,警方还在与小区一墙之隔的干休所里发现了一副带血的白色纱手套。
为了寻找更多线索,警方联系了负责运送该小区垃圾的人员。在淠河路上的一间垃圾中转站,警方又发现了一个人头和人的下半身。
面对如此残忍的碎尸案,专案组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展开侦查。一路侦查员对小区的69个垃圾桶进行全面查封清理勘验,这些垃圾桶随后被运至殡仪馆;另一路侦查员对该小区进行全面搜索,树丛中、草地上、拐角处、旮旯点……一处也没放过。
11月15日上午10点,警方出动警犬在小区内搜索,并且初步判定案发现场就在该小区37号楼内。
二、案件的关键突破
在警犬的闻嗅下,民警们有了重要发现。在37号楼围墙边,他们意外地在一棵松柏树上和地上发现了两只带有血迹的白色粗纱手套。白色手套上的血迹已经被浸透,经过检查发现与垃圾桶尸块的血迹一致。
这一发现让刑警们意识到,该小区最北端的三栋房屋的某处应该与这起命案有一定的"联系",随即被列为案件重大可疑地点。
与此同时,专案组在对周边住户逐一调查走访时,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一位群众向专案组民警反映,11月14日(发现尸块的前一天)晚9时许,从该小区37栋的一处房间里,传出一阵打斗声和女人的叫喊声,以及几声狗吠叫。由于声音持续时间不长,这位群众误以为只是夫妻间的吵闹。
获悉此事后,专案组民警更加坚信了当初的推断,将小区的37栋作为重点侦查对象。经过仔细勘查,警方最终将目标锁定在37栋304室。
11月15日晚9时许,当侦查员敲开304室的房门时,眼前的景象让他们感到十分意外。一名男子正坐在餐桌边,吃着花生米、喝着酒、喂着小狗,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若无其事般。
这名男子面对侦查民警,脸上没有一丝恐慌,但眼神却不时躲闪。当其被控制后,民警随即在住处进行搜索。在卫生间瓷砖地上,民警发现了少量的血迹,并且有明显擦拭冲洗的迹象。民警利用特殊设备证实了确系人血。
继而在厨房里,民警发现了菜刀和剪刀有异常,在卧室的衣柜里,同时发现了一只女式挎包,包里有一只钱包。面对询问,男子支支吾吾,神情大变。
种种迹象显示,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侦查员立即将该男子带到刑警支队讯问。
经调查,这名男子名叫王继伦,男,61岁,2000年左右从合肥某单位提前退休后一直在家。
在王继伦家中,警方找到了被害人的身份证件。经过查找发现,被害人姓陈(化名王林),女,24岁,合肥市人,是家中独生子女。陈某父母由于离异,陈某平日居住地点暂时不确定,一时无法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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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为了进一步确认女死者身份,警方找到被害人的近亲属进行了DNA比对。最终,DNA比对结果出炉,确认死者正是一夜未归失踪的陈某。
三、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随着调查的深入,王继伦的真实身份逐渐浮出水面。令人震惊的是,王继伦与被害人陈某之间有着特殊的关系。
王继伦与陈某的父亲曾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两家关系交好,也较为熟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王继伦几乎是看着陈某长大的,陈某一直喊王继伦为"王叔叔"或"王伯",就像王继伦的干女儿一样。
据陈某的父亲陈师傅介绍,虽然自己与王继伦并不熟悉,但自己前妻(陈某的母亲)和王继伦的老婆很要好,她们曾经是同事,家又住在一个小区,关系好得像亲姐妹一样。王继伦一家就住在陈师傅家对面那栋楼,可以说是从小看着陈某长大的。
王继伦的家庭情况也逐渐被了解清楚。2011年8月,王继伦的儿媳生下一个儿子。为了方便照顾儿媳和孙子,王继伦的妻子便前往滨湖新区,与儿子、儿媳一同居住。此时,家中只剩下王继伦一人独居在蜀山新村37栋304室。
这个原本应该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却在短短三个月后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
四、案件的真相还原
在警方的审讯下,王继伦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个令人震惊的犯罪过程逐渐被还原。
4.1 罪恶的开端
2011年11月14日晚7时许,王继伦不时地给陈某打电话、发短信,邀请她到自己居住的蜀山新村小区住处。陈某经不住王继伦的诱骗,当晚9时许来到王继伦居住的304室。
据王继伦交代,陈某进入房间后不久,他便欲对陈某图谋不轨。双方随即发生打斗。恼羞成怒的王继伦用手扼住陈某颈部,致其当场窒息死亡。
然而,王继伦在庭审中却给出了另一种说法。他声称,自己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后,陈某向他敲诈钱财,他怕丑行暴露,就掐住她的脖子不让她乱喊叫。在掐死陈某之后,他曾经3次为其做人工呼吸,但却没有把她救活。
对于邀请陈某到家中的目的,王继伦在庭审中供认不讳:"之前她多次联系要到我家来,我就想占她点小便宜。占便宜就是男女关系。"
4.2 残忍的分尸过程
杀死陈某后,王继伦并没有就此罢手。为了掩盖罪行,他做出了更加令人发指的行为——分尸。
王继伦将陈某的尸体拖到自家的卫生间,戴着一副手套进行分尸。他声称自己分尸时只用了一把剪刀。分尸后,他用水把卫生间里的血迹冲洗干净。
王继伦将尸体共分成了七八份,装了七八个袋子。袋子就是平时买菜带回来的塑料袋。
4.3 抛尸的详细过程
11月15日凌晨3时许,王继伦拿出平时购物用的小推车,将装有尸块的袋子放在车上,开始了他的抛尸过程。
王继伦沿着多条路线,将尸块抛至合肥市多个地点的垃圾桶内:
? 蜀山新村小区内(包括31号楼、33号楼、37号楼的垃圾桶)
? 淠河路
? 长江西路
? 安庆路
? 花园街
? 寿春路
抛尸过程被多个监控摄像头记录了下来。在庭审中,检方当庭播放了4段监控视频,视频清晰地记录了王继伦拉着小推车,在凌晨时分将尸体抛弃在市内多个垃圾桶的情景。
4.4 案发后的异常表现
抛尸后,王继伦回到家中。令人惊讶的是,他的表现异常冷静。
11月15日清晨6时许,王继伦仍与往常一样下楼锻炼身体。遇到一楼106户女主人后,他甚至还热情地打起了招呼,"整个人表现得很自然,要不是列为嫌疑人,简直不敢相信是他干的。"该女主人后来介绍说。
当日清晨发现尸块后,整个小区闹得沸沸扬扬,王继伦仍在家中继续逗留,直至当日夜里警方敲响其家中房门。在这十几个小时里,他没有表现出任何逃跑的迹象,也没有试图销毁证据。
五、案件的调查取证
5.1 证据的全面收集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收集了大量证据。检方在庭审中列举了该案的8组证据,包括:
? 通讯记录
? 书证
? 剪刀
? 单刃尖刀
? 小推车
? 证人证言
? 监控录像
? 物证等
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王继伦的犯罪事实。
5.2 现场勘验的重要发现
在现场勘验过程中,警方还发现了其他重要证据:
? 作案工具:剪刀、单刃尖刀、小推车等
? 带血的白色纱手套(在37号楼围墙边发现)
? 被害人的身份证、钱包等物品
? 卫生间内的血迹(经技术手段确认)
? 厨房内异常的菜刀和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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