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的武汉深秋,寒意比往年来得更沉一些。11月23号下午3点,江汉区长青路的老居民区里,烟火气正随着午后的暖阳慢慢消散,不少住户刚收拾完午饭碗筷,准备蜷在屋里避寒。突然,一阵急促的警笛声划破了街区的宁静,由远及近直扑长青路主干道,打破了这片老城区惯有的慵懒。
报警电话来自江汉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报案人是负责这片居民区管道维修的师傅王建国,电话里他的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颤抖,语无伦次地说:“长青路……长青路中间的下水道里,有袋子……袋子里好像是尸体!”
王建国干维修这行快十年了,什么脏活累活都见过,可今天这事儿,差点把他的魂儿吓飞。事情的起因要从三天前说起,长青路这片老居民区住了上百户人家,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小商贩,房屋密集,管道也年久失修。三天前开始,不少住户反映家里下水道堵了,污水排不出去,厨房和卫生间积得满是脏水,臭味熏天。物业催了好几次,王建国才抽空带着工具赶了过来。
他沿着长青路挨个检查下水道井盖,最后锁定了主干道旁一个不起眼的窨井盖。这处井盖靠近一片城中村居民区,周围堆着些杂物,平时行人也不多。王建国拿起撬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沉重的井盖撬开,一股混杂着污水、腐臭和不明异味的气息瞬间扑面而来,呛得他连连后退,忍不住干呕了几声。他强忍着不适,打开随身携带的手电筒往井里照,这一照,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下水道主管道的入口处,被三个黑色的大塑料袋死死堵着,袋子鼓鼓囊囊的,形状怪异,不像寻常的垃圾。更让他头皮发麻的是,那股腐臭味的源头,正是这三个袋子。王建国壮着胆子用撬棍碰了碰袋子,触感坚硬又带着一丝诡异的柔软,还伴随着轻微的晃动。他越想越怕,不敢再细看,慌忙掏出手机拨通了110,连工具都忘了收拾,蹲在路边浑身发抖。
江汉分局接到报案后,局长立刻下达指令,刑侦大队大队长带着二十多名侦查员、法医、技术人员,连同辖区派出所的民警,火速赶往案发现场。抵达现场后,警方第一时间拉起了警戒线,疏散了围观群众,对现场进行封锁保护。刑侦大队长蹲在窨井盖旁,观察了片刻后,安排两名年轻民警穿戴好防护装备,下到下水道中将三个塑料袋逐一取出。
塑料袋被抬到地面时,围观群众中发出一阵骚动,不少人吓得捂住了嘴。民警小心翼翼地剪开塑料袋,眼前的景象让见多识广的刑侦队员都心头一沉:袋子里装的并非杂物,而是被肢解的人体组织,其中一袋装着躯干,另外两袋分别装着两条大腿,尸体全身**,**程度已经比较严重,边缘部位甚至出现了溃烂。
法医立刻在现场搭建了临时检验台,对尸块进行初步勘验。寒风中,法医戴着乳胶手套,仔细检查着尸块的每一处细节,眉头紧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初步尸检,法医向指挥部汇报了关键信息:“死者为男性,年龄大约在25至30岁之间,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在10天左右。致命伤为颈部大动脉破裂,系失血过多死亡,肢解工具应该是斧子、刀子等锐器和钝器结合,手法粗糙但力度极大,可见凶手心理素质极强,或是作案时情绪极度激动。”
杀人碎尸,性质恶劣到了极点。在2002年的武汉,这样的恶性案件并不多见,尤其是在居民区附近抛尸,对社会造成的恐慌极大。江汉分局当即决定,抽调全局精干警力,成立“1123杀人碎尸案”专案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刑侦大队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案件的侦破工作。所有侦查员取消休假,全员投入案件调查,务必尽快锁定凶手,平息民愤。
