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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要案详情录 第238章 史建娟杀人案

作者:毕芙洛的云 分类:游戏竞技 更新时间:2025-10-29 21:21:34 来源:全本小说网

2007年8月2日,山东济南的天空阴沉沉的,一场大雨即将来临。在某监狱的死刑执行室里,27岁的史建娟静静地躺在注射床上,等待着生命的终结。她的脸上挂着两行清泪,脑海中不断闪现着过去的种种画面。这个曾经家境优渥、前途光明的女孩,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一段扭曲的感情,最终走上这条不归路。

"如果我能早点把心里的苦告诉父母,或者朋友,也许今天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这是史建娟在人生的最后时刻,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一、优渥家庭中的乖乖女

1980年,史建娟出生在山东济南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她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上面有一个哥哥。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父母勤劳肯干,对两个孩子都疼爱有加,尤其是对这个聪明伶俐的女儿,更是宠爱备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史建娟的父亲抓住了商机,开始经营养猪场,后来又承包了一千多亩地,专门种植用于造纸的树木。家庭条件越来越好,史建娟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不再需要为生活发愁,父亲的成功让她从小就对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性产生了崇拜感,这种恋父情结在她后来的感情生活中埋下了隐患。

史建娟从小学习成绩优异,性格开朗活泼,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好学生。高中毕业后,她没有选择继续升学,而是跟着亲戚来到城里打工,希望能早点为家里分担经济压力。凭借着聪明才智和勤奋努力,她很快就在一家百货商场找到了一份售货员的工作,后来还晋升为卖场经理。

23岁的史建娟容貌秀丽,身材高挑,性格温柔,追求她的人不少,但她却一直没有谈过恋爱。在她心中,理想的伴侣应该是像父亲那样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人。那些同龄的男孩子在她眼里都显得太过幼稚,无法给她想要的安全感。

二、邂逅"完美"男人

2003年的一天,史建娟的命运发生了转折。这天,商场里来了一位特殊的顾客——郭罡。郭罡是河南新乡人,比史建娟大8岁,当时已经31岁。他穿着得体,举止优雅,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郭罡是一家公司的经理,经常来济南出差。他并没有直接购买商品,而是饶有兴致地和史建娟聊起了家常。他谈吐幽默,见识广博,几句话就让史建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起来。

郭罡告诉史建娟,自己是单身,对她一见钟情,希望能和她交往。面对这样一位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人的追求,史建娟很快就沦陷了。郭罡的出现,仿佛就是为了满足她对理想伴侣的所有幻想。

那段时间,郭罡每次来济南都会来找史建娟,带她去吃好吃的,给她买漂亮的衣服和礼物。他会细心地记住史建娟的喜好,会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上精心准备的惊喜。史建娟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虽然史建娟也担心过郭罡的感情经历,但出于信任,她偷偷查看了郭罡的人事资料,发现上面确实显示未婚。这让她放下心来,更加确信自己找到了真爱。

三、甜蜜背后的谎言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郭罡精心编织的谎言。事实上,郭罡在新乡早已结婚生子,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的妻子李丽是他的大学同学,两人感情一直很好,还育有两个可爱的孩子。

郭罡之所以能在档案中显示未婚,是因为他和李丽虽然有了两个孩子,但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在那个年代,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这也成为了郭罡欺骗史建娟的重要手段。

随着两人关系的深入,郭罡开始使用各种手段控制史建娟。一次,在陪郭罡和他的同事唱歌时,郭罡趁史建娟不注意拿走了她的钥匙,并故意拖延时间,直到很晚才送她回家。当史建娟发现钥匙不见了,郭罡便提议去宾馆过夜,承诺会保持距离。

单纯的史建娟信以为真,跟着郭罡去了宾馆。然而,郭罡的承诺并没有兑现。在酒精的作用下,两人发生了关系。对于传统的史建娟来说,这意味着她已经是郭罡的人了,应该和他结婚。事后,郭罡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说"过段时间再说"。

四、真相大白后的崩溃

2005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史建娟接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电话那头,一个冰冷的声音质问她:"你是谁?为什么给我老公打电话?"史建娟顿时懵了,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我是郭罡的妻子!你最好离他远点,否则我不会放过你!"对方说完,就狠狠地挂断了电话。史建娟拿着电话,手不停地颤抖,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一遍遍地拨打郭罡的电话,想要向他问个清楚。

