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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都市白领 > 爱吃狗香肠的小奇哥的新书 > 第451章 龙国大陆眺望长空的天子 李隆龙

“嘿,这李疾风看来是疯了,竟敢以天子自称

”在一处城墙上,龙国大陆眺望长空的天子——李隆龙看着……。

黎小奇与孙干也出现在李隆龙身后

龙国大陆的天幕总带着一层淡淡的金红,像是被天子的龙气染透了似的。此刻,皇城最高的观星台上,李隆龙正凭栏而立,玄色龙袍的下摆被猎猎罡风掀起,绣着的十二章纹在暮色里若隐若现。他手中捏着一封羽书,指节因用力而泛白,信纸边缘已被攥出褶皱,墨迹却依旧凌厉——那是李疾风在南疆自立为帝的昭告,字里行间满是要颠覆龙国的狂悖。

“嘿,这李疾风看来是疯了,竟敢以天子自称!”李隆龙的声音不高,却带着冰碴子似的寒意,目光掠过城墙下绵延的军营,最后落在西南天际。那里的云层翻涌得格外厉害,仿佛藏着十万甲兵。

身后传来轻缓的脚步声,黎小奇的折扇“唰”地展开,遮住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带笑的眼睛:“陛下,李疾风在南疆经营十年,麾下蛮兵悍勇,又勾结了澜沧国的水师,怕是早有反心。”他说话时扇子轻轻敲着手心,看似漫不经心,眼角却瞟着李隆龙的侧脸——这位年轻的天子登基五年,削藩、整军、兴农,手腕硬得像玄铁,唯独面对李疾风时,总带着种说不清的沉郁。

孙干则捧着一卷舆图,眉头拧成个疙瘩:“属下查过,李疾风上月刚得了三样宝贝——澜沧国献的‘水纹甲’,能挡箭矢;苗寨供奉的‘蚀骨蛊’,中者七日化水;还有从漠北黑市买的‘破山弩’,射程能达三里。他现在屯兵在苍梧关,离皇城不过七百里,这是逼着咱们打一场硬仗。”

李隆龙转过身,龙袍上的金线在残阳里闪了闪:“他想要天下,朕偏不给。传朕旨意,明日卯时,三路大军开拔——镇北将军带铁骑出雁门关,绕后断他粮道;岭南水师溯江而上,堵死他退回南疆的路;朕亲率禁军,直取苍梧关。”

黎小奇折扇一收:“陛下亲征?万万不可!京中根基未稳,若是……”

“没有若是。”李隆龙打断他,指尖点在舆图上的苍梧关,“李疾风是朕的堂兄,当年先皇在时,他曾陪朕在御花园练剑。如今他要反,朕就得亲自去问问他,这龙椅烫不烫屁股。”

夜色渐浓,观星台的灯笼次第亮起,将三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孙干忽然想起三年前,李疾风还以皇叔身份进京,在宫宴上替李隆龙挡过刺客的匕首,那时他手臂上的伤疤渗着血,却笑着说“臣替陛下受这一刀,换龙国十年安稳”。谁能想到,短短三年,兄弟竟成死敌。

三日后,禁军在城郊誓师。李隆龙一身亮银甲,腰悬先皇赐的“斩逆剑”,坐骑“踏雪”是匹通人性的白马,见了主人便刨着蹄子嘶鸣。黎小奇换了身青色劲装,背着个药箱——他不仅是谋士,更是医术通神的杏林高手;孙干则披了副将铠甲,手里的长枪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大军刚过淮河,就收到急报:李疾风的先锋营夜袭了粮草队,镇北将军的铁骑在漠南遭遇沙尘暴,耽搁了行程。李隆龙在帐中看着沙盘,忽然问:“黎小奇,你说李疾风最在意什么?”