现场勘查工作持续到傍晚时分,技术人员对窨井盖周围、下水道内部以及周边百米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了地毯式搜索,采集可疑痕迹、提取物证。但由于现场位于主干道旁,人员流动量大,加上前几天下过小雨,地面痕迹大多被破坏,除了塑料袋上残留的少量纤维外,没有找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当晚8点,专案组在江汉分局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所有参与勘查和侦查的人员悉数到场,围绕现场情况、尸检结果展开激烈讨论。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分析研判,专案组得出了五个核心结论,为后续侦查工作划定了方向。
第一,长青路这处下水道仅为抛尸现场,并非第一案发现场。法医指出,尸块肢解痕迹规整,且塑料袋内无明显污水浸泡痕迹,说明凶手是在室内完成肢解后,将尸块运至此处抛尸,第一案发现场应为封闭的室内空间,大概率是凶手的住所或临时落脚点。
第二,凶手对周边环境极为熟悉。这处窨井盖位于长青路主干道旁,看似显眼,但周边有多处狭窄的城中村小巷,便于隐蔽逃窜。且该区域属于老居民区,外来人口密集,人员复杂,不易被察觉。由此推断,凶手很可能在这附近居住、工作,对周边的路线、监控分布、人员流动规律都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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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纪实録请大家收藏:()大案纪实録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第三,凶手抛尸时刻意避开了主干道。长青路主干道晚上灯火通明,路灯齐全,往来行人、车辆较多,若凶手提着三个装着尸块的塑料袋走主干道,极易被人发现。专案组判断,凶手大概率是从周边的城中村小巷绕行至抛尸点,且抛尸时间应在深夜至凌晨之间,此时行人稀少,便于作案。
第四,重点排查窨井盖正对面的城中村居民区。这处居民区在2002年属于典型的城中村,里面大多是村民私盖的两三层小楼,每栋楼都分割成多个小房间对外出租,租户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小商贩,人员流动性大,登记管理混乱。且居民区内部道路狭窄、弯弯绕绕,监控设备几乎为零,非常适合凶手隐藏行踪。结合前三点结论,凶手居住在这片居民区的可能性极大。
第五,凶手作案后有充足的时间清理现场。从死者死亡到尸块被发现,间隔了10天左右,凶手有足够的时间处理第一案发现场的痕迹、转移物品,甚至逃离现场。但考虑到抛尸地点距离居民区极近,凶手大概率没有走远,仍在武汉范围内活动。
案情分析会结束后,专案组立刻制定了侦查方案,将主要警力投入到那片城中村居民区的走访摸排工作中。二十多名侦查员分成五个小组,挨家挨户进行询问,重点排查10天左右有异常情况的住户,尤其是有搬家、清理房屋、情绪反常等行为的人。
此时已是深夜,城中村的小巷里一片漆黑,只有少数住户还亮着灯。侦查员们借着微弱的手电筒灯光,穿梭在狭窄的小巷中,敲开一扇又一扇房门。不少租户被深夜叫醒,带着几分不耐烦和警惕,但在得知警方正在调查一桩恶性案件后,大多主动配合询问。
走访摸排工作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就在侦查员们略显疲惫的时候,一组侦查员从一名中年女租户口中获得了一条关键线索。这名女租户住在居民区中部的一栋小楼里,她说:“大概十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睡得比较晚,大概快11点了,突然听到隔壁那栋楼的一楼传来一声‘救命’,声音不大,像是男人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没多久就没声了。我当时以为是夫妻吵架,没敢多管,现在想想,会不会和你们查的案子有关?”