电话接通了,史建娟强忍着泪水问:"你...你结婚了?"电话那头的郭罡沉默了片刻,然后才开口说道:"你别听她胡说,我和她早就没有感情了,只是为了孩子才维持着这段婚姻。我真正爱的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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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郭罡的解释苍白无力,却让史建娟心存一丝侥幸。她不愿意相信自己深爱的男人竟然欺骗了她,她宁愿相信郭罡的谎言,也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

接下来的日子里,史建娟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挣扎。她一方面深爱着郭罡,不舍得放弃这段感情;另一方面,却又无法忍受自己成了"小三"的事实。她开始偷偷调查郭罡的家庭情况,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李丽的情况。

她得知李丽和郭罡是大学同学,两人结婚多年,感情一直很好。李丽温柔贤惠,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对郭罡的父母也十分孝顺。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家三口过着幸福的生活。而这一切,都和郭罡告诉她的截然不同。

五、陷入深渊的选择

面对真相,史建娟痛苦万分,她决定与郭罡分手。为了彻底忘记这段感情,她让姑姑为自己介绍对象,希望能开始新的生活。

姑姑给史建娟介绍了一个优秀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对她很好,不会提及她的伤痛。然而,史建娟的内心始终被郭罡左右,无法专心面对新男友。就在她摇摆不定的时候,郭罡再次出现了。

这一次,郭罡表现得极其可怜,他趴在史建娟的门口,哀嚎不已,满口都是不能没有史建娟,哭求她的原谅。郭罡成功用眼泪瓦解了史建娟并不坚定的内心,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让史建娟考虑了一整天,最终还是选择原谅郭罡。

"他承诺会和李丽分开,我相信了他。"史建娟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说道。于是,她再次与郭罡走到了一起,并在郭罡承诺会离开李丽的情况下,与郭罡同居了。

然而,郭罡的承诺迟迟没有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史建娟的耐心逐渐耗尽。她开始觉得是李丽阻碍了她和郭罡的幸福,对李丽的恨意也越来越深。

2006年的五一假期,成为了压垮史建娟的最后一根稻草。史建娟的父亲生病住院,她想让郭罡陪她一起回老家探望,却被郭罡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了。就在史建娟独自一人在医院照顾父亲的时候,她却意外地看到了郭罡的朋友圈照片,郭罡带着妻子和女儿在济南游玩,一家三口笑得无比开心。

这巨大的反差,让史建娟的内心充满了嫉妒和不甘。凭什么李丽可以拥有完整的家庭,享受丈夫的陪伴和爱,而自己却要忍受这种屈辱和痛苦?难道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比不上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吗?

绝望的情绪逐渐转化为疯狂的念头。一个可怕的想法在她脑海中滋生:只有除掉李丽,郭罡才能真正属于自己。嫉妒的火焰在她心中熊熊燃烧,最终将她吞噬,让她失去了理智,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六、精心策划的死亡陷阱

2006年5月14日,史建娟坐上了开往新乡的长途汽车。一路上她内心忐忑不安,脑海里不断浮现出李丽的脸。虽然她从未见过李丽,但她知道李丽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子,和自己一样深爱着郭罡。

到达新乡后,史建娟并没有直接去找郭罡,而是去了事先预定好的"祥和招待所"。她化了淡妆,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一些。她反复演练着接下来的计划,生怕出现任何差错。

史建娟事先打听到了李丽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她假扮成铁路局的工作人员,给李丽打电话,谎称有一个包裹需要她本人签收,并让她到"祥和招待所"来领取。李丽信以为真,丝毫没有怀疑,便答应了下来。

傍晚时分,李丽如约来到了招待所。史建娟早已等候多时,她热情地迎上前去,将李丽带到了302房间,说包裹就在电视下面的柜子里。李丽弯腰去拿包裹,可哪里有什么包裹,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史建娟从背后用绳子紧紧勒住了脖子。

