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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临谷 第十二章 世界

作者:初岚迷泓 分类:军事历史 更新时间:2025-07-24 20:57:09 来源:全本小说网

孔文墨身穿略带金丝的衣裳,在清晨的阳光里起舞。卫灵坐在床上看她舞蹈。每日的舞蹈是孔文墨的必修课,而观看舞蹈,成为卫灵早晨的习惯。

出酒店就有一个饭店,饭店的餐饮搞得很有特色,吃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行。饭店的菜品众多,可以满足食客的要求。看完舞蹈的卫灵,带孔文墨去吃早点。这家饭店名为贵宾楼,仿佛来到这饭店的人都是贵宾。吃饭的人不多,就餐环境高档。卫灵吃到了新鲜的蔬菜,还品尝了新鲜的葡萄。一些珍贵的食物,有的是从西域传过来的,而有的,是从更远的地方传过来的。

由此,卫灵想到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就是白厌沙。白厌沙不是商人,他读过几年书,算是腹有诗书,后跟着一些人习武,发现自己根本不爱好武术,在武学方面,更是不肯过深研究。有一天,白厌沙发现自己对大地山川感兴趣,想要走遍天下所有的名山大川,有了这种想法,他就慢慢将想法付诸实践。在这个想法诞生的那一刻,白厌沙感觉自己拥有了一个伟大的梦想,他踏出旅行的第一步时,内心十分激动,他知道,他一步步走,就是在逐步实现自己的梦想。中原的很多大山,白厌沙都去过,他是喜欢的。可是他不满足于此,他还要去更多的地方,拜访更多的地域。白厌沙听说商人走的路多,有的商人,能从这个国家走到那个国家,甚至一连走好多个国家,再返回来。这期间,肯定会花费很多的时间,也会消耗很多的体力,路上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但白厌沙是最不怕辛苦的人,他做一件事情,往往能从头做到尾,这叫有始有终。白厌沙虽然对经商不感兴趣,不过他很愿意跟着商队,进行一场旅行。终于,他跟着一个商队,开始了他遥远的旅程。

卫灵知道,现在的白厌沙已经在国外了,至于在哪一个国家,在那个国家的什么地方,如今生活怎么样,卫灵一概不知。他们不相见已有好些时日,卫灵有些想念这位朋友,也担心这位朋友的安危。那日侯龙办事,卫灵想请白厌沙在舞台上表演刀法,毕竟白厌沙是习过武的人,但白厌沙推脱说只学了些皮毛,就不在众人面前现眼了。卫灵还说找个时间和白厌沙一起饮酒,结果也没有聚在一块儿喝酒。岁月推移,卫灵现在不知道白厌沙的情况,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那些行商,是冒着很大风险做生意的,有的就死在了路途中。

孔文墨并不知道卫灵在想什么,只是陪着卫灵吃早餐。早餐的味道很香,孔文墨很喜欢今天的早餐。此时,有三个仆人走进来,向卫灵禀告事情。孔文墨昨日丢失的手串,找到了。原来,街道上经常有小偷出没,他们偷一些金银饰品,去卖给那些饰品店。一些饰品店,为了做生意,就出低价买这些金银首饰。也有人,结婚需要珍奇珠宝,就有人负责偷盗天下罕见珠宝,来献给要结婚的大户人家,从而从大户人家这里赚取高额利润。这孔文墨的手串,是被一个江湖大盗偷去的,是要献给这里的一个富贵人家,那家的公子要娶亲。现在手串找回来了,完好无损,孔文墨心里很高兴,卫灵也替她高兴。

卫灵虽是和孔文墨在四处乱逛,可他们是有人保护的,保护他们的人,是卫灵的手下。这些手下,平时不出没,如同在天庭的神仙,只在有必要的时候出现,如此刻。他们在暗中保护卫灵,当然还包括孔文墨,致使他们不受到他人伤害。

街上传来一阵喧嚷,人群中发生骚乱,骑马的两人,身后跟着两队兵。那些兵身上的兵服是淡淡的土黄色,头上戴的是枣红色的皮头盔,他们手中的长矛,高高的举着,很有气势。遇到他们的人,都纷纷散开,害怕那长矛会戳到自己的眼睛。那马上的将军,对着另一个马上的将军大声说:“此次起兵,一定要荡平中原,取下贼人的狗头,用来祭天。”那对面的将军说:“天下被狗贼窃取,实乃大唐奇耻大辱,今定将那帮贼人拿下,以慰先皇在天之灵。”