这条线索让所有侦查员都精神一振。“十几天前”,正好与法医判断的死者死亡时间吻合;“男人的救命声”,也与死者为男性的信息相符。侦查员立刻追问了那栋楼的具体位置,随后带着女租户前往指认。
女租户指认的是一栋两层小楼,一楼的大门紧锁,窗户紧闭,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侦查员尝试敲门、呼喊,屋内没有任何回应。他们又走访了周边的住户,一名住在隔壁的小伙子透露:“这栋楼的一楼之前租给了一对男女,年纪差距挺大的,女的看着二十出头,长得挺清秀,男的看着快四十了,平时不爱说话,性格挺暴躁的。大概十来天前,这俩人突然搬走了,搬东西的时候慌慌张张的,还把屋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连墙都刮了一遍。”
“搬走了?打扫得很干净?还刮了墙?”这些细节瞬间击中了侦查员的敏感神经。作案后清理现场、刻意掩盖痕迹,这对男女的嫌疑骤然上升。侦查员立刻询问小伙子是否知道这对男女的名字、联系方式,以及房东的信息。小伙子表示,他和这对男女不熟,只听别人喊那个女的“小秀”,男的名字不知道,房东姓冷,平时不住在这里,在市区有房子,很少过来。
专案组立刻调整侦查方向,一方面安排人员对这栋小楼进行布控,防止有人返回;另一方面,全力寻找房东冷先生,试图通过房东获取这对男女的身份信息。经过多方打听,侦查员终于联系上了冷先生。此时已是凌晨两点,冷先生接到警方电话后,连夜从市区赶来。
面对侦查员的询问,冷先生显得有些茫然,他说:“我这房子对外出租好几年了,平时很少过来,都是租户自己联系我交房租。那对男女是今年10月初租的房子,是一个叫老牛的人介绍来的。我当时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没登记他们的身份证,但让他们签了租房协议,留了个凭证。”
“租房协议呢?能不能给我们看看?”侦查员急忙问道。冷先生面露难色:“他们搬走之后,我过来收拾了一下屋子,想着房子还要再租出去,就把租房协议随手放了,后来找不着了,我也没太在意。”
侦查员又追问这对男女的具体信息,冷先生摇了摇头:“我真不知道他们的大名,就听介绍人老牛喊那个女的小秀,男的我也没问过名字。平时我和他们没什么来往,就收房租的时候见过几次,那男的看着挺阴沉的,不爱说话,女的倒是挺客气,但感觉胆子很小。听周边租户说,男的好像没正经工作,女的天天在家待着,偶尔出去买东西。”
线索似乎在这里断了,但介绍人“老牛”的出现,又给案件带来了一丝希望。专案组当即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由两名侦查员负责,立刻寻找介绍人老牛,核实这对男女的身份信息;另一路由技术人员带队,进入那栋出租屋进行现场勘查,寻找隐藏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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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纪实録请大家收藏:()大案纪实録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技术人员打开出租屋的房门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异常整洁的房间。地面的地砖擦得锃亮,几乎能当镜子用,家具摆放整齐,看不出任何凌乱的痕迹。但这种整洁,在侦查员眼中却显得格外刻意,正常租户搬家,不可能把房间打扫得如此彻底,甚至连地砖缝隙都清理过。
技术人员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们拿着放大镜,对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进行仔细勘查。很快,他们就在卧室的墙壁上发现了异常:墙壁上有明显的刮刀铲过的痕迹,部分区域的墙面颜色比周围略浅,显然是被重新处理过。技术人员用试剂对墙面进行检测,很快就测出了残留的血迹反应,虽然血迹已经被清理得很干净,但试剂依然呈现出明显的阳性。
随后,技术人员又对地面、家具底部、床底等隐蔽部位进行勘查,在卧室地砖的缝隙中,提取到了少量暗红色的斑点。他们将这些斑点取样后,与之前从尸块上提取的血液样本进行DNA比对。与此同时,技术人员还在房间的角落找到了几根不属于租户的毛发,以及一把带有细微划痕的铁锤子,锤子柄上残留着少量皮肤组织。
另一边,寻找老牛的侦查员也有了进展。经过走访排查,他们得知老牛本名牛某,就住在这片城中村,在附近一家服装公司打工。当晚凌晨4点,侦查员在牛某的出租屋中将其抓获。面对突然到访的民警,牛某显得有些慌乱,眼神躲闪,说话也语无伦次。