黎小奇正用银针试毒酒,闻言抬眉:“他当年在东宫读书时,总偷藏着一本《南疆异物志》,说将来要让南疆的百姓也能吃上白米。”

“那就烧了他的粮仓。”李隆龙拿起令旗,“孙干,带五百轻骑,伪装成流民,混入苍梧关左近的黑风寨——那里是李疾风囤积粮草的地方。记住,只烧粮,不杀人。”

孙干领命而去,黎小奇却摇着头:“陛下这是想逼他正面决战?可他要是龟缩不出……”

“他不会。”李隆龙望着帐外飘扬的龙旗,“李疾风性子烈,最恨人戳他软肋。他自诩爱民,若粮草被烧,军中必乱,他只能出关来战。”

七日后,黑风寨火光冲天。消息传到苍梧关,李疾风果然红了眼,亲率三万蛮兵出关,要与李隆龙决一死战。两军在旷野上对垒,李隆龙立于阵前,看着对面高头大马上的堂兄——李疾风穿了身黑甲,脸上多了道从眉骨到下颌的疤,眼神像极了南疆的野狼。

“隆龙,你非要逼我?”李疾风的声音透过扩音的铜喇叭传来,震得人耳膜发颤。

李隆龙摘下头盔,露出一头乌黑的长发:“堂兄,回头吧。只要你卸甲归降,朕保你南疆一世安稳。”

“安稳?”李疾风大笑起来,笑声里满是悲凉,“当年先皇许诺我父亲,只要平定南疆,就封他为异姓王。可结果呢?鸟尽弓藏,我父亲被诬谋逆,满门抄斩!若不是我逃到南疆,早成了刀下鬼!”他猛地扯掉胸前的玉佩,摔在地上,“这龙国的天下,本就该有我李家一半!”

蛮兵们跟着嘶吼起来,手中的弯刀敲着盾牌,声浪差点掀翻天空。李隆龙深吸一口气,举起斩逆剑:“看来,今日只能用刀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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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爱吃狗香肠的小奇哥的新书请大家收藏:()爱吃狗香肠的小奇哥的新书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战鼓擂响,孙干一马当先,长枪挑飞三个蛮兵。黎小奇则在阵后指挥弓弩手,他算准了蛮兵冲锋的角度,每一轮箭雨都像割麦子似的放倒一片。李隆龙的踏雪马快如闪电,斩逆剑寒光闪烁,所过之处,甲胄碎裂声不绝于耳。

打到黄昏,双方死伤都重。李疾风忽然调转马头,黑甲在暮色里像个幽灵:“隆龙,敢跟我单打独斗吗?谁赢了,这天下就归谁。”

李隆龙勒住马:“有何不敢。”

两人在阵中央对峙,周围的士兵都停了手。李疾风拔出腰间的弯刀,刀身泛着诡异的绿光,显然淬了毒:“这是‘碧鳞刀’,当年我父亲的遗物。”

“那朕就用这斩逆剑,替先皇还你一个公道。”李隆龙的剑尖斜指地面,剑气激起一圈尘土。

两马相交,金铁交鸣声刺破晚霞。李疾风的刀法狠辣,招招都往要害去,带着南疆蛮人的凶悍;李隆龙的剑法却沉稳,守中带攻,像磐石般不可撼动。三十回合后,李隆龙看准一个破绽,剑脊磕在李疾风的刀背上,震得他虎口发麻,弯刀脱手飞出。

斩逆剑架在了李疾风的脖子上,李隆龙的手却停住了。他看见堂兄眼角的泪,忽然想起小时候,两人偷喝了御酒,被先皇罚在雪地里跪了一夜,李疾风把自己的狐裘披在他身上,说“弟弟身子弱,别冻坏了”。

“你为什么不杀我?”李疾风的声音发颤。

“因为你说过,要换龙国十年安稳。”李隆龙收回剑,“朕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带着残部回南疆,做你的土皇帝。但记住,龙国的疆土,一寸都不能少。”

李疾风望着他,忽然笑了,笑得像个孩子:“好,我信你这一次。”

三日后,李疾风带着蛮兵退回南疆,临走时送了李隆龙一箱南疆的荔枝,说是“赔罪礼”。黎小奇剥开一颗,忽然皱眉:“陛下,这荔枝核上有字。”

李隆龙拿起一颗,借着阳光一看,核上刻着“苍生”二字。他沉默片刻,将荔枝核收进袖中,转身对孙干说:“传令下去,开仓放粮,救济苍梧关的百姓。”

