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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4开始的淘金生涯 第64章 金豆子

作者:指尖灵 分类:都市白领 更新时间:2025-10-21 19:41:28 来源:抖音小说网

第64章 金豆子

不知道是哪根筋被触动了,彭援朝说这些事儿的时候,两眼发红。

这个黑壮的汉子,心底藏着有温度的痛。

周景明只是默默地听着,他自己上辈子的遭遇又能好到哪里去。

倒是武阳,走过去拍了拍彭援朝的肩膀:“彭哥,别那么想不开,都会好起来的。”

彭援朝看了眼武阳,又看看坐在旁边的周景明:“两位兄弟,咱们能聚在一起,也算有缘,不管你们信不信得过我,我都想求求你们,尽可能帮我守住这个小半岛。”

周景明知道,彭援朝是把这个金砂富集的小半岛,当成自己翻身的希望了。

“彭哥,这是咱们一起的地盘,至于用‘求’这么见外的字眼吗?”

他伸手将彭援朝手里的猎枪拿了过去:“话说回来,要是守不住了,该跑就跑,命只有一次,多珍贵啊,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

大不了再换一个地儿,还怕没金子淘?

这枪你都不会用,在你手里,还没烧火棍好使,我觉得,我拿着更合适些……另外,给我几颗子弹!”

彭援朝有些发愣:“那……我用什么?”

周景明指了指地窝子旁边竖着的用来做把子的木棒和工具:“木棒子,铁锹、十字镐都可以,其实最好用的,是满地的石头,随处可捡,随处可扔,随便往人群里扔上一个,准能将一帮人吓得鸡飞狗跳!”

彭援朝想了想:“也行,你用就你用吧!”

武阳看着周景明将猎枪接过去,小声问:“周哥,要不还是我来?”

周景明笑笑:“我枪法其实还可以,放心吧,我来就行!”

他相信武阳在用枪一途上,肯定有相当水准。

但遇事儿,枪这玩意儿,还是自己拿着更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别人身上,也不妥当。

周景明提着枪钻进地窝子,从挂在柱子上的布包里,翻出彭援朝买的那些子弹。

他将猎枪打开,发现里边装的是两颗独弹,想了想,将独弹取出来,换上两颗鹿弹。

三种子弹中,鸟弹里边是多个细小铅丸组成,主要用于打猎小型鸟类,具有较大的散布范围,也就是所谓的沙口。

而鹿弹则是较大的铅丸组成,用来打鹿之类的软皮毛动物,杀伤力强了很多。

独头弹的威力就更不用说了,打猪杀熊都行,更何况是人。

比较起来,二三十米的距离,鸟弹打人的威力,就有些不够,独头弹又只能对单一目标,鹿弹成了周景明最好的选择,里边十来颗铅弹,打出去沙口成片,命中率更高,而且还有足够的杀伤力。

他有这方面的经验。

枪里装好鹿弹后,他往自己衣兜里,多装了一些鹿弹,稍微犹豫后,独头弹也装了几颗,远距离射击的时候用得上。

这天下午去干活,他将双管猎枪带到了小半岛,靠放在溜槽边一块卵石上。

老唐那帮人还是和中午的情况差不多,闲散地在河滩上晃悠,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只是老唐、张矮子和另外三人去了下游,一路走得很紧。

武阳靠了过来:“周哥,好机会,他们人少,只有姓唐的带了一把枪!”

周景明却是摇摇头:“往下游走,应该是出这条岔沟到主河道,确实是个机会……

等等……你看看下边河滩上,剩下的十七八个人,没有再到处闲逛,而是都回了帐篷,不知道在里面干些什么,你之前说过可能混过的那几个,也都在。

按理说,主事儿的人不在营地,他们会更散乱才对,怎么反倒规矩起来了……

我总觉得多少有些不对劲,继续干活吧。”

他打消了心底升起的念头。活过一辈子,虽然是年轻身板,但心态却不是这年纪所能有的沉稳,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怀疑是调虎离山。

见周景明不同意,武阳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小半岛上的劳作,如常进行。

直到临近傍晚,都没有见到老唐他们回来。

和往常一样,吃饭的之前,彭援朝将金子挑出来,剩下的那一小撮精砂残渣交给周景明,拿出小天平,把金子给众人分了。

今天挖掘的是靠近泥性底板的富金层,出金量极好。

有一个小泥窝子里边,挖掘的时候,徐有良就看到有一个跟豌豆差不多大小的金豆子,单是这个金豆子,就有两克左右。

武阳淘洗的时候,又洗出来五个略小的。

连同前两天存下的十二克,孙成贵他们入山以来那么多天,第一次一次性分到了三克金子,而周景明和彭援朝,一人分到九克,武阳也拿到了六克。

“一次分三克金子,原来是这种感觉……好沉啊!”

曹启东翻看着手里装着金沙的小玻璃瓶,喜滋滋的:“一次分到九克的感觉,应该更好吧?”

“羡慕啊?”

彭援朝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想分那么多金子的就好好干,别整天想那些有的没的,攒了钱,有本事来年你自己也组上个队伍,分多少你自己说了算。”

孙成贵也凑了过来:“彭哥,能不能让我掂掂?”

六个金豆子,有五个都落到彭援朝手里,最大的那个金豆子分给了周景明,其余人分的,都是麸金。

难怪上辈子,为了争夺这个小半岛,那些人打得那么凶猛,这地方的出金量,真不一般。

彭援朝倒是不介意,将自己的装金子的小玻璃瓶递给孙成贵:“小心点,别给我弄洒了。”

“知道!”

孙成贵将玻璃瓶接过去,在手心里掂了掂,又在耳边晃了晃:“真的好沉,声音也真脆!”

其余几人也想试试,征得彭援朝同意后,传着感受那压手的感觉,听听金斗子撞击玻璃的清脆声音。

等到玻璃瓶再次回到彭援朝手里,他小心地装在裤兜里面,叫众人吃饭:“好好干,等到有哈萨克牧民从这里放牧经过,我去找他们买上两只羊,好好打一次牙祭!”

这豪爽,引得众人一阵欢呼。

地窝子周边的桦树枝条,已经开始萌芽,林间的枯草间,也有草芽探头。

相信要不了多久,牧民就该进山了。

周景明看着黑壮的彭援朝笑笑,在淘金河谷众多把头里面,他已经算是品性很不错的人了,口头虽然凶,但对这些新手,还是很不错的。

正在一帮子人吃着馍喝着汤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金旺呜呜的凶声,跟着就一声赶一声的吠叫。

周景明眉头一挑,将手中的馍馍扔在面前的碗里,忙着起身将双管猎枪抓在手里。

武阳的动作还要更快些,第一个钻出地窝子。

彭援朝担心一天了,也很敏感,紧跟在武阳后面钻出地窝子,随手抄起竖在地窝子旁边的一把铁锹。

第三个出去的才是提着猎枪的周景明。

三人到外面一看,就见下游方向,一帮子十数人从河岸边的林木间快步上来,一个个手持铁锹、十字镐、木棒,气势汹汹。

感谢黑阿牛哥、半推半就半矜持、lj73、光阴易老莫恨离别四位书友的打赏!

求追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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