侦查员将牛某带回分局进行询问,一开始,牛某还试图狡辩,说自己不认识那对男女,只是随口帮朋友介绍了房子。但在侦查员的反复追问和政策攻心下,牛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他交代,介绍那对男女租房的并非他主动帮忙,而是受一个叫陈某华的朋友所托。
“陈某华也是这附近的租户,我们认识好几年了。今年10月初,他找到我,说有个朋友想在这边租个房子,让我帮忙找个偏一点、管理松的地方。我正好知道冷先生有房子要出租,就帮他们牵了线。我也不认识那对男女,就是帮陈某华一个忙,至于他们的名字、身份,我都不清楚。”牛某说道。
侦查员立刻追问陈某华的下落,牛某表示:“陈某华平时也不怎么在家,维修师傅发现尸块那天,我还在现场看到过他,他好像很紧张,看了几眼就走了,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电话也打不通了。”
陈某华的突然失踪,让他的嫌疑也大幅上升。专案组判断,陈某华要么是案件的参与者,要么是知情者,找到他,或许就能找到那对男女的下落。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专案组当晚又传唤了牛某的情妇徐某。
徐某比牛某年轻几岁,性格相对懦弱,面对侦查员的询问,很快就交代了实情:“大概一周前,陈某华找到我和老牛,神色慌张地说,如果公安局的人来问起一对租房子的男女,就让我们说不认识,什么都不知道。我当时问他为什么,他说那对男女惹了点麻烦,不想被警察找到。我还想问更多,他就不耐烦地走了,说我们照做就行,不然会有麻烦。”
陈某华的嘱咐,更加印证了他与案件的关联。专案组立刻加大了对牛某的询问力度,同时调动警力,全面排查陈某华的社会关系、活动轨迹,寻找他的藏身之处。但牛某确实对陈某华和那对男女的核心信息了解不多,只知道陈某华平时靠打零工为生,没有固定住所,社交圈子也比较简单。
案件的侦破再次陷入僵局,就在侦查员们焦急万分的时候,11月24号凌晨1点,另一组负责走访摸排的侦查员带来了一个突破性进展。一名老租户反映,那对男女在租冷先生的房子之前,还在这片居民区的另一栋小楼里租过一段时间,大概住了一个多月,今年9月底才搬走。
侦查员立刻找到那栋小楼的房东。这位房东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做事非常细心,虽然那对男女已经搬走两个多月,但他依然保留着完整的租房协议和租户登记信息。老人从抽屉里翻出租房协议,递给侦查员。协议上清晰地写着租户的姓名:杨某茹、李某兰,还有一个联系电话。
专案组立刻将这两个名字输入户籍系统进行查询,结果却并不理想。户籍系统中,没有找到符合“杨某茹”年龄段、且有过武汉居住记录的人,显然,“杨某茹”大概率是个假名字。而“李某兰”这个名字,在武汉同名同姓的有几十人,其中不少人还是一代身份证,户籍系统中没有照片,无法确认是否为涉案女子。
虽然名字的核查遇到了阻碍,但协议上的联系电话给了侦查员新的希望。技术人员立刻对这个电话进行溯源查询,发现该号码已经停机,但通过通话记录,查到了一个频繁联系的手机号。就在侦查员们对这个手机号进行核查时,被关押的牛某终于松了口,交代了陈某华的另一个手机号。
技术人员顺着陈某华的这个手机号进行深度侦查,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最终锁定了租房男子的真实身份,丁某国,1963年出生,湖北黄冈人,有犯罪前科,2000年因抢劫罪刑满释放。侦查员立刻调取了丁某国的户籍照片,拿给牛某辨认,牛某一眼就认出:“对,就是他!我之前帮他们介绍房子的时候,见过他一次,就是这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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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纪实録请大家收藏:()大案纪实録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身份锁定后,专案组立刻对丁某国的背景展开全面调查。调查发现,丁某国刑满释放后,没有稳定工作,一直在各地游荡,2002年初来到武汉,在黄冈老家的房子也早已变卖,长期在外租房居住。更让侦查员警惕的是,2002年8月,丁某国曾因携带自制手枪被巡警抓获,后被移送至另一个派出所处理,最终因证据不足,暂时没有被起诉,但此案已移交刑侦处备案。
11月24号上午8点,侦查员赶到丁某国被抓获时移交的派出所,调取了当时的案件材料,从材料中获取了丁某国曾经使用过的两个手机号。随后,侦查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市局行动技术处,请求协助调查丁某国、陈某华以及那个疑似李某兰使用的手机号的通话记录、定位信息。