大军班师回朝时,已是深秋。皇城的银杏叶落了满地,像铺了层金毯。李隆龙站在观星台上,望着西南方向,那里的云层已经散去,露出一片澄澈的天空。黎小奇递给他一杯热茶:“陛下,李疾风遣人送来消息,说他在南疆开了学堂,教蛮人子弟读《论语》。”

孙干也笑着说:“镇北将军那边报喜,说漠北的部落听说陛下放了李疾风,都愿归顺,还献了千匹好马。”

李隆龙喝了口茶,暖意从喉咙一直流到心里。他忽然明白,天下不是靠刀剑赢来的,是靠人心。就像当年李疾风挡在他身前的那一刀,就像此刻南疆学堂里传出的读书声,都比斩逆剑更有力量。

夜色降临,观星台的灯笼又亮了起来。李隆龙看着满天繁星,觉得龙国的天空,从未如此明亮过。他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但只要守住“苍生”二字,这万里江山,就永远不会褪色。

狩猎场上的争雄!

夜色如墨,观星台的灯笼次第亮起,昏黄的光晕在青砖上洇开一片暖色。李隆龙背着手站在栏边,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袖中那枚刻着“苍生”的荔枝核,星子在他瞳仁里碎成点点银辉。方才黎小奇说起南疆学堂的读书声时,他忽然想起先皇曾说,治天下如牧猎,既要张弛有度,也要让百姓见得刀剑,才知太平可贵。

“咱们,龙国大陆不如举行一场猎场上的争雄!”

话音落地的瞬间,黎小奇的折扇“啪”地合在掌心,孙干按在剑柄上的手猛地收紧。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凝重——天子突然提及围猎,绝非寻常的游猎取乐。

“陛下,”黎小奇先开了口,声音里带着几分斟酌,“此时刚平了李疾风之乱,国库尚虚,各地流民还未安置妥当,若要兴师动众办围猎……”

“不是寻常围猎。”李隆龙转过身,龙袍上的金线在灯影里浮动,“朕要办的,是召集天下藩王、世家、乃至南疆部族,共赴漠北围场。谁能拔得头筹,朕便许他三件事——免税三年,荫庇三代,还有……与朕共商国是的资格。”

孙干眉头拧得更紧:“陛下这是要……”他忽然住了口,猛地想起半年前李隆龙削藩时,那些盘踞在中原的世家暗中勾结,差点断了禁军的粮道。如今李疾风虽退,这些藏在暗处的势力仍是隐患。

“朕要看看,谁的獠牙还没磨平。”李隆龙走到舆图前,指尖重重戳在漠北草原的位置,“漠北有狼群,有猛虎,更有当年先皇留驻的‘镇北营’旧部。让他们去猎,猎的是野兽,更是人心。”

黎小奇折扇轻敲掌心,忽然笑了:“陛下是想借围猎,让藩王们亮家底?”他凑近一看,舆图上的漠北围场被圈出三个区域——东部的白桦林多陷阱,南部的沼泽藏毒物,西部的黑石崖最是陡峭,“这围场选得巧,既够大,又够险。只是……南疆的李疾风,要不要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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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爱吃狗香肠的小奇哥的新书请大家收藏:()爱吃狗香肠的小奇哥的新书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为何不请?”李隆龙眼尾微扬,“他既是南疆之主,自然也算龙国一份子。朕已让人备了鎏金请柬,用的是当年他父亲的王印纹样。”

三日后,鎏金请柬从皇城飞出,像一群振翅的金蝶,掠过中原的麦田,越过南疆的瘴江,落在各路势力的案头。消息传开,天下哗然——谁都看得出,这场围猎是天子的鸿门宴,可那“共商国是”的诱惑,又让谁都无法拒绝。

一个月后,漠北围场的营寨连绵十里。东侧是青州王氏的帐篷,绣着白鹰图腾,帐篷外立着二十个精悍的护卫,腰间都别着淬毒的短匕;西侧的毡房挂着狼皮,是漠北鲜卑部首领的住处,据说他带了三百骑兵,个个能在马上开弓;最扎眼的是南边那顶竹编大帐,挂着南疆特有的孔雀翎,帐前站着个穿苗服的少女,腰间悬着个银蛊盒,正是李疾风的义女阿蛮。