李丽拼命挣扎,但史建娟已经失去了理智,她用尽全身力气,直到李丽不再动弹。确认李丽已经死亡,她将现场简单清理,以掩盖作案痕迹,然后离开了招待所。

七、案发被捕的24小时

5月15日早上7点多,招待所服务员小王推着清洁车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当她走到302房间门口时,发现房门虚掩着。她轻轻推开房门,眼前的一幕让她吓得魂飞魄散:一个年轻女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睛睁得大大的。

"啊!"小王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手中的钥匙和清洁工具"哐啷"一声掉在地上。她连滚带爬地跑出房间,跌跌撞撞地跑到前台,语无伦次地喊着:"死人了,302杀人了。"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封锁了整个招待所。经过初步勘查,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被人活活勒死。现场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也没有丢失财物,这表明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杀人案。

警方立即调取了招待所附近的监控录像,经过仔细查看,锁定了一名年轻女子的嫌疑——史建娟。史建娟,山东济南人,26岁,案发前一天,她在招待所登记入住,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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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5月16日,警方根据线索,在济南的一处出租屋内将史建娟抓获归案。面对警方的审问,出人意料的是,她很快就承认了自己杀害李丽的事实,但却对作案动机避而不谈,只含糊地提到了死者丈夫郭罡,说自己和郭罡"关系匪浅"。

八、死刑判决与最后时刻

2007年4月28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史建娟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查明,史建娟因与郭罡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达到与郭罡结婚的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将李丽诱骗至其租住的房间内,使用暴力手段将李丽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史建娟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史建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史建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然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史建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核准了死刑判决,并确定了执行日期为2007年8月2日。

在死刑执行前,史建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悔意,尤其是对李丽的两个孩子和自己的父母感到愧疚。

"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郭罡的两个孩子,还有我的父母。"史建娟在采访中泣不成声,"如果我能早点告诉父母,或者朋友,也许今天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当记者问她是否还爱郭罡时,史建娟毫不犹豫地回答:"爱他。"但当被问及郭罡现在是否还爱她时,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不会了。"

2007年8月2日,在执行死刑前,史建娟向记者提出了最后一个请求:"请帮我告诉我的父母,我对不起他们,让他们保重身体。还有,帮我向李丽的孩子道歉,是我对不起他们。"

随着死刑注射完毕,史建娟的生命停止,她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执行死刑时,史建娟的亲人没有来,郭罡也始终没有出现。

九、案件背后的思考

史建娟杀人案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个原本前途光明的女孩,因为一段扭曲的感情,最终走上了不归路。这起案件不仅毁了史建娟和李丽两个家庭,还让两个无辜的孩子失去了母亲。

在这起悲剧中,最无辜的莫过于李丽。她从未想过,自己会因为丈夫的婚外情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正如史建娟在采访中所说:"最没有责任的就是李丽。但我还是感觉有点不公平。"

而郭罡作为这起悲剧的始作俑者,却始终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欺骗和自私,不仅伤害了两个深爱他的女人,还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正如一位网友所说:"郭罡又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找第三个女人了。"

这起案件也反映出了一些社会问题。一方面,它揭示了婚外情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它也提醒人们,在面对感情问题时,应该保持理性,寻求正确的解决方式,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

河南省少年研究所所长程明武先生在分析这起案件时指出,女性犯罪呈现上升趋势,生存压力大、容易感情用事、法律知识缺乏是当前女性犯罪的三大特点。

十、爱的警示: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史建娟的悲剧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警示。在爱情面前,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一时的激情冲昏了理智。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正确处理感情问题,避免走上极端。

首先,在开始一段感情之前,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对方的背景,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史建娟就是因为没有充分了解郭罡的真实情况,才陷入了一段错误的感情。

其次,当发现自己陷入了一段不健康的感情中时,应该及时止损,不要因为一时的软弱而一错再错。史建娟在发现郭罡已婚的情况下,本可以选择离开,但她却一次次原谅郭罡,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再次,当面临心理压力时,我们应该学会寻求帮助,不要独自承受。史建娟在采访中多次表示,如果她能早点把心里的苦告诉父母或朋友,也许就不会走上这条路。

最后,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家庭,不要介入他人的婚姻。史建娟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选择了成为第三者,这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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