技术处的工作人员立刻投入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数据分析,得出了关键信息:丁某国的手机号在11月15号左右停机,此后再无使用记录;陈某华的手机号在11月23号(案发当天)频繁与一个138开头的手机号联系,而这个138开头的手机号,正是用“杨某茹”的名字登记的,显然,这个手机号实际使用者就是丁某国或李某兰。
专案组当即决定,申请对这个138开头的手机号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信号,立刻锁定位置,实施抓捕。技术处迅速启动监控程序,对该手机号进行24小时跟踪监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侦查员们都在紧张地等待着技术处的反馈。11月24号晚上7点左右,市局行动技术处传来消息:该手机号有了信号,使用者正在与一个绰号“黑哥”的男子通话,内容涉及借钱,丁某国在电话中透露,他准备带着一个女人离开武汉,急需一笔路费。
这个消息让专案组所有人都振奋起来。侦查员立刻对“黑哥”的身份展开调查,经过连夜排查,终于在11月25号早上确认了“黑哥”的真实身份,徐某明,武汉本地人,有多次盗窃前科,平时在武昌区活动,靠放贷、帮人跑腿为生。
专案组立刻联系市局刑侦处,请求协助抓捕徐某明。当天上午10点,侦查员在武昌区一处棋牌室将徐某明抓获。起初,徐某明还抱着“江湖道义”,不肯交代丁某国的下落,声称自己只是和丁某国认识,不知道他的藏身之处。
侦查员对徐某明进行了耐心的政策讲解,告诉他隐瞒案情、包庇凶手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丁某国案件的恶劣性质,对其施加心理压力。一个小时后,徐某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了丁某国的藏身地点:“丁某国现在躲在武昌区XX小区的一栋居民楼三楼,租了一个单间,和一个女的在一起。他昨天找我借钱,说要跑路,我还没来得及给他送过去。”
得知丁某国的藏身之处后,专案组立刻制定抓捕方案,抽调十多名精干侦查员,在市局刑侦处的配合下,火速赶往武昌区的那处居民楼。抵达现场后,侦查员首先对小区的各个进出口进行封锁,安排警力蹲守,防止丁某国和李某兰逃跑。随后,侦查员悄悄靠近那栋居民楼,对三楼的出租屋进行观察,发现屋内有灯光,隐约能听到男女对话的声音。
下午5点半,随着带队领导的一声令下,侦查员们破门而入,迅速控制了屋内的一男一女。经当场辨认,男子正是丁某国,女子则是李某兰。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丁某国没有反抗,只是眼神空洞地看着地面,仿佛早已预料到这一天的到来。李某兰则吓得浑身发抖,当场哭了出来。
侦查员将丁某国和李某兰带回江汉分局,立刻对二人进行审讯。起初,丁某国还试图狡辩,否认自己杀人碎尸的罪行,将所有责任都推到李某兰身上。而李某兰则情绪崩溃,断断续续地讲述了案发的经过,但对关键细节避重就轻。
审讯工作持续了五个多小时,侦查员们结合现场勘查获取的物证、DNA比对结果,以及掌握的所有线索,对丁某国进行层层追问,不断打破他的心理防线。最终,在铁证面前,丁某国低下了头,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碎尸的全部罪行。
死者姓周,名叫周某,27岁,武汉本地人,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性格开朗,收入稳定。而这起命案的起因,源于一场荒唐的婚外情。
丁某国和李某兰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在外地打工时相识,之后一起来到武汉。丁某国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正经工作,平时靠打零工、赌博为生,性格阴沉、脾气暴躁,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对李某兰发脾气,但李某兰却因为依赖丁某国,一直没有离开他。
无所事事的李某兰,平时喜欢在家上网聊QQ,2002年10月,她在网上认识了周某。周某年轻帅气,有稳定工作,说话风趣幽默,和阴沉暴躁的丁某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人越聊越投机,很快就相约见面。第一次见面后,李某兰就对周某一见钟情,觉得周某无论是外形、性格还是条件,都比丁某国好太多,心中渐渐萌生了和周某在一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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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纪实録请大家收藏:()大案纪实録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周某也对年轻清秀的李某兰颇有好感,两人见面后频繁联系,私下里又约会了好几次。在一次约会吃完饭后,李某兰主动暗示周某,周某心领神会,两人一起去了宾馆,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从那以后,两人就保持着秘密的情人关系,李某兰一边瞒着丁某国,一边和周某偷偷来往。