李隆龙的御帐设在围场中央,帐内挂着幅巨大的兽皮地图,标记着各处猎物的踪迹。黎小奇正用银针挑着灯芯:“陛下,青州王昨夜让人往阿蛮帐里送了坛‘醉仙酿’,怕是想拉拢南疆势力。”

孙干刚巡营回来,甲胄上还沾着霜:“鲜卑首领更狠,今早直接杀了头黑熊,把熊胆挂在帐外,明摆着是示威。”

李隆龙拿起弓箭,试了试弓弦:“他们越跳,越好。传朕令,明日辰时开猎,规则只有一条——活物皆可猎,唯独不能伤同行者。违者,以谋逆论处。”

次日天刚蒙蒙亮,围场入口的号角便“呜呜”响起。各路豪强骑着骏马,带着猎犬,潮水般涌进密林。青州王的儿子王冲最是张扬,一箭射穿了只大雁的翅膀,引得随从们喝彩。阿蛮却不急着动手,只是让苗兵放出几只信鸽,显然是在探查地形。

李隆龙骑着踏雪,身边只跟着黎小奇和孙干。他不急着猎杀,反倒饶有兴致地看着众人各显神通:“你看王冲,只顾着炫耀箭术,却不知头顶的白桦树上藏着猎户设的套索。”

话音刚落,王冲的坐骑忽然一声嘶鸣,前蹄被绳索绊住,将他狠狠甩在地上。随从们慌忙去扶,却见树上跳下几个蒙面人,手里的弯刀闪着寒光——竟是些冒充猎户的死士。

“保护少主!”护卫们拔刀迎上,却不知对方早有准备,短匕上的毒见血封喉,转眼就倒下三个。王冲吓得脸色惨白,瘫在地上动弹不得。

就在这时,一支羽箭破空而来,精准地射穿了为首死士的手腕。孙干提着长枪从树后跃出,枪尖一抖,挑飞两个蒙面人:“光天化日,也敢行凶?”

李隆龙勒住马,冷冷看着这一幕:“青州王倒是心急,第一天就想借刀杀人。”

黎小奇却望着密林深处:“陛下快看,阿蛮那边有动静。”

只见阿蛮的苗兵们正围着一头斑斓猛虎,却不射箭,只是吹着奇特的哨音。那猛虎本欲扑咬,听到哨音竟渐渐安静下来,摇着尾巴蹭了蹭阿蛮的靴尖。众人看得目瞪口呆——原来这是苗寨驯养的“兽奴”,专门用来在围场里震慑猛兽。

“李疾风倒是教了个好女儿。”李隆龙嘴角微扬,“用猛兽护驾,既不伤人性命,又能显实力,比王冲聪明多了。”

午时,围场中心的空地上燃起篝火,众人纷纷拿出猎物炫耀。鲜卑首领扔出三只狼尸,每只都被一箭穿喉;王冲虽受了惊吓,也让人抬来一头野猪;轮到阿蛮时,她只是让苗兵捧上个竹笼,里面装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眼睛像红宝石般剔透。

“这是‘雪狐’,漠北祥瑞之物。”阿蛮声音清脆,“我爹说,比起杀生,能护住性命才是真本事。”

这话像巴掌似的打在众人脸上,尤其是鲜卑首领,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入夜后,各帐都不太平。孙干截获了青州王给鲜卑首领的密信,说要联手除掉阿蛮,再嫁祸给天子。黎小奇则在王冲的营帐外闻到了迷药的味道,显然是有人想趁他熟睡时下黑手。

“陛下,要不要现在动手?”孙干按捺不住。

李隆龙却摇了摇头,指着帐外的星空:“再等等。好戏,总要到后半夜才开场。”

果然,三更时分,密林里突然传来一阵骚动。不是厮杀声,而是无数马蹄声朝着围场西侧奔去。孙干带人探查,回来时脸色凝重:“是狼群!起码有上百只,正朝着鲜卑首领的营帐冲去!”