这队伍,从街道上招摇而过,可以看出,他们是被打败的唐朝军队,或者是唐王朝的遗老遗少组织起来的兵丁,当然,也有可能是冒充唐军的农民军。不管他们是何来历,他们招摇过市的样子,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卫灵近观了那些兵丁,被吓出一身冷汗,他们好野蛮,好吓人。一旁的孔文墨,反倒没有这么大的反映。这天下的事情,有时很不好说,你说它坏吧,也不完全是坏,你说它好吧,也不完全是好。就拿刚才的兵说吧,不管这些兵是什么兵,它们对这天下的黎民百姓是好还是坏,恐怕一句话也说不清楚。

军队过去后,街道上渐渐恢复平静。战乱给人们带来的惊恐,是严重的,给人造成的心灵创伤,是难以愈合的。稍有动乱,杯弓蛇影,内心的旧伤又复发。

孔文墨是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确切地说,她没有过苦难经历。所以当她见到一些遭受苦难的人时,感觉到难以理解,那些人脸上的无助、内心的纠结,都是孔文墨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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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在冰霜国,白厌沙、情帝、花印找到了一处落脚的地方,这里有干净的山峰、挺拔的树木、清澈的溪流,更重要的是,此处没有其他人,是一个宁静祥和的地方。他们的马车停在山林外,那马车中的一桶葡萄,已经变得不一样,很多酿酒的师傅,看到那一桶葡萄后,肯定会说,这将来会是一桶好酒。然而这些事情,白厌沙并不放在心上,他们需要做的是建造一个房屋,可以居住就行。

这森林林木众多,就地取材建造房屋应该不是问题。人就是这样,需要睡觉,总要有个居所,以供睡眠。人睡着以后,像死了一样,死亡对人而言绝对是严重的事情,似乎因为这事儿重要,人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睡眠,模仿死亡,这样,当真的死亡来临的时候,才不会害怕。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人睡眠,为机体提供能量,人体的能量恢复,就可以做事。做事情就会有成绩,时间稍长,就会有成就。当自己做的事情足够多,足够好,当死亡来临,也不会害怕,因为面对一生问心无愧。

建造房屋需要的木棍,白厌沙已经找好,有些木棍是地上的干枯树枝,有些木棍是从树上削下来的。建筑材料基本找齐,再简单地进行建造,就可以居住了。

白厌沙自从离开商队,说要到这陌生的国度闯一闯,到现在,他还没有安定感,不过这没有关系,在路途中,也有许多快乐。如今的这个屋子,仅是临时的居所,临时的居所,也要盖得美观,要住得舒适才好。白厌沙还说不清楚他们会在这里住多久,将来会在哪儿,他更是不知道。从这段时间跟情帝和花印相处,白厌沙可以感知,他们大概永远会在路上,就这么旅行下去,一直旅行,直到世界末日。

花印拍着手说:“太好了,房子建好了。厌沙,你太棒了。”花印面前的房子,整体呈现青翠色,而这青翠的颜色中,又有些枯树干的色彩,部分区域,显得有些斑驳。这房子,用了许多竹子,但又不完全是竹子,整个屋子,看着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清幽气质。

白厌沙仰望这房屋,容纳三个人绝对没有问题,他的功夫没有白费,他感到欣慰。他内心的成就感,给花印说她也不懂,于是白厌沙沉默不语,默默感受这种内心的喜悦。

情帝靠近房屋,然后慢慢走了进去,他想进去瞧瞧这屋子。走进去的情帝,惊讶不已,这哪里是简易居所,这屋子,真可以称得上是豪华呢。情帝是过惯了富贵生活的人,雕梁画栋的宫殿不知道见了多少,人间美味更是尝尽无数,可他见到这屋子里的构造,惊叹白厌沙构思的精巧,白厌沙可以称得上是能工巧匠,他能建造出这样的屋子,可见他的建筑才能。

从屋子里出来后,情帝的眼神里布满赞扬,白厌沙能够看出,这是朋友对自己的认可。白厌沙不是专业造房子的,只不过平日爱思考,思考各种问题,还尝试着做各种事情,因此,白厌沙的本事大着呢。

时已傍晚,花印要给大家做饭,说是大家,其实就他们三个。三个人也可以狂欢,今晚他们要点起篝火,一方面驱赶野兽,另一方面,吃喝快乐。

森林旁的岩石,呈现深蓝色,山峰上的星空,璀璨壮观。今晚是个不错的夜晚。夜晚总是迷人,夜晚,人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与夜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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