2002年11月11号下午5点多,丁某国告诉李某兰,自己要去外地办事,需要两天才能回来,让李某兰自己在家注意安全。李某兰一听,心中暗自高兴,立刻给周某发消息,邀请他来出租屋过夜。周某很快就答应了,当天晚上7点多,周某赶到了丁某国和李某兰的出租屋。
两人见面后,情难自禁,立刻相拥着走进了卧室。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丁某国因为临时有事,没能成行,当天晚上8点左右就返回了出租屋。丁某国打开房门,听到卧室里传来不堪入耳的声音,推门一看,眼前的景象让他瞬间怒火中烧,李某兰和周某正赤身**地躺在床上。
丁某国虽然性格暴躁,但对李某兰有着极强的占有欲,也深爱着她,看到这一幕,他心中又恨又痛,却不忍心对李某兰下手。他强压着心中的怒火,找了个借口,让李某兰赶紧穿上衣服,去外面买些东西。李某兰知道自己闯了祸,不敢多言,慌忙穿好衣服离开了卧室。
周某见事情败露,吓得魂飞魄散,起身就想逃跑。但他刚走到卧室门口,就被丁某国拦住了。丁某国此时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转身从厨房抄起一把铁锤子,朝着周某的头部狠狠砸了下去。周某惨叫一声,当场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
丁某国担心周某没死,又用铁丝将他的手脚捆住,藏在了床底下。随后,他带着李某兰,匆匆收拾了几件衣服,去了远房亲戚家暂住,不敢再回出租屋。
11月12号凌晨,丁某国放心不下,独自一人返回了出租屋,想确认周某是否已经死亡。可他刚走进卧室,就听到床底下传来周某微弱的“救命”声。周某的呼救声,彻底点燃了丁某国的杀心,他担心周某活着会报警,也无法忍受自己被背叛的屈辱。
丁某国再次拿起铁锤子,对着床底下的周某头部猛砸数下,随后又找来一把匕首,朝着周某的颈部捅了几刀,直到确认周某彻底死亡,才停下手来。杀死周某后,丁某国为了掩盖罪行,决定将尸体肢解,抛到隐蔽的地方。
他从厨房找来斧子和刀子,在卧室里将周某的尸体肢解成三大块,躯干和两条大腿。随后,他用黑色塑料袋将尸块分别装好,趁着凌晨三四点,街上没有行人,背着塑料袋,从城中村的小巷绕行至长青路主干道旁的窨井盖处,将尸块全部扔进了下水道,试图毁尸灭迹。
抛尸完成后,丁某国返回出租屋,用刮刀将墙壁上的血迹铲掉,把地面、家具彻底清理了一遍,试图抹去所有作案痕迹。随后,他联系了自己信任的朋友陈某华,将自己杀人碎尸的事情告诉了他,希望陈某华能帮忙留意警方的动向,如果警方调查,就帮他打打马虎眼,掩盖真相。
陈某华得知后,虽然心中害怕,但碍于和丁某国的交情,还是答应了。之后,丁某国带着李某兰,从亲戚家离开,准备逃离武汉。可他们在武汉生活了一段时间,对这里的环境比较熟悉,加上身上没有足够的钱,思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暂时留在武汉,在武昌区租了一个隐蔽的单间,躲藏起来。
丁某国本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警方不会那么快找到他。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从11月23号下午3点接到报案,到11月25号下午5点半将他抓获,江汉分局的民警仅用了55个小时,就锁定了他的身份,将他和李某兰成功抓获,彻底侦破了这起恶性碎尸案。
2003年8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丁某国因情感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作案后肢解尸体、抛尸灭迹,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兰明知丁某国杀人碎尸,却知情不报,还协助丁某国逃跑,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结合其认罪态度和在案件中的作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陈某华作为知情者,故意隐瞒案情,帮助丁某国掩盖罪行,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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