众人赶到时,只见鲜卑的骑兵正用火把驱赶狼群,却越赶越多。为首的头狼体型庞大,双眼泛着绿光,一口咬断了马腿,将一个骑兵拖下马来。

“是人为的!”阿蛮忽然喊道,“这狼身上有药味,是被人用迷药引过来的!”

李隆龙看向青州王的方向,帐内漆黑一片,显然是早已避开。他冷笑一声,摘下弓箭:“孙干,带五十人护住东侧;黎小奇,去通知各帐,不得擅自离营;阿蛮,借你的哨音一用。”

阿蛮虽疑惑,还是吹起了驯兽的哨音。奇特的旋律在夜空中回荡,狼群的躁动竟渐渐平息。李隆龙搭箭拉弓,瞄准那头头狼,却迟迟不松手。直到头狼转过身,露出脖颈上的一道红绳——那是猎人用来标记目标的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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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爱吃狗香肠的小奇哥的新书请大家收藏:()爱吃狗香肠的小奇哥的新书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放箭!”他一声令下,羽箭擦着头狼的耳朵飞过,射断了红绳。头狼受惊,带着狼群转身奔入密林。

鲜卑首领又惊又怒,指着青州王的营帐吼道:“是你干的!”

青州王从帐内走出,一脸无辜:“首领这话可不能乱说,我帐里的人都能作证,整晚没出过营。”

“是不是你,查一查就知道了。”黎小奇拿着根沾了药粉的树枝走过来,“这是引狼的迷药,刚才在你帐后的草丛里发现的。”

铁证如山,青州王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王冲还想狡辩,却被李隆龙冷冷打断:“围猎规则,不得伤同行者。青州王纵狼行凶,按律当斩。但念在你我同是李姓宗亲,废去王爵,贬为庶人,永禁青州。”

鲜卑首领又惊又佩,翻身下马跪倒在地:“陛下明察秋毫,臣愿率部归顺,永守漠北!”

阿蛮也跟着屈膝:“我爹说了,若陛下能镇住这些魑魅魍魉,南疆愿年年进贡,再不起兵戈。”

李隆龙看着眼前跪拜的众人,忽然想起昨夜观星时的星空。原来所谓的“争雄”,从来不是看谁杀的猎物多,而是看谁能在乱局中守住底线。他扶起阿蛮,又拍了拍鲜卑首领的肩膀:“今日的头筹,该给阿蛮。护得住祥瑞,才是真英雄。”

七日后,围猎结束。众人离营时,李隆龙站在高处望着他们的背影——青州王的囚车在尘土中颠簸,鲜卑的骑兵唱起了归顺的歌谣,阿蛮的竹笼里,那只雪狐正探出头,望着龙国的天空。

黎小奇递来一杯热茶:“陛下这招一石三鸟,既除了青州王,又收了鲜卑和南疆,值了。”

孙干却望着远处的狼群消失的方向:“只是可惜了那些狼,本是山林野物,却成了权谋的棋子。”

李隆龙喝了口茶,望着初升的朝阳:“所以朕才定下规则,不伤同行者。权谋可以有,但不能拿人命当赌注。”他忽然想起李疾风送的荔枝核,“传旨下去,漠北围场以后不许再办围猎,改成牧场,让牧民在此放养牛羊。”

孙干愣了愣:“那‘共商国是’的承诺……”

“自然作数。”李隆龙笑了,“让阿蛮带南疆的茶种来,让鲜卑的牧民教中原人养马。真正的共商国是,不是在朝堂上争论,而是让天下人各展所长,把日子过好。”

归途的路上,踏雪的马蹄踏过青青草原。李隆龙忽然勒住马,望向南方——那里的天际线正泛起鱼肚白,像极了南疆学堂窗纸上透出的晨光。他知道,这场没有硝烟的围猎,才刚刚开始。但只要守住“苍生”二字,龙国的天空,就永远会有星光照亮前路。

观星台的灯笼又亮起来时,李隆龙把那枚荔枝核埋进了土里。黎小奇说这核在漠北长不出荔枝,他却笑着说:“说不定能长出棵树,让往来的人都知道,南疆和中原,本就是一根藤上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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